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核定征收遇上不定性偷税,企业该如何化解风险?
老王经营着一家小型加工厂,最近收到税务局的《税务事项通知书》,说他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但现在被查出部分收入未入账,涉嫌“不定性偷税”,老王一头雾水:“我都按核定税额缴税了,怎么还和偷税扯上关系?”
这种情况在实践中并不少见,很多企业主认为,既然税务机关已经对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就不存在偷税问题,这个认识误区,可能让企业面临重大税务风险。
先弄懂核定征收的本质
核定征收,通俗讲就是税务机关因为无法准确核实你的真实利润,于是根据行业特点、经营规模等因素,给你“估”一个应纳税额,常见于账簿不健全、难以查账征收的小型企业。
比如老王的加工厂,税务局可能根据设备数量、用电量、工人数等指标,核定他每季度缴纳5000元企业所得税,不管他实际赚了10万还是亏了5万,这5000元都是固定要交的。
但这绝不意味着核定征收就“一核定终身”、万事大吉了,核定征收只是一种征税方式,并不改变纳税人如实申报的义务。
什么是不定性偷税?

“不定性偷税”并非严格的法律术语,而是实践中对一类行为的形象说法——它介于“明确偷税”和“完全合规”之间的灰色地带。
典型的“不定性偷税”在核定征收企业中有以下几种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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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资金不入账:企业开设个人账户收款,这部分收入完全脱离监管,老王的工厂用老婆的支付宝收货款,就属于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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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套账:一套账用于内部管理,相对真实;另一套账专门应付税务机关,收入成本严重不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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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现金交易不记账:很多现金收入直接进入老板口袋,根本不在企业账上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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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增成本费用:虽然核定征收通常依据收入核定,但有些地区按成本倒算利润,企业就拼命找发票冲抵。
当这些行为被税务机关发现,但又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或争议较大时,往往被归为“不定性偷税”。
核定征收企业为何也会涉嫌偷税?
这是最让企业主困惑的地方:“我不是已经按你们核定的税额交税了吗?怎么还说我偷税?”
关键在于,核定征收解决的是“征税依据”问题,而偷税认定关注的是“主观故意和手段”。
举个例子: 张总的建材店被核定每月缴纳企业所得税3000元,但实际上,他每个月通过微信、支付宝收取的货款有20万元左右从未入账,税务机关通过大数据比对发现,他的个人账户频繁收到多家建筑公司的转账,与他的经营规模明显不符。
在这个案例中,张总虽然按时缴纳了核定税款,但通过隐瞒收入的方式,少缴了本应缴纳的税款,这就可能被认定为偷税。
法理基础: 《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对偷税有明确定义: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可见,核定征收企业如果采取上述手段少缴税款,同样构成偷税。
税务机关如何发现核定征收企业的偷税行为?
现在的税务稽查早已不是“查查账簿、看看发票”那么简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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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比对:金税系统会比对你的开票数据、银行流水、水电费、社保人数等多个维度,发现异常立即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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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流追踪:个人账户大额资金往来、频繁交易,特别是与经营相关的收付款,都会被风控系统捕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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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指标分析:你的毛利率、费用率、纳税贡献率如果明显低于同地区、同行业水平,马上会引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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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穿透:检查你的上下游企业时,很可能连带发现你的问题,你的客户为抵扣进项税如实记账,你却隐瞒收入,数据一对就知道问题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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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线索:来自离职员工、竞争对手或知情人的举报,往往直接精准。
被认定“不定性偷税”的严重后果
一旦坐实偷税,企业将面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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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税款+滞纳金:从税款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相当于年化18.25%的高利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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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倍至5倍罚款:税务机关根据情节轻重有权裁量罚款倍数,初犯、配合调查的可能从轻,屡犯、抗拒检查的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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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信用降级:D级纳税人在发票领用、出口退税、融资授信等方面处处受限,真是“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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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责任风险:偷税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可能涉嫌逃税罪,虽然初犯补税后可免刑责,但案底会伴随企业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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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征收资格取消:以后都要改为查账征收,财务管理成本大幅增加。
企业如何应对和化解风险?
如果已经接到税务机关的“提醒”,不要慌张,按以下步骤妥善处理:
第一步:冷静分析,准确定性
先搞清楚税务机关指控的具体事实是什么,是自己的行为确实违法,还是政策理解有偏差?必要时请教专业税务人士,不要自己想当然。
案例: 李总的餐饮店被核定征收,因使用个人微信收款被查,专业税务师帮他分析:部分顾客不要发票的小额收入,虽未入账但占比较小,属于申报不实而非偷税;但有几笔大额包席款故意不入账,就可能被认定为偷税,这种区分对后续处理至关重要。
第二步:主动沟通,积极配合
态度决定一切,主动配合调查、及时提供资料,与消极应付、推诿拖延的处理结果天差地别。
具体做法:
- 在规定期限内回应税务机关的询问
- 如实说明经营情况和问题原因
- 主动整理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 不伪造、篡改、销毁任何证据
第三步:及时补税,争取从轻
在税务机关作出处罚决定前主动补缴税款、滞纳金,是争取从轻处罚的最有效方式。
根据《行政处罚法》和税务总局相关规定,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很多案件中,主动补税能让罚款倍数降低一至两个档次。
第四步:用足政策,合理维权
如果认为税务机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要依法行使权利:
- 要求听证:对拟处较大金额罚款的案件,有权要求举行听证
- 陈述申辩:书面提出自己的事实、理由和证据
- 行政复议:在决定作出后60日内申请复议
- 行政诉讼:6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特别注意:维权要在法律框架内进行,不要采取过激行为。
建立税务风险内控体系,防患于未然
聪明企业不是等出了问题再解决,而是提前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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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财务管理:哪怕规模再小,也要建立清晰完整的账务系统,现在的财务软件成本很低,却能规避巨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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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公私有别:严格区分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经营款项一律通过对公账户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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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申报收入:无论开发票还是不开发票的收入,无论现金收款还是转账收款,全部如实入账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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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税务健康检查:每季度或每半年请专业人员进行税务风险评估,及时发现潜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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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政策敏感:关注税收政策变化,特别是核定征收转为查账征收的临界点,提前做好准备。
核定征收不是偷税的“护身符”,反而是税务监管的重点领域,随着税收大数据的深度应用,任何隐瞒收入的行为都难逃“法眼”。
企业经营者要认清形势,摒弃侥幸心理,把依法纳税作为经营底线,遇到“不定性偷税”指控时,既要积极配合、主动纠错,也要依法维权、维护合法权益,最重要的是,建立规范的财务税务制度,让企业在健康安全的轨道上持续发展。
税收是经营的成本,合规是发展的保障,在这个税收监管日益严格的时代,只有诚信纳税的企业,才能行稳致远,赢得更好的发展环境和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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