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税局给你的保底价,到底怎么算?

企业税负的“保底价”,税局如何给你算总账?**

想象一下这个场景:老王开了家五金店,注册成了有限公司,生意时好时坏,账本记得也是马马虎虎,进货单、销售小票塞满了抽屉,到了报税季,老王看着一堆票据直发愁,收入成本到底是多少?自己都算不清楚,更别说让税务局查账了,税务局一看这情况,大手一挥:“行了老王,你也别费劲了,按核定征收给你算企业所得税吧!” 老王一听,懵了:啥是核定征收?这税咋算?是占便宜了还是吃亏了?

核定征收:税务局给的“保底算法”

简单粗暴地说,核定征收,就是当税务局觉得你公司的账算不清、算不准,或者按规定压根就不该用查账方式时,直接给你“拍个板”,定一个数或者定个比例来收企业所得税。 它和常见的“查账征收”完全是两码事。

  • 查账征收: 就像一场严格的“期末考试”,公司得有完整清晰的账本(收入、成本、费用票据齐全),税务局根据你真实的“成绩单”(利润 = 收入 - 成本 - 费用 - 税金 - 损失等)来计算你应该交多少企业所得税,公式很明确:应缴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通常是25%),考得好(利润高),税就多;考得差(亏损),可能就不用交甚至还能结转以后年度弥补。
  • 核定征收: 则更像是一场“摸底测验”或者“保底定价”,税务局看你“卷面”太乱(账务混乱)、或者干脆没“卷子”(没有建账能力的小微企业)、甚至怀疑你“作弊”(有逃税嫌疑),就不看你具体考了多少分(真实利润)了,他们根据掌握的信息,比如你卖了多少货(收入规模)、你所在的行业一般能赚多少钱(行业利润率)、你耗用了多少水电(能耗情况),甚至参考隔壁老李类似生意的水平,直接给你估一个“分数”(应纳税所得额)或者定一个“得分率”(应税所得率),然后按这个“估分”来收税。

关键点:核定征收的核心在于“核定”,是税务局单方面行使权力确定你的税基,而不是基于你提供的、经得起查证的完整财务数据。

有限公司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税局给你的保底价,到底怎么算? 有限公司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1张

什么情况下,税务局会给你“拍板”定税?

不是所有公司都能“享受”这个“待遇”,税务局启动核定征收,通常基于以下情形(这也是《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的灵魂所在):

  1. 账本?一团乱麻! 这是最常见的原因,公司没有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或者账是设了,但记得一塌糊涂,收入成本费用混淆不清,重要凭证缺失,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税务局想查账都无从下手,根本算不出你真实的利润,老王那塞满抽屉的票据就属于典型。
  2. 该建账?偏不建! 法律明确规定该建账的公司(比如达到一定规模),但老板就是任性不设置账簿,税务局总不能干瞪眼吧?那就核定!
  3. 账簿倒是有,但“擅离职守”了。 该记账报税的时候(纳税期到了),账簿、凭证等关键资料莫名其妙“消失”了(比如未按规定保管导致损毁),税务局查无对证。
  4. “考试”作弊嫌疑大! 公司倒是报了税,但申报的计税依据(比如收入、成本)明显偏低,又提不出合理的解释,比如你公司所在区域同行都卖100块的东西,你非说只卖了50块,成本还高得离谱,税务局合理怀疑你在搞小动作,为了防范风险,直接核定。
  5. 该“打卡签到”却玩失踪。 到了规定的期限,公司不进行纳税申报(该报税时不报),经税务局责令限期申报,还是拖着不报,税务局等不及了,直接核定征收。
  6. 特殊规定:某些“简易户”天生适用。 对于一些规模特别小、确实没有建账能力的个体工商户或小微企业(虽然你是有限公司,但如果规模极小,也可能被归入此类管理),税法上可能直接规定适用定期定额等简易征收方式,这本质上也是一种核定。

税务局“拍板”的几种算法:总有一款适合你

税务局核定你的企业所得税,可不是凭空捏造一个数字,他们有几种常用的“算法模板”,核心目标就是尽可能合理地估算出你大概赚了多少钱(应纳税所得额),常见的有四种:

  1. 参照“左邻右舍”法(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

    • 怎么玩? 税务局会看你公司是干啥的(行业),规模多大(员工数、场地面积、设备数量等),大概能卖多少钱(收入规模),在他们庞大的数据库里,找出跟你“差不多”的公司(同行业、同规模、同区域),看看这些公司平均交多少税(税负率)或者利润率大概是多少。
    • 举个栗子: 老王开五金店,年销售额大概100万左右,店面50平米,在城东建材市场,税务局一查,发现城西建材市场里类似规模、卖同类产品的老李、老张,他们查账征收算下来,平均利润率大概10%,税负率2.5%,得,就按这个标准给老王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 100万 × 10% = 10万,应缴企业所得税 = 10万 × 25% = 2.5万,或者直接按2.5%的税负率,100万 × 2.5% = 2.5万。
    • 适合谁? 这种方法在行业比较成熟、同质化程度高的地方比较常用,比如批发市场、零售集中的街区。
  2. “成本+合理利润”法(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

    • 怎么玩? 税务局会重点关注你公司生产产品或者提供服务花了多少钱(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主要制造费用),在这个成本基础上,加上一个他们认为“合理的”费用额度和“合理的”利润率,倒推出你的收入或者直接算出你的利润。
    • 举个栗子: 老王的五金店,税务局查到一年进货成本大概是60万(有主要进货单据),这个行业合理的经营费用率(房租、水电、人工等占收入比)大概15%,合理利润率8%,核定收入 = 进货成本 / (1 - 合理费用率 - 合理利润率) = 60万 / (1 - 15% - 8%) = 60万 / 77% ≈ 77.92万;应纳税所得额 = 77.92万 × 8% ≈ 6.23万;或者直接:应纳税所得额 = 进货成本 × 合理利润率 / (1 - 合理费用率 - 合理利润率) = 60万 × 8% / 77% ≈ 6.23万,应缴企业所得税 = 6.23万 × 25% = 1.56万。
    • 适合谁? 制造业、加工业、餐饮业等成本相对容易核查、行业利润率比较透明的企业,比如蛋糕店,面粉、奶油、糖的成本能查到,加上合理的人工房租和利润,就能推算出收入。
  3. “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法:

    • 怎么玩? 这招更硬核,税务局看你公司用了多少度电、多少吨水、多少立方天然气、或者消耗了多少吨关键原材料,根据单位能耗或单位原材料消耗通常能产出多少产品或带来多少收入(行业标准或经验值),来推算你的真实产量或收入,进而计算利润。
    • 举个栗子: 老王有个小作坊生产金属配件,税务局查到老王一年用了5万度电,根据行业经验,生产这类配件,平均每度电大概能带来50元的产值(或收入),行业平均利润率10%,核定收入 = 5万度 × 50元/度 = 250万;应纳税所得额 = 250万 × 10% = 25万;应缴企业所得税 = 25万 × 25% = 6.25万。
    • 适合谁? 高能耗企业(如冶炼、化工、陶瓷)、或者原材料消耗与产量高度相关的企业(如食品加工),这招往往用于对账务混乱且前两种方法不好用时,或者有重大偷漏税嫌疑时的“杀手锏”。
  4. “行业利润率标尺”法(按照应税所得率标准核定征收):

    • 怎么玩? 这是目前非常普遍的一种核定方式,尤其适用于规模较小的有限公司,税务局不是直接核定你的应纳税额,而是给你一个“应税所得率”标准,你只需要用你的收入总额乘以这个“所得率”,就算出你的“应纳税所得额”,然后再乘以25%的税率就行了,公式超简单:应缴企业所得税 = 收入总额 × 应税所得率 × 25%
    • 举个栗子: 假设当地税务局核定五金零售行业的应税所得率为8%,老王五金店年申报收入100万,应纳税所得额 = 100万 × 8% = 8万;应缴企业所得税 = 8万 × 25% = 2万,或者直接:应缴企业所得税 = 100万 × 8% × 25% = 100万 × 2% = 2万。(这里的2%可以理解为“核定征收率”或“负担率”)。
    • 核心:应税所得率! 这个比例是税务局根据不同行业的平均盈利水平事先公布好的。
      • 批发零售业:可能在4%-10%之间。
      • 餐饮业:可能在8%-15%之间。
      • 建筑业:可能在8%-15%之间。
      • 娱乐业:可能在15%-25%之间。
      • 咨询、技术服务:可能在10%-20%之间。
    • 重要提示: 这个应税所得率是动态调整的!不同省市、不同时期都可能不同,税务局会定期评估行业情况发布或调整,企业必须关注主管税务局发布的最新标准。
    • 适合谁? 这是目前小规模有限公司核定征收的主流方式,操作简便,计算容易,尤其适用于账务相对简单、收入容易确认(比如主要靠开票)的小微企业。

核定征收,是“馅饼”还是“陷阱”?

很多老板一听“核定”,第一反应可能是“是不是能少交点税?” 这个想法非常危险!核定征收是把双刃剑,利弊需要清醒认识:

  • 看似可能的“利”(往往伴随风险):

    • “省心”? 对于确实账务混乱、缺乏专业会计的小微企业,不用再为做账、成本归集、费用分摊焦头烂额,按税务局定的方法算就行,表面看是简化了。
    • “锁定”税负? 在应税所得率核定方式下,只要收入确定了,税就确定了,如果企业实际利润率远低于核定的应税所得率,那确实可能比查账征收交得少,比如老王五金店实际利润率只有5%,但核定的应税所得率是8%,那按8%算利润交税,他就“占便宜”了(但税务局发现你利润长期过低,很可能会调整核定方式或查账!)。
  • 不容忽视的“弊”与风险:

    • “吃亏”是常态! 这才是更普遍的情况! 税务局核定的应税所得率,通常是基于行业平均水平甚至偏上水平设定的,如果你的公司管理有方,成本控制好,实际利润率高于这个核定率,那你就亏大了!比如你实际利润率12%,核定率只有8%,你就要按8%的利润额交25%的税,相当于实际有效税率只有2%(8%×25%),远低于查账征收下12%利润对应的3%(12%×25%)税负?不对!这里有个关键误解:
      • 核定征收下:税负 = 收入 × 应税所得率 × 25%
      • 查账征收下:税负 = 实际利润 × 25% = 收入 × 实际利润率 × 25%
      • 比较的关键在于 应税所得率 vs 实际利润率
      • 如果你实际利润率是12%,核定应税所得率是8%,
        • 核定税负 = 收入 × 8% × 25% = 收入 × 2%
        • 查账税负 = 收入 × 12% × 25% = 收入 × 3%
        • 核定税负(2%)< 查账税负(3%)→ 此时核定对你有利。
      • 如果你实际利润率是6%,核定应税所得率是8%,
        • 核定税负 = 收入 × 8% × 25% = 收入 × 2%
        • 查账税负 = 收入 × 6% × 25% = 收入 × 1.5%
        • 核定税负(2%)> 查账税负(1.5%)→ 此时核定让你多交税了!
      • 核定征收是否有利,取决于你的实际利润率是高于还是低于税务局核定的应税所得率,低于则吃亏,高于则占便宜(但占便宜易引发稽查),而税务局设定的应税所得率,往往倾向于覆盖行业平均或偏上水平,因此对很多管理规范、利润较低的企业反而是负担。
    • 丧失“亏损盾牌”! 这是最致命的硬伤之一!查账征收下,如果今年亏了100万,这100万亏损可以结转到以后5个年度,用以后年度的利润来弥补,抵减未来的税,但核定征收下,税务局不管你实际是赚是亏!它按核定的方法(收入×所得率)算出来你“应该有”利润,你就得按这个“虚拟利润”交税,今年即使真亏了,也得交!未来赚了钱,也不能用以前的核定亏损(因为根本没认定你有亏损)去抵税,这对经营波动大的企业是巨大损失。
    • 税收优惠绝缘体! 国家为了鼓励创新、扶持特定行业和地区,出台了大量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比如高新技术企业的15%税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小型微利企业优惠税率、特定区域减免等),这些优惠绝大多数都明确要求企业必须是查账征收方式!核定征收的企业,基本与这些真金白银的优惠无缘。
    • “秋后算账”风险高! 核定征收不等于进了保险箱,如果税务局后来发现你其实有条件建账、或者通过其他途径掌握了你真实利润远高于核定利润的证据(比如银行流水显示收入巨大、实际个人消费远超申报利润支撑能力),他们有权追缴你少缴的税款,并加收滞纳金! 情节严重甚至可能被认定为偷税,面临0.5倍到5倍的罚款!核定时“占的便宜”,很可能连本带利吐出来。
    • 发展壮大绊脚石! 核定征收通常适用于小微企业,当你的公司需要融资(银行要看规范财报)、参与招投标(要求提供审计报告)、申请资质认证、或者规模达到一定程度时,继续采用核定征收会显得非常不正规,阻碍公司发展,税务局也会主动要求达标企业转为查账征收。
    • 发票管理埋隐患! 在核定(尤其按收入核定)方式下,有些老板会产生误解:“反正税是按收入定的,成本票无所谓了”,于是不注意索取合规发票,甚至购买虚开发票冲成本(这在核定下是画蛇添足且违法的!),这种操作极易引发发票风险,成为税务稽查的突破口。

实务要点:核定征收下的生存法则

如果你的有限公司目前正处于核定征收状态,以下几点至关重要:

  1. 搞清“游戏规则”: 务必亲自或让会计去主管税务局弄清楚,你们公司具体适用的是哪种核定方法?是定期定额?应税所得率?还是其他?核定的依据(收入额、所得率)具体是多少?拿到书面的《核定(调整)定额通知书》或类似文书。
  2. 盯紧“收入线”: 在应税所得率核定方式下,收入总额是计算税款的唯一基础(应缴所得税 = 收入 × 所得率 × 25%),务必确保所有经营收入(开票收入 + 未开票收入)都及时、如实申报,隐瞒收入是偷税,
有限公司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税局给你的保底价,到底怎么算? 有限公司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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