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返还会计分录详解,从退税到抵减,一看就懂的实操指南!
企业所得税返还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想象一下:你经营着一家餐厅,税务局突然通知你,因为政策调整,去年多收了你1万元的税款,现在要退给你,这笔意外之财该怎么入账?是直接塞进“营业外收入”抽屉?还是该放回原来的“所得税费用”柜子?会计处理不当,不仅会让账目混乱,还可能引来税务稽查的“特别关注”。
别担心,今天我们就用最通俗的语言,拆解企业所得税返还的会计分录,让你轻松掌握这门财税必修课!
什么是企业所得税返还?它可不是退税!
在深入分录之前,先搞清楚“返还”的真面目至关重要,很多人容易把它和“退税”混为一谈,但它们在性质和会计处理上有着本质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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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退税:
- 本质: 是税务局把你多交的税款还给你,最常见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
- 原因: 平时按季度预缴的税款,到了年底一算总账(汇算清缴),发现全年实际应交的税比预缴的少了,税务局就把多收的钱退回来。
- 性质: 是对已确认所得税费用的冲减,可以理解为税务局把你之前多拿走的钱还给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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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返还:
- 本质: 通常是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扶持特定行业或企业(如高新技术企业、小微企业、特定区域企业等),根据地方性政策或财政规定,将其从企业征收的所得税中拿出一定比例,奖励或补贴给企业。
- 原因: 这是地方政府的一种财政扶持行为,目的是鼓励企业发展,吸引投资,返还的依据是地方政策文件,而非企业多缴了税款。
- 性质: 更接近于一种政府补助或财政奖励,它是在企业正常履行纳税义务后,地方政府额外给予的“红包”。
简单粗暴的区分:
- 退税: 税务局说:“哎呀,不好意思,之前算错了/你预缴多了,这钱还给你(属于你应缴税款的调整)。”
- 返还: 地方政府说:“小伙子/小姑娘,企业干得不错/符合我们鼓励的方向,这是给你的奖励(属于额外的政府补助)!”
重要提示: 本文重点讨论的是第二种情况——地方政府基于政策给予的所得税返还(财政返还/奖励)的会计处理,但为了全面性,也会涵盖最常见的汇算清缴退税的处理。
企业所得税返还/退税的核心会计分录(新准则)
理解了返还和退税的区别,现在来看核心的分录逻辑,核心原则是:冲减当期的“所得税费用”,这是最符合业务实质的处理方式。
税务局直接把钱退到公司账上(最常见)
这是大家最喜闻乐见的形式,假设某市为了支持软件企业发展,出台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按其缴纳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返还,你的公司符合条件,收到税务局(或财政局)直接退库的返还资金10万元。
会计分录:
- 借:银行存款 100,000.00 (钱实实在在到账了)
- 贷:所得税费用 — 当期所得税费用 100,000.00 (冲减本期的所得税成本)
为什么这样写? 这笔返还的本质是地方政府对你承担的企业所得税成本的一种补偿或奖励,它直接降低了公司当期实际的所得税负担,最匹配的做法就是直接冲减当期的“所得税费用”,这能让利润表更真实地反映企业本期的税务成本。
返还金额抵减下期应缴税款
有时地方为了操作方便,或者企业自己申请,返还的钱不是直接打款,而是用来抵扣你下个季度或下一年要交的企业所得税,假设返还金额还是10万元,用于抵减下期应纳税额。
收到税务局的抵减批复或通知时:
- 借:其他应收款 — 应收所得税返还 100,000.00 (形成一项收款权利)
- 贷:所得税费用 — 当期所得税费用 100,000.00 (同样冲减本期所得税成本)
实际在下期申报缴税时抵减:
- 借:应交税费 — 应交企业所得税 100,000.00 (应缴税款减少了)
- 贷:其他应收款 — 应收所得税返还 100,000.00 (之前确认的应收权利清掉了)
- 按抵减后的实际应缴税额做正常计提分录:
- 借:所得税费用 — 当期所得税费用 (实际应缴数)
- 贷:应交税费 — 应交企业所得税 (实际应缴数)
关键点: 即使钱没马上到手,只要取得了确定的抵税权利(有正式批复),在权利形成的当期,就要确认其对所得税费用的影响,不能等到实际抵税时才处理。
明确作为政府补助的返还(特定情况)
如果地方政府发布的返还政策文件中,非常明确地将其定性为“政府补助”(例如某些产业扶持资金,虽然资金来源是地方留成的税收,但发放形式和要求符合政府补助定义),则需要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 — 政府补助》进行处理,这通常更复杂一些。
- 与资产相关的返还: 很少见。
- 与收益相关的返还: 最常见。
- 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
- 借:银行存款 / 其他应收款
- 贷:其他收益 (或“营业外收入”,但新准则下“其他收益”更常用) — 政府补助
- 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
- 收到时:借:银行存款 / 其他应收款, 贷:递延收益
- 以后期间分摊时:借:递延收益, 贷:其他收益 — 政府补助
- 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
重要判断: 绝大多数基于地方税收政策的所得税返还,其目的都是为了直接减轻企业的所得税负担,因此冲减“所得税费用”是主流且更符合业务实质的做法,除非政策文件白纸黑字写明是“XX补助资金”且有特定用途要求,才考虑计入“其他收益”或“递延收益”。实务中,冲减所得税费用是更普遍和推荐的处理方式。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的会计分录(重要补充)
虽然本文重点在“返还”,但汇算清缴产生的退税实在太常见,且容易与返还混淆,必须单独说明。
情景: 年度汇算清缴后,税务局确认你公司上年多预缴了企业所得税5万元,同意退还。
- 收到退税款时:
- 借:银行存款 50,000.00
- 贷:应交税费 — 应交企业所得税 50,000.00 (冲减多计提的应交税费)
- 冲减多提的所得税费用(关键!):
- 这笔退税属于对以前年度(上年)多交税款的退还,影响的是以前年度的损益。
- 借:应交税费 — 应交企业所得税 50,000.00 (把上一步贷方的应交税费冲掉)
-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0,000.00 (调整上年度的损益,最终会转入留存收益)
为什么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因为这笔退税源于去年交多了税,导致去年的利润少算了(所得税费用多计了),今年的退税实质是更正去年的会计差错,不能直接冲减今年的“所得税费用”,那样会扭曲今年的利润,必须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这个特殊科目,把影响落实到去年的报表上(体现在今年的期初未分配利润调整中)。
对比返还: 返还(财政奖励)通常影响当期损益(冲减当期所得税费用或计入当期其他收益);汇算清缴退税影响以前年度损益(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小微企业优惠等“自动减免”不是返还!
需要特别澄清的是,像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如实际税率5%、10%)、高新技术企业15%税率这类直接减免,是在计算当期应交税额时就按优惠税率计算了,不存在后续“返还”动作。
会计处理:
- 在季度/月度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时,直接按优惠税率计算“所得税费用”和“应交税费”。
- 分录:
- 借:所得税费用 — 当期所得税费用 (按优惠税率计算)
- 贷:应交税费 — 应交企业所得税 (按优惠税率计算)
- 无需单独做返还分录! 优惠已在计算应交税费时体现。
误区警示: 不要把这种直接减免误认为是“返还”而去做冲减所得税费用的分录!那样会导致应交税费和所得税费用同时少计,账就错了。
实战演练与常见误区避坑
案例1:软件企业收到即征即退 A公司是某市认定的重点软件企业,根据该市政策,2025年第三季度,A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100万元,按政策可返还50%(即50万元),2025年10月15日,50万元返还资金直接打入A公司银行账户。
正确分录 (2025年10月):
- 借:银行存款 500,000.00
- 贷:所得税费用 — 当期所得税费用 500,000.00 (说明:冲减收到当期的所得税费用,真实反映当期税负降低)
案例2:汇算清缴后退税 B公司2025年度预缴企业所得税120万元,2025年5月完成2025年度汇算清缴,经税务局审核,全年实际应纳所得税额为110万元,故应退10万元,2025年6月10日收到退税款。
正确分录 (2025年6月):
- 收到退税:借:银行存款 100,000.00; 贷:应交税费 — 应交企业所得税 100,000.00
- 冲以前年度多提费用:借:应交税费 — 应交企业所得税 100,0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0,000.00 (说明:影响的是2025年的损益,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处理)
案例3:返还用于抵减下期税款 C公司符合某开发区税收返还政策,2025年11月收到税务局通知,准予返还企业所得税30万元,此款项将直接抵减C公司2025年第四季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C公司2025年Q4实际利润计算出的应纳所得税额为50万元。
正确分录:
- 2025年11月 (收到抵减通知时):
- 借:其他应收款 — 应收所得税返还 300,000.00 (确认收款权利)
- 贷:所得税费用 — 当期所得税费用 300,000.00 (冲减本期的所得税成本)
- 2025年1月 (申报缴纳2025年Q4企业所得税时):
- 正常计提:借:所得税费用 — 当期所得税费用 500,000.00
- 贷:应交税费 — 应交企业所得税 500,000.00
- 应用返还抵减:借:应交税费 — 应交企业所得税 300,000.00
- 贷:其他应收款 — 应收所得税返还 300,000.00
- 实际缴纳差额:借:应交税费 — 应交企业所得税 200,000.00; 贷:银行存款 200,000.00 (说明:权利形成当期即冲减费用,实际抵税时清应收款)
常见误区与避坑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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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所有“税务局打来的钱”都计入“营业外收入”。
- 坑点: 混淆返还/退税性质,导致当期利润虚高,所得税费用未真实反映。
- 避坑: 严格区分是汇算清缴退税(调以前年度)?地方财政返还(冲当期所得税费用或按补助处理)?还是其他性质的收入?返还/退税通常不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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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把直接享受的小微企业优惠当作“返还”处理。
- 坑点: 在计算应交税费时已享受优惠,再做返还分录会导致“所得税费用”和“应交税费”同时少计,造成错账。
- 避坑: 直接减免优惠在计算当期应交税费时直接按优惠税率计提即可,无需额外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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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汇算清缴退税直接冲减当年“所得税费用”。
- 坑点: 将影响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错误计入当年,扭曲当年利润。
- 避坑: 汇算清缴退税必须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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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对用于抵减的返还,在实际抵减时才做账。
- 坑点: 未能及时反映当期获得的实质利益(减少当期所得税费用),会计信息滞后。
- 避坑: 在取得确定的抵税权利时(如收到正式批复),即应确认应收款并冲减当期所得税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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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忽略政策文件的定性。
- 坑点: 对于明确界定为“政府补助”的返还,仍机械地冲减所得税费用,可能不符合准则规定。
- 避坑: 仔细研读地方返还政策文件的具体表述和资金管理办法,判断其经济实质是直接冲减税负还是具有专项用途的补助,拿不准时,冲减所得税费用通常是更稳妥和主流的选择。
写在最后:会计处理的底层逻辑
企业所得税返还的分录看似复杂,但核心逻辑非常清晰:
- 实质重于形式: 这笔钱本质上是降低了企业的实际税负成本吗?(冲所得税费用) 还是一项额外的政府奖励?(可能计入其他收益) 或者是对以前年度多交税的纠正?(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 权责发生制: 影响哪个期间的损益,就在哪个期间确认,是当期受益(冲当期费用)?还是纠正以前(调留存收益)?
- 政策依据: 仔细阅读地方返还政策的红头文件,了解返还的性质、依据、发放方式(直接退库/抵减),这是会计处理的根本依据。
- 沟通确认: 遇到复杂或模棱两可的情况,务必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了解他们的执行口径,大型企业或上市公司,咨询专业审计机构的意见也非常重要。
账不是记给自己看的,清晰、准确、符合准则的会计分录,是企业财税合规的基石,也是应对税务检查、外部审计的底气,把这笔“意外之财”的来龙去脉在账面上理清楚,不仅能让报表更真实,更能让你在老板和审计面前腰杆挺得更直!
会计科目就像一个个精准的坐标,把纷繁复杂的业务活动锚定在清晰的财务版图上,每一次返还与退税,都是政策红利在账本上的具象投射——记录它们,不仅是为了合规,更是为了看清企业前行路上那些关键的助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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