企业收到退税红包,要交增值税吗?一文说清门道!
企业收到税收返还是否交增值税?财务必看的避坑指南!
“王会计,咱们账上突然多了一笔钱,说是税务局退的增值税!这...这钱算收入吗?要不要再交一遍增值税啊?”——相信不少企业的财务人员都曾面对过类似的惊喜与困惑。
税收返还是国家为了鼓励特定行业、扶持企业发展或奖励某些行为(如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而将企业已缴纳的部分税款退还给企业的政策红包,但这个“红包”的性质和税务处理,可不能简单一概而论。它究竟是“天上掉馅饼”的免税收入,还是税务局“左手倒右手”的应税款项? 今天咱们就掰开揉碎了讲清楚!
核心结论:看“返”的是什么税,更要看“返”的原因!
简单粗暴地回答“要交”或“不要交”都是耍流氓!企业收到的税收返还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关键取决于两个核心要素:
- 返还的是什么税种? 是增值税本身?还是企业所得税、消费税、个税手续费?
- 返还的原因和依据是什么? 是基于增值税优惠政策(如即征即退)?还是基于地方财政的扶持奖励?或者是代扣代缴个税的手续费?
分门别类,详解各类“返还款”的增值税处理
返还的是增值税本身 - 最常见也最复杂
- 增值税即征即退:大概率要交!
- 场景举例: 软件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可以即征即退;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销售自产符合条件的产品享受即征即退;飞机维修劳务享受即征即退等。
- 政策依据: 这是国家明文规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退的是你多交的那部分增值税。
- 增值税处理:
- 需要缴纳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第七条明确规定:”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 为什么交? 即征即退的税款,本质上是与你销售特定货物/劳务的数量或收入直接挂钩的补贴,税务局退给你,是因为你销售了符合条件的产品或提供了符合条件的劳务,这钱,就是你销售行为带来的“额外收益”,既然是销售带来的收益,自然要纳入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 如何交税? 企业应将收到的即征即退税款,作为价外费用,计入当期销售额,按照所销售货物或劳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13%、9%、6%等)计算缴纳增值税。
- 举个栗子: 某软件企业本月销售自行开发软件收入100万元(不含税),销项税额13万,符合即征即退政策,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可退,假设计算后可退税款为8万元。
- 收到退税款8万时,需作为价外费用。
- 应就此8万元计算销项税额 = 8万 * 13% = 1.04万元。
- 这笔1.04万需要在申报当期增值税时申报缴纳。
- 增值税先征后返:大概率也要交!
- 场景举例: 某些特定出版物(如党报党刊)、特定宣传文化单位等,国家规定先按规定税率征税,然后由财政部门按一定比例返还。
- 政策依据与处理: 其性质与即征即退非常相似,都是基于特定销售行为给予的税收返还,同样适用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45号公告第七条。收到的返还款项通常也需要作为价外费用,按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 出口退税(增值税):绝对不交!
- 场景举例: 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外贸企业收购货物出口,实行“免退”税。
- 政策依据: 出口退税退的是企业在国内采购环节已经负担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对生产企业而言,是抵顶内销应纳税额后的未抵顶完的进项税),目的是让本国产品以不含税成本参与国际竞争。
- 增值税处理:
-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出口退税不是国家给你的补贴,而是把你垫付的钱还给你,它与你出口货物的销售行为没有直接的“收益”挂钩关系,只是退还你垫付的税款。
- 收到出口退税款,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出口退税款”或“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属于资产类科目的调整或负债的减少,不涉及销售收入,不产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返还的是企业所得税、消费税等其他税种 - 通常不交!
- 场景举例:
- 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承诺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达到一定额度后,按比例返还给企业。
- 某些地区对特定行业(如金融业、总部经济)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奖励(常被企业称为“税收返还”,但实质是财政奖励)。
- 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按规定比例取得的手续费返还(较少见)。
- 政策依据与处理: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45号公告第七条,判断的关键在于:这笔返还款是否与企业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
- 企业所得税、消费税的返还或财政奖励,通常是基于企业整体的经营成果(利润总额、应纳税所得额)或缴纳的税款总额,而非直接与某笔具体销售行为挂钩。
- 这类返还通常被认定为“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 举个栗子: 某企业全年缴纳企业所得税1000万元,其中地方留成400万元,根据与当地政府签订的协议,返还地方留成部分的30%,即120万元,这120万元与企业具体销售哪批货物无关,是基于整体纳税贡献的奖励。这120万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但要注意企业所得税处理,一般需计入应税所得额)。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特殊!部分要交!
- 场景举例: 企业作为扣缴义务人,按规定履行了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税务局按实际入库税款的2%返还手续费。
- 增值税处理: 存在争议,但主流观点和实务操作中通常需要缴纳增值税!
- 理由: 企业取得的手续费返还,是因其提供了“代扣代缴服务”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现代服务中的“经纪代理服务”是指各类经纪、中介、代理服务,企业代税务机关向员工(或其他个人)收取税款并缴纳,实质上提供了代理服务,收到的2%手续费,应视为提供经纪代理服务的收入。
- 如何交税? 按“经纪代理服务”适用增值税税率(通常为6%,小规模纳税人3%或1%)计算缴纳增值税。
- 开票问题: 税务局支付这笔手续费时通常不会要求企业开具发票(支付对象是扣缴义务人而非服务接受方),但企业应自行将该笔收入计入销售额申报纳税。(部分地区税务机关有明确要求)
- 重要提醒: 这是最容易混淆和忽略的点!很多企业觉得这是税务局给的“辛苦费”,理所当然不交税,结果埋下税务风险。
核心判断标准:是否与“销售行为”直接挂钩?
万变不离其宗,牢记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45号公告第七条的精髓:
- 直接挂钩 = 要交增值税! 返还款的金额取决于你卖了多少货、提供了多少服务、卖了多少钱,比如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多少和你本月销售特定产品的收入/数量息息相关。
- 不直接挂钩 = 不交增值税! 返还款是基于你的整体纳税规模、投资规模、解决就业等综合因素,比如地方财政对企业所得税的返还奖励、某些政府给予的一次性落户补贴等。
风险提示与实务建议
- 切忌“想当然”: 收到任何名义的“返还款”、“补贴款”、“奖励款”,务必第一时间搞清楚款项的具体性质、发放依据的政策文件(文号)以及款项来源(是税务退库还是财政支付),不能仅凭银行流水摘要上的“退税”二字就判断是否交税。
- 仔细研读政策: 对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类优惠,要仔细阅读享受该政策的具体文件,明确其返还的税种、计算方式以及返还后的税务处理要求。
- 区分“税收返还”与“财政奖励”: 实践中,地方政府常以“税收返还”名义给予企业财政奖励(实质是财政支出),要辨别清楚,如果是纯粹的财政奖励且与销售行为不直接挂钩,则不交增值税(但仍可能涉及企业所得税)。
- 代扣个税手续费是“雷区”: 务必重视!这笔钱在增值税上栽跟头的企业不在少数,建议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明确当地执行口径,但做好按“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的准备。
- 会计处理要准确: 不同性质的返还款,会计科目归属不同(如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冲减税金及附加、冲减成本费用等),务必准确核算,这直接影响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判断。
- 留存备查资料: 保存好相关的政策文件、退税/返款通知书、银行回单、计算依据等资料,以备税务机关检查。
- 咨询专业人士: 遇到复杂或不确定的情形,千万不要拍脑袋!及时咨询专业的税务师或主管税务机关,获取权威意见,税法的复杂性和地方执行差异是客观存在的,专业意见能有效规避风险。

企业收到税收返还是否交增值税,绝非一个简单的“是”或“否”能回答,这就像收到一个“神秘红包”,必须拆开层层包装(了解款项性质、返还依据),看清里面的“真容”(是否与销售直接挂钩),才能确定它是否需要再给国家“分一杯羹”(缴纳增值税)。
税务合规无小事,尤其是涉及到“真金白银”的返还与缴纳,面对这类“甜蜜的烦恼”,唯有擦亮眼睛,吃透政策,准确判断,做好核算,才能让国家的政策红包真正安全落袋,避免后续的税务风险找上门,当财务人员再次面对账上突然多出的退税时,希望这篇文章能帮你拨开迷雾,做出清晰准确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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