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个税税率大揭秘,算清这笔账,省心又省力!
老王在小区门口开了家热气腾腾的面馆,生意越来越红火,这天和老顾客张会计闲聊,张会计问他:“老王,你这店是核定征收吧?交多少个税心里有谱没?”老王挠挠头:“好像是核定...具体多少点还真说不准,反正专管员让交多少就交多少呗!”许多像老王这样勤恳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往往对核定征收的“游戏规则”一知半解,咱们就掰开了揉碎了讲讲: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到底怎么算?
先搞明白:啥是核定征收?为啥给我核定?
想象一下,你开个小店,每天进货、卖货、收钱、付钱,忙得脚不沾地,让你像大公司一样,规规矩矩建个账本,把每一笔收入、每一分开支都记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是不是想想就头大?税务局也理解这个难处,对于那些规模确实不大、账务确实难以规范的个体工商户(比如老王的面馆、李姐的裁缝铺、街角的水果摊),税务局就想了个办法:核定征收。
简单说,核定征收就是税务局根据你所在行业、经营规模、地段好坏这些基本情况,直接“框定”一个大概的利润水平或者一个征收率,然后按这个“框定”的结果来算你要交多少税,它省去了你建账做账报复杂报表的麻烦,核心就是一个字:“核”!
为啥给你核定而不是查账?通常有这些情况:
- 账是真的搞不清: 小本买卖,人手有限,文化水平可能也不高,实在没能力也没必要搞那么专业的账。
- 税务局觉得你账不可信: 虽然你做了账,但做得太乱、漏洞太多,或者明显收入支出对不上号,税务局不相信你这账本的真实性。
- 干脆没建账: 法规要求该建账但你因为各种原因没建。
- 发生了特定事件: 比如该报税的时候你没报,或者报得不全,税务局就有权给你核定。
核定征收的核心“抓手”有两个:
- 核定应税所得率: 税务局看你干哪一行,就套用这个行业大概的“利润率”,老王开面馆,属于“餐饮业”,税务局一看行业表,哦,这行应税所得率大概在8%-25%之间(具体比例各地可能微调),然后根据老王面馆的位置、大小、用了几个人等因素,给老王定个具体的率,比如15%,这意味着,老王面馆的收入,税务局就默认其中有15%是他的“赚头”(应纳税所得额),剩下的85%?就当是成本费用扣掉了。
- 直接核定应纳税额: 这个更简单粗暴,税务局可能直接拍板:老王你这面馆,每个月固定交500块钱税(或者按季度1500块),甭管你这个月是赚了还是亏了,就按这个定额交,这常见于规模更小、经营特别简单的个体户。
关键来了:核定征收下的个税税率是多少?

搞清楚了核定征收是咋回事,现在进入正题:税率! 这里有个极其重要的区别,必须划重点:
核定征收(无论是核所得率还是核定额)只是确定了计算税款的“基数”或“结果”,计算这个税款本身所依据的税率表,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是一模一样的!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适用的是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表,这个表是国家统一的,跟你采用核定还是查账征收方式无关!核定征收影响的只是“应纳税所得额”是怎么得来的(是算出来的还是核出来的),但拿到这个“应纳税所得额”之后,往税率表里一套,该交多少税,算法完全一致。
现行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适用于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
级数 |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元)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元) |
---|---|---|---|
1 | 不超过30,000的部分 | 5 | 0 |
2 | 超过30,000至90,000的部分 | 10 | 1,500 |
3 | 超过90,000至300,000的部分 | 20 | 10,500 |
4 | 超过300,000至500,000的部分 | 30 | 40,500 |
5 | 超过500,000的部分 | 35 | 65,500 |
(注:此表适用于查账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应纳税所得额是按年计算的。)
重点解读:
- 按年算,分级跳: 这个税是按全年的总应纳税所得额来套表的,收入不是每个月平均摊平了算,而是全年加总,看落在那档就用那档的税率,超过的部分,税率就“跳级”了。
- 超额累进: 这是关键!不是说你收入超过3万,全部收入都按10%交!而是超过3万的那部分钱才按10%交,前面3万块还是按5%交,这样一层层累加计算,速算扣除数就是为了方便计算而设定的一个数。
- 核定所得率怎么用这个表?
- 假设老王面馆被核定的应税所得率是15%。
- 2024年1-3月(第一季度),老王面馆总的开票收入+没开票的现金收入,算出来是15万元。
- 计算季度应纳税所得额: 15万 (收入) * 15% (核定所得率) = 22,500元,注意,这是一个季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 换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预估): 因为税率表是按年设计的,需要预估全年,通常做法:22,500元 (一个季度所得) * 4 (季度) = 90,000元,或者更精确点,如果后面季度收入变化大,按实际累计数换算,但原理一样,目的是预估全年落在哪一档。
- 找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全年预估90,000元,看表:
- 第一档:30,000元 * 5% = 1,500元
- 第二档:(90,000 - 30,000) = 60,000元 * 10% = 6,000元
- 合计应纳税额:1,500 + 6,000 = 7,500元 (全年) 或者用速算扣除数:90,000 * 10% - 1,500 = 9,000 - 1,500 = 7,500元 (结果相同)。
- 计算本期(季度)应缴税额: 全年预估要交7,500元,分摊到当前季度(第一季度):7,500元 / 4 = 1,875元,或者,直接用本季度的应纳税所得额22,500元,找到它对应的当期税率(需要根据换算后的全年所得确定档位,本例全年预估9万在第二档,税率10%,速算扣除数1,500是年度的,需折算):
- 简便算法(常见):本期应缴税额 = [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预估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全年月份或季度数 ] 本期月份数或季度数
- 本例:(90,000 * 10% - 1,500) / 4 = (9,000 - 1,500) / 4 = 7,500 / 4 = 1,875元。
- 更精确的按当期所得额套档计算稍微复杂,但结果相近,实务中按上述分摊法居多。
- 核定定额怎么交? 如果老王是定额征收,比如税务局核定他每个季度直接交2,000元个人所得税,那老王每个季度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固定去交这2,000元就行了,不需要自己再去计算收入、所得率、套税率表,这个定额里已经包含了适用税率计算的结果。
实战演练:不同场景下的税怎么算?
场景1:核定应税所得率的小餐饮店(老王面馆进阶版)
- 行业:餐饮业
- 核定应税所得率:15%
- 2024年四个季度收入分别为:Q1: 12万, Q2: 18万 (暑假旺季), Q3: 15万, Q4: 20万 (年底聚餐多)
- 计算步骤:
- Q1:
- 应纳税所得额 = 120,000 * 15% = 18,000元
- 换算全年预估:18,000 * 4 = 72,000元 (落在税率表第二档:超3万至9万,税率10%,速扣1,500)
- 本期应缴个税 = (72,000 * 10% - 1,500) / 4 = (7,200 - 1,500) / 4 = 5,700 / 4 = 1,425元
- Q2 (累计到二季度结束):
- 累计收入 = 120,000 (Q1) + 180,000 (Q2) = 300,000元
- 累计应纳税所得额 = 300,000 * 15% = 45,000元
- 换算全年预估:45,000 (半年所得) * 2 = 90,000元 (仍在第二档,税率10%,速扣1,500)
- 累计应缴个税 (全年预估) = 90,000 * 10% - 1,500 = 7,500元
- 本期 (Q2) 应缴个税 = 累计应缴税 (2/4) - 已缴税 = 7,500 0.5 - 1,425 = 3,750 - 1,425 = 2,325元 (或者:累计应缴税预估分摊到Q2为 7,500 / 4 * 2 = 3,750元,减去Q1已交1,425元,Q2需交2,325元)
- Q3 (累计到三季度结束):
- 累计收入 = 300,000 (前两季) + 150,000 (Q3) = 450,000元
- 累计应纳税所得额 = 450,000 * 15% = 67,500元
- 换算全年预估:67,500 (三个季度所得) / 3 * 4 = 90,000元 (仍在第二档)
- 累计应缴个税 (全年预估) = 90,000 * 10% - 1,500 = 7,500元
- 本期 (Q3) 应缴个税 = 7,500 * (3/4) - (1,425 + 2,325) = 5,625 - 3,750 = 1,875元
- Q4 (全年结束):
- 全年实际收入 = 120,000 + 180,000 + 150,000 + 200,000 = 650,000元
- 全年实际应纳税所得额 = 650,000 * 15% = 97,500元
- 重新套全年税率表: 97,500元 > 90,000元,进入第三档!
- 第一档:30,000 * 5% = 1,500元
- 第二档:(90,000 - 30,000) = 60,000 * 10% = 6,000元
- 第三档:(97,500 - 90,000) = 7,500 * 20% = 1,500元
- 全年实际应纳税额 = 1,500 + 6,000 + 1,500 = 9,000元 (或用速算:97,500 * 20% - 10,500 = 19,500 - 10,500 = 9,000元)
- 前三个季度已预缴:1,425 + 2,325 + 1,875 = 5,625元
- 年终汇算Q4应补缴 = 9,000 - 5,625 = 3,375元
- Q1:
老王总结: 看着旺季收入高,预缴税也多(Q2交了2325),但全年算下来,因为最后一个季度收入冲得猛,全年所得超过了9万,跳档到20%了,结果年底还要补一大笔税(3375元)!这就是超额累进的威力,也说明预估不准可能导致补税。
场景2:核定定额的社区便利店(李姐小店)
- 经营:小超市,卖日用百货、零食饮料
- 核定情况:税务局核定每月个人所得税 500元。
- 交税方式: 李姐只需要每个季度结束后的15天内,去税务局或者通过电子税务局,*缴纳 500元/月 3个月 = 1,500元** 的个人所得税,无论这个季度是过年生意爆好,还是天气不好人少亏了点,都固定交这1500块,简单到哭!
重要提醒:核定征收的“雷区”与注意事项
核定征收虽省事,但绝不是“一核定就万事大吉”,这些坑千万别踩:
- 发票是生命线,额度红线不能碰! 税务局给你核定时,通常会限定一个开票额度,比如老王面馆,核定月开票额不超过5万,如果某个月生意太好,开发票超过了5万(比如开了5万5),那税务局很可能要求你对超过核定开票额的那部分收入(5千块),按照更高的应税所得率(甚至可能参照查账征收)或者征收率补税! 这往往比正常核定交的多不少。时刻关注自己的开票额度,快超了就得悠着点,或者提前和专管员沟通。
- 不开票收入也得报! 别以为核定征收,只交开票部分的税就行,那些顾客扫码支付、现金支付没要发票的钱,也是你的经营收入! 在申报时,需要把开票金额 + 不开票金额一起申报,税务局有大数据,金税系统很强大,只报开票部分很容易被预警、被稽查,一旦查实隐瞒收入,补税、罚款、滞纳金一个都跑不了。
- “阴阳账本”害死人! 有些老板想着,核定征收反正不看账,就搞两套账,一套真实的自己看,一套少报的收入给税务局,这是典型的偷税漏税!核定征收不代表税务局放弃监管,银行流水、第三方支付数据、上下游稽查、举报等都可能成为突破口。触碰法律红线,后果极其严重。
- 情况变了要报告! 如果你的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 实际收入连续几个月远超核定时的水平。
- 经营面积扩大了一倍。
- 主要业务内容变了(比如从卖早点改成做夜宵烧烤,利润率可能不同)。
- 雇了好几个员工。 这些情况都可能让当初核定的依据不成立了。你有义务主动向税务机关报告! 税务机关核实后,可能会调整你的核定所得率或定额,如果隐瞒不报,等到税务局自己发现来调整,往往意味着补税甚至处罚。
- 定期定额户的“重新核定”: 对于定额户,税务局一般每半年或一年会重新评估核定一次(比如每年的1月或7月),会根据你上一期的实际经营情况、周边类似户的情况、经济环境等,调整下期的定额,可能调高,也可能调低,要留意税务机关的通知。
- 纳税申报期限要牢记! 核定征收不等于不用申报!无论是核定所得率还是核定定额,都需要按期申报,通常是季度结束后的15日内(遇节假日顺延),核定定额户虽然税额固定,但也需要做简易申报。逾期申报会被罚款!
给个体户老板的三个省税锦囊(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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