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你交的钱,地方能留多少?比例详解来了!
“咱公司去年辛辛苦苦赚了钱,给国家交了大几百万的企业所得税,听说这笔钱地方上也能分到一部分?具体能分多少啊?为啥感觉我们当地的基础设施投入,好像也没跟着税收涨多少呢?” 作为企业老板或财务负责人,你是不是也有过类似的疑问?咱们就来把这笔“账”彻底算清楚,看看你交的企业所得税,最终有多少真正留在了地方,支持你所在城市的建设与发展。
企业所得税分成:中央与地方的“分蛋糕”规则
企业所得税不是全部归中央或者全部归地方的,它就像一个大蛋糕,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则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进行分配,这个分配比例,就是我们最关心的“留存地方比例”。
最核心、最普遍适用的比例是:
中央财政拿走60%,地方财政留下40%。
- 中央60%: 这部分进入国家金库,主要用于全国性的重大项目、国防建设、转移支付给欠发达地区、宏观调控等,简单说,就是办全国性的大事。
- 地方40%: 这部分直接进入企业注册登记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以下各级政府的金库(省、市、区/县如何再分,由各省自己定规则),这部分钱,就是地方政府可以相对自由支配的财力,用于本地的经济发展、修路架桥、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公务员和教师工资发放、扶持本地企业等等。
举个最直白的例子: 假设你的公司在深圳市南山区,2023年全年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总额是1000万元,这笔钱进入国库后,会这样分配:
- 中央财政: 1000万 * 60% = 600万元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财政(合计): 1000万 * 40% = 400万元

这400万元,就是你这1000万税款中,实实在在留在你公司所在地(深圳南山区及所属上级财政),用于支持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部分,你交的税,最终有四成直接惠及了你生活和经营的这片土地。
地方留存的40%如何“层层下分”?
刚才说了,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的40%,是进入企业注册登记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以下各级政府的口袋,但这40%可不是直接全给区县政府了,它还需要在省、市、区(县) 三级政府之间再进行一次分配,这个分配比例,全国没有统一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制定。
常见的几种省以下分配模式:
-
省级集中一部分模式:
- 省里拿走地方分享部分(40%)的10%-20%,剩下的80%-90%再分配给企业注册地所在的市和区(县),省里集中这部分钱,通常用于全省范围内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平衡省内各地区发展差异(转移支付)。
- 接上例(深圳模式特殊,此处假设某省规则): 假设某省规定,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40%部分,省财政集中15%,市财政留15%,区(县)财政得70%,你那1000万税款中:
- 地方总留存 = 400万
- 省财政 = 400万 * 15% = 60万
- 市财政(假设注册地在某地级市)= 400万 * 15% = 60万
- 区(县)财政 = 400万 * 70% = 280万
- 你公司注册所在的区(县)政府,实际能拿到280万。
-
省市按比例分享模式:
- 省和市直接约定一个固定分享比例(如省:市 = 20%:80% 或 30%:70%等),区(县)部分包含在市级分享中或由市级再分配。
- 接上例: 假设某省规定企业所得税地方40%部分,省与注册地市按 25% : 75% 分享,市里再决定自己留多少、分给区(县)多少(比如市留25%,给区县50%)。
- 地方总留存 = 400万
- 省财政 = 400万 * 25% = 100万
- 市财政 = 400万 * 75% = 300万
- 区(县)财政 = 300万 * (50% / 75%) ≈ 200万 (具体看市里规定)
-
计划单列市、特殊区域模式(如深圳):
- 像深圳、厦门、宁波、青岛、大连这5个计划单列市,财政直接与中央挂钩,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的40%,大部分甚至全部直接留在本市,无需或只需少量与所在省分享,这是国家赋予的特殊政策优势。
- 接上例(深圳): 你那1000万税款:
- 中央拿走600万。
- 地方分享的400万,绝大部分直接进入深圳市各级财政金库(深圳市内如何分配给各区,由深圳市自行规定),省里基本不参与分成,深圳能留下接近400万用于本地发展,财力非常雄厚。
重点强调:
- 想知道具体比例?得看当地文件! 企业最关心的注册地所在区(县)最终能拿到多少,取决于你们省制定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文件,这个文件通常可以在省财政厅、市财政局官网上找到(可能需要花点时间搜索)。
- 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的“筹码”之一。 正因为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尤其是区县级留存部分)是地方政府实实在在的财力,所以很多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时,会承诺将地方留存的一部分(甚至大部分)以财政奖励/返还的形式补贴给企业(注意:这有特定条件和合规性要求,非普遍行为),企业落户前,可以了解当地是否有此类政策。
特殊案例:部分企业的“优惠留存”比例 (存量企业)
看到这里,你可能觉得规则挺清晰:中央60%,地方40%,事情还没完,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历史政策延续,影响了特定时间段内设立的企业的分成比例,这就是“企业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的过渡期政策。
背景知识: 在2002年以前,企业所得税是按企业隶属关系划分的:中央企业交的税归中央,地方企业交的税归地方,2002年1月1日起,国家进行了重大改革,将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改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并确定了基本的“六四开”(中央60%,地方40%)分成比例。
关键点来了:为了照顾地方的既得利益,保证改革平稳过渡,国家设定了一个特殊规则:
- 以2001年为基期: 对2002年改革时,地方按原体制规定实际享受的企业所得税收入基数。
- 增量部分才“六四开”: 对于2002年及以后年度,超过2001年基期收入的部分(即“增量”部分),才按中央60%、地方40%的比例分享。
- 基数部分仍归地方: 2001年的基数部分,仍然100%归地方政府所有!
这对“留存地方比例”意味着什么?
-
对于在2001年12月31日之前成立并已产生所得税的“老企业”(存量企业):
- 它们产生的企业所得税中,相当于2001年基数的那部分金额,100%归地方财政。
- 超过基数部分的增量金额,才按中央60%、地方40%分享。
- 这类企业的综合地方留存比例 > 40%! 具体高多少,取决于该企业自身税款构成中“基数部分”占多大比例,企业成立越早、2001年基数越大,其企业所得税中归地方100%的部分就越多,综合地方留存率就越高,随着时间推移,基数部分占比越来越小,综合留存率会逐渐向40%靠拢。
-
对于在2002年1月1日及以后成立的“新企业”:
- 它们没有2001年基数。
- 其产生的全部企业所得税,直接按中央60%、地方40% 的比例分享。
- 地方留存比例就是严格的40%。
现实意义:
- 地方政府更“偏爱”老企业? 从税收留存角度看,老企业(尤其是2001年基数大的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地方实际能拿到的比例更高(>40%),而新企业缴纳的税,地方只能拿40%,这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为什么地方政府有时对吸引大型存量企业增资扩产、或防止其迁出更为重视。
- 企业自身角度: 如果你是2002年前成立的老企业,你的纳税对本地财力的实际贡献率(留存率)是高于新企业的,了解这一点,在与地方政府沟通争取支持(如基础设施配套、政策倾斜)时,也是一个潜在的依据。
地方留存的钱,到底花在哪了?
知道了地方能留40%(甚至更多),那这钱具体怎么花?和你的企业、员工又有什么关系?这才是大家最关心的!地方财政这“40%+”的钱,是地方政府的“钱袋子”重要来源之一,支撑着大量与企业生存发展、居民生活品质息息相关的领域:
- 基础设施建设: 修你家门口那条堵心的路?拓宽厂区旁边运货的主干道?建新的产业园区配套道路水电?市政道路、桥梁、管网、水利工程… 这些硬件投入,钱很大一部分来自包括企业所得税在内的地方财政收入,交通好了,物流成本才能降。
- 公共服务提升:
- 教育: 建学校、招老师、买设备、发工资,员工孩子上学方便,企业招人才也更有吸引力。
- 医疗: 扩建医院、更新医疗设备、提高社区卫生院水平,员工看病方便,也是企业福利的隐形保障。
- 社保民生: 补充养老金、低保、社会救助、保障房建设等兜底民生支出,维护社会稳定。
- 扶持经济发展与创新创业:
- 产业扶持资金/基金: 直接以补贴、奖励、股权投资等方式,支持本地重点产业、高新技术企业、中小企业发展,你的公司可能就申请过这类资金!
- 科技研发投入: 支持本地科研院所、企业研发中心、孵化器等。
- 优化营商环境: 提升政务服务效率(比如建更便捷的政务大厅、搞数字化平台)的钱,也得从这里出。
- 环境保护与治理: 治理雾霾、净化河道、建公园绿地、处理垃圾污水…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好环境才能留住人才和高端产业。
- 公共安全与社会治理: 保障公安、消防、司法等部门的运转,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这是企业安心经营的基础。
- 基层政府运转: 支付公务员、教师、医生等财政供养人员的工资和社保,保障政府机构正常履职。
简言之:你交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的每一分钱,最终都转化成了:
- 员工通勤更顺畅的道路
- 员工子女就读的优质学校
- 员工和家人看病的可靠医院
- 公司周边的优美环境和完善配套
- 可能享受到的政府补贴和扶持政策
- 安全稳定的社会大环境
- 高效便捷的政府服务
这40%,取之于企业(你),用之于地方(你和你的员工、你的社区)。
企业视角:如何知晓与看待地方留存?
作为企业,了解这些有什么用?
-
理解地方政府的“动力源”:
- 为什么地方政府那么热衷于招商引资?因为新企业带来新税源,增加地方可支配财力(那40%)。
- 为什么地方政府希望企业做大做强、合规纳税?因为企业利润增长,所得税增加,地方留存部分自然水涨船高,你和地方政府的利益,在这一点上是高度一致的。
- 了解地方留存比例,能更好理解地方政府出台的某些产业政策、税收优惠(如先征后返/财政奖励)背后的逻辑,地方在用自己“分到的蛋糕”吸引和激励企业。
-
评估自身对地方财力的贡献(选做):
- 虽然精确计算复杂(涉及基数问题),但企业可以大致估算:
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总额 * 40% = 对地方财政总贡献(下限)
。 如果你是老企业,实际贡献大于这个数。 - 结合了解的本地省以下分成规则(如省、市、区县的分成比例),可以更精细地估算企业对注册所在区(县) 的实际财力贡献,这个数字,是企业在与地方政府沟通(如争取土地、政策、解决困难)时,一个非常有分量的“价值证明”。(“我们公司去年为区里直接贡献了XX万企业所得税分成财力,我们计划扩大投资,希望能获得XX支持…”)
- 虽然精确计算复杂(涉及基数问题),但企业可以大致估算:
-
合规纳税,长远发展:
- 切勿为了“给地方多留点”而忽视合规性!依法足额纳税是根本,地方政府更需要的是稳定、持续、健康增长的税源,而非涸泽而渔,偷税漏税一旦被查,补缴罚款不说,信誉受损,得不偿失。
- 关注国家统一税收政策(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小微企业优惠等),这些是合法降低税基的有效途径,既减轻企业负担,也不损害地方应得的分成(因为优惠的是税基,分成比例不变)。
常见误区澄清
-
误区:企业所得税是地方税?
- 错! 企业所得税是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中央拿大头(60%),地方拿小头(40%),不能把它等同于车船税、房产税、契税等纯地方税种。
-
误区:地方留存比例全国都一样?
- 不完全对。 中央与地方分成(60%:40%)是全国统一的主干规则,但前面提到的存量企业的基数部分100%归地方,以及更重要的省以下分成比例(省、市、区县怎么分那40%),各地差异巨大。最终落到企业注册所在区县的比例,千差万别。
-
误区:地方政府能随意改变中央定的60%:40%?
- 绝对不能! 中央与地方的分成比例(60%:40%)是国家法律和财政管理体制确定的,地方政府无权调整,地方政府能自主决定的,仅限于省以下(省、市、区县之间)对那40%的分配规则。
-
误区:交的税越多,地方留存比例就越高?
- 不一定。 对于新企业(2002年后成立),无论交1万还是1个亿,地方留存比例都是40%,对于老企业,综合留存比例取决于其税款中“基数部分”的占比,与该企业当年纳税总额无直接线性关系,纳税额大的老企业,其增量部分占比通常更高,综合留存率可能更接近40%。
企业所得税,作为企业最大税负之一,其旅程并非“一交了之”,其中至关重要的40%(甚至更多),如同血液回流,滋养着企业扎根的这片土地,它铺就了员工上班的路,点亮了孩子读书的灯,支撑着社区医院的运转,也为企业自身发展营造着更好的环境和潜在机遇。
了解“地方留存比例”及其背后的分配逻辑,不仅能解开“钱去哪儿了”的疑惑,更能让企业看清自身与地方发展紧密相连的利益纽带,它提醒我们,依法诚信纳税,把企业做大做强,不仅是为自身创造价值,也是在为家乡、为社区注入蓬勃发展的动力,这份贡献,最终会以更优质的环境、更完善的服务、更繁荣的经济,回馈给每一位建设者,下次再填写所得税申报表时,或许你会有更深的体会:这不仅是义务,也是参与塑造共同未来的力量。

专业税筹师定制税务筹划方案!
复制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