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征收企业能薅税收优惠羊毛吗?五金店老板和科技公司老板的困惑解开了!
核定征收企业也能“薅羊毛”?这些税收优惠别错过!真实案例告诉你行不行**
老张在小区门口开了家五金店,生意不大不小,税务局给他核定了征收方式,每月按固定额度缴税,省心!可最近听说隔壁科技公司享受了什么税收优惠,老张心里直嘀咕:“我这核定征收的小店,也能沾点光‘薅薅羊毛’吗?”
先搞明白:啥是核定征收?为啥给我核定?
想象一下手机套餐:查账征收像是“按实际流量计费”,用多少算多少;而核定征收,更像是给你一个“定额包月套餐”,税务局为啥给你这个套餐?通常是因为:
- 账本不够清楚: 小店刚起步,账记得马马虎虎,成本、收入算不明白。
- 该建账却没建: 按规定该建正规账簿,但你没建或者建了但混乱不堪。
- 拒不提供资料: 税务局要查账,你两手一摊说“找不着了”。
- 计税依据明显偏低: 你报的利润低得离谱,又说不清合理理由。
- 特殊行业规定: 比如一些个体户、小规模纳税人,政策允许或要求核定。
税务局会根据你的店面大小、地段、经营项目、同行业水平等,拍板定个“包月价”,这个价可能是:
- 定额定率: 每月直接交个固定金额(比如老张每月交3000块)。
- 核定应税所得率: 税务局给你个“利润率”,比如10%,你当月收入10万?那就按10万 * 10% = 1万作为“利润”,再按这个“利润”乘以企业所得税税率(通常小型微利企业是5%)交税,也就是500块。

核心特点:税务局“帮你算好了”,你按结果交钱就行,一般不用自己费劲填复杂报表。
重磅问题:核定征收的“包月套餐”下,还能用“优惠券”吗?
答案是:能!但要看“优惠券”的使用规则! 不是所有优惠都适用“包月用户”。
(一) 大概率能用的“优惠券”(普惠型、基于身份或简单条件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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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优惠(经典必看!):
- 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无论查账还是核定)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免征增值税。
- 老张案例: 老张的五金店是小规模纳税人,核定征收(定期定额),第一季度总共卖了28万的五金件,虽然他是核定征收,但季度28万 < 30万,他当季的增值税全免! 税务局核定的定额里如果有增值税,这部分就不用交了。
- 关键点: 这个优惠看的是你实际销售额是否超过标准,和你是否核定征收没关系!超过30万的部分才需要按规定交税(核定户按核定的方法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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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税两费”减半征收(小规模纳税人的福利):
- 政策: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即“六税两费”)。
- 老张案例: 老张租了店面,要交房产税(房东可能转嫁)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如果店面有土地证),因为他是小规模纳税人个体户(符合条件),他需要交的这些“六税两费”,可以打五折! 核定征收方式不影响他享受这个基于身份的减征优惠。
- 关键点: 优惠主体是小规模纳税人/小微企业/个体户,核定征收本身不是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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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特定行业):
- 政策: 在2027年12月31日前,对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 案例: 假设有个核定征收的小广告公司(小规模纳税人),季度广告收入5.8万,虽然核定征收,但季度收入5.8万 < 6万,当季文化事业建设费免了! 核定征收不影响其享受这个基于销售额的免征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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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核定户也有春天!):
- 政策: 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实际企业所得税税负为5%(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 关键难点: 核定征收户的“应纳税所得额”是税务局核定的(按收入*应税所得率),不是企业自己精确算出来的会计利润,那还能不能享受?
- 政策解读(非常重要!): 可以享受! 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如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6号),核定征收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其应纳税所得额在300万元(含)以下的,在预缴和汇算清缴时均可享受优惠税率。
- 案例: 李老板开了个小服装厂(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应税所得率7%),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人数、资产达标),某年营业收入400万元,税务局核定的应纳税所得额 = 400万 * 7% = 28万元。*28万 < 300万,适用5%优惠税率,应缴企业所得税 = 28万 5% = 1.4万元。** 如果他不能享受优惠,按25%税率算要交7万!省了一大笔。
- 关键点: 核定征收户享受此优惠的核心是:1. 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人数、资产);2. 税务局核定的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不需要企业提供精确的成本费用凭证去计算利润。
(二) 大概率用不了的“优惠券”(需要精准核算、依赖账务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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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科技企业的痛):
- 政策: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以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加计一定比例(如100%)在税前扣除,大幅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 为什么核定征收不行? 这个优惠的精髓在于“据实”二字!需要企业建立规范的研发费用辅助账,清晰归集核算每一笔研发支出(人员人工、直接投入、折旧费等),核定征收的前提恰恰是“账证不全”或“难以查账”,税务局无法核实你研发费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税务局都放弃查你的明细账了,怎么确认你的研发费用该加计多少? 核定征收企业通常无法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案例: 王总的科技小公司(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投入了50万搞研发,即使他有心享受加计扣除,但因为账务核算不符合要求(核定征收的原因),税务局无法认可这50万研发费用的归集,更谈不上加计扣除100%了。 他的“利润”还是按收入*应税所得率核定,该交多少税交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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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15%优惠税率(更难企及):
- 政策: 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减按15%征收。
- 为什么核定征收不行? 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本身就需要提供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等,要求企业具有健全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精确的研发费用核算能力。 这恰恰与核定征收企业“账证不全”的设定相矛盾,一个被核定征收的企业,几乎不可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严格的财务核算要求认定。 即使以前是查账征收的高企,如果后续被改为核定征收,通常也不再符合享受15%优惠的条件(因为核算基础已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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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行业、特定项目的专项优惠(需看具体要求):
- 购置环保、节能、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税额抵免、软件企业的“两免三减半”、集成电路企业的优惠等。
- 难点: 这类优惠往往有特定的核算要求、备案要求,并且需要清晰划分优惠项目与非优惠项目的收入、成本,核定征收企业难以满足这些精确核算和归集的要求。能否享受需仔细研读具体优惠政策的适用条件,但实践中核定征收企业能适用的极少。
给核定征收老板们的实用建议
- 吃透“身份型”优惠: 小规模纳税人免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5%税率、“六税两费”减半这些基于身份或简单条件的优惠,是你的主战场!务必清楚政策门槛(如销售额、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人数资产标准)。
- 紧盯销售额红线: 特别是小规模纳税人,季度30万是增值税的“生死线”,时刻关注自己的实际开票额和未开票收入,别稀里糊涂超了。
- 小型微利企业是王牌: 如果规模不大(人数≤300人,资产总额≤5000万),努力让自己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 这是核定征收户享受低税率(5%)的最重要途径,主动向税务局提供能证明人数、资产的材料(如社保清单、资产负债表摘要)。
- 远离“核算依赖型”优惠幻想: 对研发加计、高企税率这些需要精细账目的优惠,趁早死心,除非你下决心规范财务,转回查账征收。
- 政策变动要灵敏: 税收优惠(尤其小规模、小微企业政策)常有阶段性调整,多关注税务局官网、公众号,或咨询靠谱的财税顾问。
- 核算能力提升是王道: 如果生意做大了,尽早建立规范账簿,争取转回查账征收! 虽然麻烦点,但能打开的税收优惠“宝箱”就多太多了,长远看可能更划算。
核定征收不是税收优惠的“绝缘体”,国家给小企业、个体户的普惠“红包”,核定征收户一样能稳稳接住!小规模免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5%税率、“六税两费”减半,用好这些,就是真金白银的实惠,但那些需要“精打细算”的优惠,比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低税率,就别惦记了,核定征收的“包月套餐”里不含这些高级选项。
老张看完恍然大悟:“原来我那小店,只要季度卖货不超30万,增值税就能全免!要是再控制好规模,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企业所得税还能按5%交!这‘羊毛’够实在!” 而科技公司的王总也明白了,要想享受研发优惠,首先得把账算清楚,摆脱核定征收才行。
税收优惠的“游戏规则”就在那里,关键在于读懂它、匹配它,无论你的企业是哪种征收方式,总有一条适合你的“优惠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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