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收到税收返还,会计别乱入账!这4种情况的正确分录来了
“税务局退钱了!” 会计懵了:“这钱…该放哪个科目?” 别慌!税收返还有门道,入错科目麻烦大,资深财税老司机带你一次搞懂!
软件退税、资源利用退税:这钱是“赚”来的!(最常见类型)
- 啥情况? 比如软件企业增值税超3%部分即征即退、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即征即退等,国家用退税鼓励你干好事!
- 核心要点: 这钱本质上是你经营活动带来的额外收益!不是成本费用的简单冲减。
- 正确姿势:
- 借:银行存款 (钱到账了!)
- 贷:其他收益 (关键科目!新准则下的“宝藏”位置)
- 为啥不是“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通常指“天上掉馅饼”,跟经营没啥关系,这种退税可是你实实在在搞生产、卖产品(服务)带来的政策红利,放“其他收益”更能反映业务实质。
- 为啥不冲减“税金及附加”? 你当初交的增值税,是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或者通过“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交的,它本身就没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增值税是价外税),返还的也是增值税,自然不能往“税金及附加”里塞。
- 举个栗子: 某软件公司本月享受即征即退政策,收到税务局退回的增值税10万元。
- 借:银行存款 100,000.00
- 贷:其他收益—即征即退增值税 100,000.00
- 政策小贴士: 记住财税[2011]100号文、财税[2015]78号文这些政策依据。
多交税退回、政策性退税:这钱本来就是你的!
- 啥情况? 比如汇算清缴后退的企业所得税、误收多缴申请退回的税款、符合政策但前期多缴申请退还的税款(非即征即退类型)。
- 核心要点: 这钱就是你多交或者不该交的!税务局只是还给你而已,它跟你当期利润没关系,影响的是以前年度。
- 正确姿势:
- 借:银行存款 (钱回来了)
- 贷:应交税费—应交XX税 (冲减多计提的应交税金) 或者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涉及以前年度损益)
- 具体怎么选?
- 如果退税属于本年度多交: 直接冲减本年度对应的“应交税费”科目。
- 本年度多预缴企业所得税5万,退回。
- 借:银行存款 50,000.00
-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50,000.00 (负债减少)
- 本年度多预缴企业所得税5万,退回。
- 如果退税涉及以前年度损益: 必须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最终影响“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和调整“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如果需要补税或退税)。
- 上年度汇算清缴,税务局退回多缴企业所得税8万。
- 借:银行存款 80,000.00
-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80,000.00 (先冲负债)
-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80,000.00
-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80,000.00 (调整上年利润)
-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80,000.00
-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80,000.00 (最终归属股东权益)
- 如果因此影响上年度少确认了所得税费用,还需调整“应交税费”和“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
- 上年度汇算清缴,税务局退回多缴企业所得税8万。
- 如果退税属于本年度多交: 直接冲减本年度对应的“应交税费”科目。
- 重要提醒: 涉及以前年度的,务必考虑对期初留存收益的影响,并按要求调整报表期初数。
出口退税:这个最特殊!本质是“垫付的钱”拿回来
- 啥情况? 生产企业“免抵退”、外贸企业“免退税”,国家鼓励出口,把你产品里含的进项税退给你(免销项税)。
- 核心要点: 退的是你采购环节垫付的进项税额!不是补贴,也不是利润。
- 正确姿势:
- 生产企业 (免抵退):
- 计算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
-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 (应退部分)
-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免抵部分)
-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总额)
- 实际收到退税款:
- 借:银行存款
-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 (冲应收款)
- 计算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
- 外贸企业 (免退税):
- 采购时确认待退进项税:
- 借:库存商品等 (不含税成本)
-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全额)
- 贷:银行存款等
- 确认应退税额:
-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
-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可退部分)
- 贷:主营业务成本 (不可退部分,即转出进项税,需做进项转出)
- 实际收到退税款:
- 借:银行存款
-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 (冲应收款)
- 采购时确认待退进项税:
- 生产企业 (免抵退):
- 关键理解: 出口退税的核心在于“其他应收款” 科目,收到退税款,就是这笔应收款的收回,不直接影响当期损益!外贸企业那部分转成本的,是在确认应退税额时就调整了成本。
地方财政扶持/奖励:披着“退税”马甲的补贴!
- 啥情况? 某些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或鼓励特定产业,会根据企业缴纳的税收(增值税、所得税等)地方留成部分,按一定比例给予企业“返还”、“扶持”、“奖励”,文件可能写的是“税收优惠”,但实质是政府补助。
- 核心要点: 这钱不是税法的直接退税,而是地方政府基于你交税的金额给你的“奖励”或“补贴”,性质完全不同!
- 正确姿势: 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处理!
- 与收益相关的补助 (最常见): 用于补偿已发生的成本费用。
- 如果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成本费用:
- 收到时: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 发生相关费用时:借:递延收益 贷:其他收益 (日常活动相关) / 营业外收入 (非日常活动相关)
- 如果用于补偿已发生的成本费用:
- 收到时:借:银行存款
- 贷:其他收益 (与日常活动相关) / 营业外收入 (与非日常活动相关) 通常计入“其他收益”
- 如果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成本费用:
- 与资产相关的补助: 比如要求你买设备建厂房才给的。
- 收到时: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 在资产使用寿命内分摊:借:递延收益 贷: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的补助 (最常见): 用于补偿已发生的成本费用。
- 为啥不能按“退税”处理? 这不是国家税法规定的直接退税行为,资金来源是地方财政,性质是政府补助,乱计入“其他收益—退税”或冲减“税金及附加”,会被认定为会计差错!
- 风险提示: 这类“返还”的税务处理有争议(是否应税),会计务必与税务处理分开,并咨询专业人士意见,但会计上必须按政府补助准则处理。

会计最容易踩的坑(血泪教训!):
- 科目张冠李戴: 最常见!把软件即征即退的增值税返还在“营业外收入”或直接冲减“税金及附加”,把地方财政返还在“其他收益—退税”,导致利润表科目失真,老板看报表一头雾水。
-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用错或不用: 明明是退的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却计入了本期的“所得税费用”或“其他收益”,直接扭曲了本期和上期的利润。
- 出口退税搞错损益影响: 误以为收到出口退税款就是利润,直接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大错特错!这只是收回垫付资金。
- 混淆“退税”与“财政补贴”: 把地方政府给的财政扶持款,想当然地按税收返还在“其他收益—退税”处理,性质完全不同,埋下税务风险(可能涉及企业所得税问题)。
- 忽略对报表的影响: 涉及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只调账不调表,导致报表期初数与上年期末数对不上。
举个反面教材: 某科技公司收到当地政府一笔“产业发展扶持资金”50万,文件写明是根据其上年度缴纳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计算的,会计小李想:“这不就是退税嘛!”直接做了: 借:银行存款 500,000 贷:其他收益—退税收入 500,000 问题大了!
- 会计错: 这实质是政府补助,应计入“其他收益—政府补助”或根据情况判断是否递延。
- 税务风险: 这笔钱很可能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除有明确规定为不征税收入外),小李按“退税”处理,可能误导税务申报,少缴税款,面临补税罚款滞纳金风险。
- 报表失真: 模糊了真实的收入来源性质。
划重点总结 (小本本记好!):
- 看本质! 先搞清楚退的是什么税?为什么退?依据什么政策退?是真正的税法退税还是地方政府的“奖励”?
- 盯文件! 拿到退税审批单或财政奖励文件,仔细阅读退款原因和政策依据。
- 按准则!
- 真正的税收优惠退税(如即征即退):通常贷 “其他收益”。
- 多缴错缴退回:看年度,本年度冲 “应交税费”,以前年度走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 出口退税:收回应收,贷 “其他应收款” (不产生损益)。
- 地方财政“返还”:按 政府补助准则 处理,贷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
- 慎用“营业外收入”: 除了确实与日常经营无关的政府补助或真正的“意外之财”,税收相关返还尽量少用或不用它。
- 多问一句: 拿不准的时候,别猜!翻准则、查法规、问同行老师傅,或者咨询专业财税顾问,一个分录做错,后面调账、调表、应付税务检查,麻烦大了去了!
税收返还是好事,但会计处理是技术活更是责任活,分清楚“真退税”和“假补贴”,搞明白“收钱”和“调账”,才能让老板的喜悦不变成财务的烦恼,让公司的账本经得起各方的考验,清晰准确的账务处理,才是企业稳健经营的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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