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征收增值税,会计到底怎么做分录?手把手教你搞定账务处理!
嘿,各位老板、财务同仁们,今天咱们来唠一个挺实在的话题——核定征收下的增值税,会计分录该怎么做,这可不是查账征收那种“自己算多少交多少”,而是税务局根据你公司的情况,直接给你核定一个数或者一个率,很多刚开始接触核定征收的朋友,一到做账的时候心里就犯嘀咕:这分录到底和平时有啥不一样?别急,咱们今天就用最接地气的话,把这事儿掰开揉碎了讲清楚。
咱得彻底明白:到底啥是“核定征收”?
简单打个比方,你开个小吃店,生意红火但单据不全,每一笔收入成本都精确算起来太麻烦,税务局一看,得了,根据你这个地段、规模、行业,每月就固定交5000块钱税吧,或者按你营业额的5%来征,这种“打包”或者“按固定比例”征税的方式,就是核定征收,它主要适用于那些会计账簿不健全、难以准确核算成本收入,但又有纳税义务的单位或个人,比如很多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或者特定行业的个人独资企业等。
它和“查账征收”最大的区别在于:查账征收是基于你实际、准确的账目数据来计算应纳税额;而核定征收是基于税务局核定的一个“标准”来征税,这个标准可能是一个固定金额(定额征收),也可能是一个征收率(定率征收)。 这一点理解透了,做分录的思路就清晰一半了。
核定的两种常见形式,分录思路不一样:
- 定期定额(简称“双定”): 税务局直接核定你一个月(或一个季度)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核定你月销售额是10万元,月应纳税额是3000元,这时候,你只要每个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或超过不多),就按3000元固定缴税。
- 核定应税所得率(定率): 税务局核定一个“应税所得率”,你先用收入乘以这个所得率,算出“应纳税所得额”,再根据适用的税率(比如个人所得税的阶梯税率)算出税款,这种方式在个人所得税的核定中更常见,但对增值税也会有影响,因为它关联着你的收入确认。

好了,基础知识铺垫完,咱们进入正题——分录怎么做?
咱们的核心原则是:增值税是价外税,无论征收方式如何,这个本质不变。 我们的会计处理依然要体现“应交税费”这个负债科目,只是确认的时点和依据变了。
最典型的增值税核定征收(比如定期定额)
假设你的个体工商户被税务局核定为小规模纳税人,按月申报,核定月销售额为10.3万元(注意这个数,经常是含税的),核定月应纳增值税额为3000元。
日常发生销售业务时: 这个时候,因为你是核定征收,税务局已经给你定好了税,所以你不需要像查账征收那样,每开一笔发票就精确拆分出税额和收入,你的全部收款,先都作为“预收款”或直接视为含税收入。 借:银行存款 / 应收账款 (实际收到的全部款项,比如某天收了5150元) 贷:预收账款 / 主营业务收入 (先全部记在这里,可以设一个过渡科目,待转核定销售收入”) 关键点: 平时可以简单汇总记录总收款,月末或季末再统一调整,因为税是固定的,所以收入倒挤出来。
月末(或季末),计算并确认收入与税金: 这是最关键的一步!你需要根据税务局核定的应纳税额,来倒推出你的“真正”的不含税销售收入。 计算公式:不含税销售额 = 核定的应纳税额 ÷ 征收率(小规模目前通常为1%或3%) 接上例,假设征收率为3%,核定月增值税3000元。 则,本月应确认的不含税销售额 = 3000 ÷ 3% = 100,000元。 含税销售额就是 100,000 + 3000 = 103,000元。
做调整分录: 借:预收账款 / 待转核定销售收入 103,000(这是你本月实际收款或应确认的含税总额)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这是倒挤出的不含税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3,000(这就是核定的固定税额)
看到没?通过这个分录,你的收入、税款和核定额就完全匹配上了,账目也就清晰了。
实际缴纳税款时: 这个就简单了,按照申报表(或系统提示)的核定金额缴纳。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3,000 贷:银行存款 3,000
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下(常伴随后续的个人所得税)
这种情况,增值税可能依然是核定(比如定额),也可能是小规模纳税人按收入正常计缴(但企业所得税或个税是核定所得率),我们讲一个更综合的:假设你是一家核定征收的个人独资企业,增值税按小规模纳税人1%缴纳(有实际开票数据),而个人所得税则采用核定应税所得率10%。
销售时,按正常小规模纳税人做账(因为增值税不是完全定额): 借:银行存款 101,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 (不含税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000 (100,000 1%)(这里你的增值税是根据实际开票收入计算的,不是完全固定的,但企业整体税负管理仍受核定思路影响)*
计提核定个人所得税: 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总额 × 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 100,000 × 10% = 10,000元。 再根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计算应交个税(假设适用税率5%,速算扣除数0),则个税 = 10,000 5% = 500元,借:所得税费用 / 税金及附加 500 (个人独资企业个税计入这里)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500*
几个必须注意的细节和难点:
- “核定通知书”是圣旨: 一定要保管好税务局下发的《核定(定额)通知书》,上面写的核定期间、销售额、应纳税额、执行期限是你的做账唯一合法依据,别自己估摸着来。
- 实际开票额超过核定额怎么办? 这是常见问题,如果某月你开发票的金额超过了税务局给你核定的销售额,那么通常需要就超过部分进行补税申报,做账时,核定内的部分按上述方法处理;超过的部分,则需按正常开票业务,单独确认收入和应交增值税。
- 收入成本的匹配问题: 核定征收下,因为税是“打包”或“按率”交的,很多企业就容易忽略成本费用的入账。强烈建议: 即使税款核定了,你的成本费用发票该拿还是要拿,账该记还是要记,这不仅是内部管理的需要,未来如果征收方式变更(核定转查账),或者应对其他检查,完整的账目都是你的底气。
- 科目设置小技巧: 为了更清晰,可以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核定税额)”这样的子科目,与正常开票产生的增值税区分开,便于对账和检查。
- 季报与月报的区别: 如果核定是按季的,那么你只需要在季度末做一次确认收入税金的分录即可,平时收款仍先挂往来或记入汇总科目。
总结一下核心精髓:
核定征收下的增值税分录,精髓在于“以核定的税,定收入的数”,它改变的是计税依据的确定方式,而不是增值税作为负债的会计核算本质,会计人员的功夫,就在于如何根据那一纸核定通知,把固定的、打包的税款,合理、合规地分摊和还原到每一个会计期间的收入中去,让账目既符合税法的核定要求,又能相对真实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情况。
账是给自己管的,税是按规定交的,把核定征收的分录搞明白,心里不慌,账本清爽,生意才能做得更踏实,希望这篇啰啰嗦嗦的讲解,能真正帮到你!如果遇到更复杂的具体情况,欢迎随时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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