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违规招商引税返税问题自查报告,摸清家底,堵住漏洞,轻装前行
哎,各位同事、领导,咱们今天得认真聊聊一个事儿,就是最近上面特别关注的“违规招商引税返税”问题,这名字听起来有点专业,说白了,就是检查一下咱们在招商引资、给企业税收优惠的过程中,有没有“踩红线”、“钻空子”,搞了些不符合国家大政策、破坏公平竞争环境的所谓“优惠”,这次自查,不是要找谁的麻烦,而是咱们自己主动给自己“做个全面体检”,把问题找出来,把漏洞堵上,这样才能让咱们的区域经济发展得更健康、更可持续,咱们自己心里也踏实,对吧?
先唠明白:啥是“违规招商引税返税”?咱们为啥要自查?
咱们平时为了吸引企业来投资落户,经常会给出一些承诺,你来了,交的税我按一定比例返还给你”,或者“我给你一块地,价格特别便宜”,再或者“我给你单独搞一个更低的税率或者财政补贴”,动机是好的,都是为了发展经济、增加就业,这里面的分寸特别重要。
如果这些优惠措施,是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允许的框架内进行的,比如针对特定高新技术产业、符合地方产业发展规划的,那是合规的,是鼓励的,但问题就出在,有时候为了抢项目、出政绩,可能就“过了界”。
- “寅吃卯粮”,盲目承诺: 不管地方财政实际承受能力,开出“空头支票”,承诺高比例的税收返还,结果到时候兑现不了,或者为了兑现挤占了其他民生支出,这就埋下了巨大的财政风险。
- “政策洼地”,恶性竞争: 隔壁县市返30%,咱们就敢返40%,这不就成了地区之间的“内卷”了吗?企业不是看中咱们的营商环境、产业链配套,纯粹是冲着哪里的返税高就去哪,甚至出现“候鸟企业”,哪里优惠多就去哪,根本不扎根,这破坏了全国统一大市场,也损害了长期的、健康的商业生态。
- “暗箱操作”,缺乏透明: 优惠政策不公开、不透明,针对个别企业“开小灶”,给谁不给谁、给多少,标准模糊,这不仅容易滋生腐败,对其他遵守规则的企业也极不公平。
- “混淆概念”,变相减免: 把应该依法足额征收的税款,通过财政支出渠道,以“产业扶持资金”、“发展奖励”等名义变相返还给企业,实质上就是变相的减免税,绕开了税收法定的原则。
这次自查的核心目的,就是要看看咱们有没有上述这些“小聪明”、“土办法”,这既是落实国家政策、维护市场公平的需要,也是保护咱们自己、防范未来风险的需要,想象一下,如果一个靠超高返税引来的企业,哪天政策收紧,它拍拍屁股走了,留给咱们一个烂摊子,之前的投入都打了水漂,这损失谁承担?自查自纠,是“刮骨疗毒”,更是“未雨绸缪”。

咱们具体要查点啥?——自查的重点内容清单
这次自查,咱们不能走过场,得动真格的,我建议,咱们就从以下几个方向,像过筛子一样,把近几年相关的招商协议、政策文件、财政支出记录都捋一遍:
(一) 招商引资政策合规性检查
- 查文件: 咱们出台的所有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办法、意见,有没有与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相冲突的地方?有没有越权制定税收优惠政策的情况?
- 查承诺: 在招商过程中,对企业做出的所有承诺,特别是涉及税收返还、财政奖励、土地价款优惠的,有没有书面协议?协议内容是否合法合规?有没有超出咱们本级财政权限或者法律框架的承诺?
- 查对象: 享受这些特殊优惠的企业,是否符合国家鼓励的产业方向?还是说,为了税收数字好看,引入了一些高耗能、高污染或者纯粹是“空壳”的“纳税大户”?
(二) 税收征管与返还环节检查
- 查流程: 税款的征收,是不是严格按照税法规定,做到了依法征收、应收尽收?有没有“过头税”或者“人情税”?
- 查返还: 如果有财政返还,钱是从哪个口子出的?是列入预算的规范性支出吗?返还的依据、标准、比例和审批流程是什么?有没有完整的台账记录?有没有出现先征后返、财政补贴冲抵税款等实质上违反税收政策的情况?
- 查数据: 把招商部门承诺的返还数额、财政实际支出的返还资金、税务部门征收的税款数额,这三本账放在一起比对一下,看看能不能对得上,是否存在“倒挂”或者巨大的缺口?
(三) 合同协议与执行情况检查
- 查文本: 重点审查与投资企业签订的合同、协议、备忘录中,涉及财税优惠的条款,措辞是否严谨、合法?权利义务是否对等?有没有隐藏的法律风险?
- 查履约: 咱们承诺的优惠,是否都按时、足额兑现了?企业承诺的投资额、产值、就业岗位等,是否都达到了?对于未达到约定目标的企业,我们有没有相应的制约和退出机制?
(四) 决策程序与内部监督检查
- 查决策: 当初制定这些优惠政策的决策过程是怎样的?是经过集体研究、科学论证,还是个别领导拍脑袋定的?相关的会议纪要、论证报告是否齐全?
- 查监督: 审计、财政、纪检监察部门在这些环节中,发挥了怎样的监督作用?有没有发现过问题?发现问题后是怎么处理的?
咱们怎么来查?——自查的方法与步骤
光说不练假把式,咱们得有个具体的操作方案:
- 成立专班,明确责任(第一阶段,约1周): 建议立刻成立一个由分管领导牵头,财政、税务、审计、招商、发改、法制办等部门骨干组成的自查工作专班,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谁提供数据、谁审核政策、谁汇总问题,责任到人。
- 全面梳理,收集资料(第二阶段,约2周): 专班下发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限期报送自查期内(比如近三年)所有与招商引税返税相关的政策文件、合同协议、会议纪要、财政支付凭证、企业享受优惠的清单等,建立一个统一的电子档案库,方便交叉比对。
- 集中审核,重点抽查(第三阶段,约3周): 专班成员集中办公,对照前面提到的重点检查内容,对收集来的资料进行“拉网式”审核,对于金额巨大、政策敏感、争议较多的项目,要进行重点抽查,必要时可以约谈相关经办人员和企业负责人,把情况彻底搞清楚。
- 分类研判,形成报告(第四阶段,约1周): 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类,哪些是制度性、普遍性的问题?哪些是个别性、特殊性的问题?区分问题的性质、产生的原因和可能造成的后果,实事求是地形成这份《自查报告》,不遮掩、不回避,报告里不仅要写问题,更要提出具体的、可操作的整改措施和建议。
发现问题怎么办?——整改的态度与方向
自查的核心目的是整改,如果咱们真的查出问题了,别慌,也别想着捂盖子,正确的态度是:
- 立刻叫停: 对于发现的明显违规的政策和承诺,要立即停止执行,不能再让错误继续下去。
- 分类处置:
- 对于与国家大政策明显违背的,要坚决纠正,该废止的废止,该修订的修订。
- 对于已经签订但存在瑕疵的协议,要积极与企业沟通协商,依法依规进行妥善处理,既要维护政府公信力,也要守住法律底线,可以寻求上级部门或者法律专家的指导。
- 对于因历史原因形成的复杂问题,要制定稳妥的过渡方案,逐步消化解决,避免“一刀切”引发新的矛盾。
- 完善机制: 这才是治本之策,通过这次自查,我们要建立起一套:
- 长效的评估机制: 任何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出台前,必须进行合法性、合规性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
- 透明的公开机制: 所有普惠性的招商政策都要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特殊个案必须经过严格的集体决策程序。
- 全过程的监督机制: 财政、审计、纪检监察要提前介入,对招商和优惠政策执行进行全过程监督。
最后说几句心里话
同志们,咱们干工作,都想出成绩,都想让咱们这地方发展得快一点,这个心情大家都理解,发展不能建立在违规和风险之上,违规的招商引税,就像吃了“激素”,短期内可能效果明显,但长期看会损害肌体健康,甚至带来系统性风险。
这次自查,是挑战,更是机遇,它是咱们一次难得的“校准航向”的机会,通过这次彻底的自我检查,我们把家里收拾干净了,把规矩立明白了,以后咱们招商引资的腰杆才能更直!咱们可以理直气壮地靠优质的营商环境、完善的产业链、高效的政务服务来吸引真正有实力、愿意长期发展的好企业,这样招来的商、引来的资,才是扎实的,才是能给老百姓带来长远福祉的。
咱们大家一起重视起来,把这次自查工作做扎实、做细致,摸清家底,堵住漏洞,是为了将来咱们能够更加从容、更加稳健地“轻装前行”,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拜托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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