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缴的增值税还能回来?这份退税指南请收好!
老李在武汉开了家热干面馆,生意不错,月底会计小张拿着报表告诉他:“李老板,这个月咱们账上显示多缴了1万多增值税呢!” 老李一听就急了:“啥?多缴了?我辛辛苦苦赚的钱还能退回来不?” 小张笑着点点头:“能!这就是增值税留抵退税,国家给咱的‘缓冲红包’!”
认识增值税留抵退税:你的“预付款”还能回家!
想象一下,你是个批发商:
- 3月:你大手笔进货,付给上游厂家 3万元(货款10万 + 增值税1.3万),这1.3万就是你垫付的“进项税”。
- 3月:你努力卖货,收了客户 65万元(货款5万 + 增值税0.65万),这0.65万就是你要交给国家的“销项税”。
- 算账时刻:销项税(0.65万)< 进项税(1.3万),差额 65万 就形成了“留抵税额”——它像一笔你多付给国家的“预付款”。
留抵退税,简单说,就是国家把你账上积累的这些“多交的预付款”(符合条件的留抵税额),直接退回到你的银行账户,真金白银缓解你的资金压力!
谁能领这个“红包”?门槛其实很清晰!

国家发红包,当然希望给到真正需要的、守规矩的企业手里,想申请留抵退税,你得同时满足这些“硬杠杠”:
- 纳税信用是关键: 最近一个纳税信用评价周期结束时,你的信用等级必须是 A级或B级,这是税务局的“信任票”,如果信用是M级(新设立企业),别急,只要没干过偷税骗税的事儿,也有机会申请。
- “黑历史”不能有: 申请退税前 36个月内,你不能有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案底”,申请退税前 6个月内,不能有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 享受优惠要合规: 如果你申请退税前 36个月内,曾因偷税被罚过款,那么从处罚决定书上的日期算起,未满36个月就不能申请。
- “三税”要交齐: 自 2019年4月1日起,你没有享受过“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这类增值税优惠政策,享受了这些,就和留抵退税“无缘”了。
- 增量留抵是核心(针对大部分企业):
- 什么是增量? 简单说,就是现在账上的留抵税额,比 2019年3月底那个基数高出的那部分。
- 举个例子: 假设你公司2019年3月底账上留抵税额是 50万元,到了2025年6月,账上留抵变成了 80万元。增量留抵税额 = 80万 - 50万 = 30万元,这30万就是你能申请退税的基础(具体退多少还要看比例和计算)。
退税能退多少?计算公式拆解给你看!
最关键的来了!能退多少钱?公式看似复杂,拆解就明白: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 = 增量留抵税额 × 进项构成比例 × 退税比例
- 增量留抵税额: 前面说了,就是比2019年3月底基数多出来的那部分(比如上面的30万)。
- 进项构成比例: 这是为了看你“预付款”的“含金量”,税务局主要看你退税申请前 连续6个月(或季度) 内,符合规定的抵扣凭证(主要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这三类“硬通货”)抵扣的进项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例。
- 简化理解: 你这段时间抵扣的税,有多大比例是来自上面那三种最可靠的凭证?这个比例越高越好。
- 例子: 假设你申请退税前连续6个月,总共抵扣了进项税 100万元,其中来源于专票、海关缴款书、完税凭证的税额加起来是 85万元,进项构成比例 = 85万 / 100万 = 85%。
- 退税比例: 这是国家根据不同行业、不同时期的经济调控需要设定的。2025年最新政策下:
- 先进制造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特定对象: 退税比例可达 100%(政策红利大)。
- 其他符合条件的企业(非特定对象): 退税比例目前为 60%(相比前几年100%有所收紧,但仍是不小的支持)。
套用老李的例子(假设他是非特定对象):
- 增量留抵税额 = 30万元
- 进项构成比例 = 85%
- 退税比例 = 60%
- 允许退还的税额 = 30万 × 85% × 60% = 3万元
看,老李账上多“预存”的30万里,能拿回 3万元 现金!这对小面馆的周转可是实实在在的帮助。
不只是“增量”:这些特殊退税也别忘了!
留抵退税是主流,但还有几种特殊情况的“退税”也别错过:
- 即征即退: 软件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等,销售时按正常税率交税,但税务局很快(一般按月度)就把政策规定应退的那部分钱返还给你,这钱是实打实到你账上的现金流,某软件企业销售自产软件,按13%交税,但符合条件部分实际税负超过3%的,超过部分即征即退。
- 先征后返(退): 常见于民政福利企业、特定出版物等,你需要先全额缴纳增值税,然后根据政策规定和审批流程,后期由财政或税务机关将应退部分返还给你,流程比即征即退稍慢。
- 直接减免: 像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30万免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税等,这相当于直接不用交这部分税,减轻了负担,但不会有钱“退回来”,因为没有“多交”的过程。
- 出口退税: 专门针对出口货物劳务服务的政策,核心是退还出口货物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已经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让国产货物以“不含税”成本参与国际竞争。
申请退税“五步走”,手把手教你操作!
- 自我“体检”: 拿出账本和纳税申报表,仔细核对:
- 最近信用等级是不是A或B(或符合条件的M)?
- 36个月内有没有骗取退税、虚开发票的黑历史?
- 6个月内有没有因偷税被罚两次以上?
- 有没有在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
- 计算清楚你的增量留抵税额(对照2019年3月底数)和进项构成比例(连续6个月数据)。
- 填写“申请表”: 登录电子税务局,找到《退(抵)税申请表》。最关键的是准确填写“申请退还的留抵税额”,这就是你按公式计算出来的那个数(比如老李的15.3万),务必确保数据来源清晰可查。
- 提交“申请”: 在电子税务局提交填写好的申请表,系统会自动关联你的申报信息和发票数据。
- 税务“把关”: 税务局收到申请会进行审核:
- 系统初筛: 自动校验信用等级、历史违规记录等硬性条件。
- 人工复核: 税务人员会重点看:增量计算是否正确(核对2019年3月底基数)?进项构成比例计算是否准确(核对抵扣凭证)?企业经营是否真实?进销项是否匹配?有没有虚增进项、隐匿收入的嫌疑?库存情况是否合理?
- 到账“红包”: 审核通过后,退税款会直接打到你在税务局备案的银行账户里,务必确保这个账户状态正常!
领“红包”也要擦亮眼!这些风险坑别踩!
退税是利好,但操作不当或动歪心思,麻烦更大:
- 虚增进项税: 为多退钱,去搞虚假发票(买票、让他人为自己虚开),或者把不该抵扣的(比如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的进项)硬塞进来抵扣,这是偷税、骗税!轻则追回税款、加收滞纳金、罚款(0.5倍到5倍),重则移送公安,刑事责任等着你。
- 隐匿销项税: 为了人为制造“进大于销”的局面,把收入藏起来不申报(私户收款、两套账),同样构成偷税,后果极其严重。
- 数据造假: 在计算增量留抵额或进项构成比例时篡改数据,税务局的金三系统和大数据比对不是吃素的,极易被发现。
- 忽视后续管理: 退税后,税务局会持续关注企业动态,如果短期内出现大量注销、大额退税款转出、经营异常(如无实际经营地址、无雇员、无水电消耗等),会被重点稽查。
真实案例警示: 深圳某科技公司2025年通过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大量增值税专用发票,虚构业务,虚增进项税,骗取留抵退税近500万元,被税务稽查部门联合公安侦破,企业主及相关人员被依法逮捕,骗取的税款被追缴,并处巨额罚款。
增值税退税,特别是留抵退税,是国家为企业注入现金流、盘活经营活力的重要举措,它像一把双刃剑——用得好,是真金白银的及时雨;动歪心思,就是引火烧身的导火索。
老李的热干面馆最终顺利拿到了15万多的退税款,他立刻用这笔钱升级了厨房设备,还开了个小分店,他说:“这钱退得踏实,是国家看到我们小生意的不容易,但咱心里得有本账,该交的一分不少,该退的也光明正大地拿,做生意,诚信比啥都值钱。”
搞懂规则,合规操作,让这些“数字”真正服务于你的生意,而不是成为悬在头顶的利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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