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抵扣后还能作废吗?资深会计手把手教你补救指南!
“小王!糟了糟了!上个月给XX公司开的那张20万的专票,客户说货物规格搞错了,可对方财务说已经勾选抵扣了!这...这还能作废重开吗?!”
李会计刚放下电话,额头就冒出了冷汗,这种情况,相信不少财务朋友都遇到过——发票已经跨月,甚至对方已经抵扣了,这时才发现开错了!怎么办?直接作废?税务局会认吗?会不会引来风险?
先说最重要结论:已经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绝对不能像当月未抵扣的发票那样简单地在系统里点“作废”! 别慌,资深财税人告诉你,有专门的“后悔药”流程——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并开具红字发票(也就是负数发票),下面就来详细拆解这个“补救手术”该怎么做。
为什么抵扣后的发票不能直接作废?
想象一下,你开出去的发票,对方公司已经用它抵了税,相当于真金白银地少交了增值税给国家,这时候你说:“哎呀我开错了,当这张票不存在吧,我点个作废”,然后把票收回来撕掉... 税务局能答应吗? 肯定不行啊!
核心原因就两点:
- 税款已实际抵扣: 购买方已经通过认证勾选,将这张发票上的税额,实实在在地从自己当期要交的增值税里扣减掉了,这张票承载的“抵扣权利”已经被行使。
- 数据链条已锁定: 这张发票的开具、上传、勾选、抵扣信息,早已同步到税务局的“金税三期”系统中,形成了完整的、不可随意篡改的数据链条,强行作废会破坏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说白了:发票的生命周期(开具->流转->抵扣)已经完成了关键一步(抵扣),它就“死”不了(作废不了)了。 想纠正错误,必须走官方指定的“红字发票”流程,相当于给它办个“注销手续”,同时把税款的影响“冲回来”。
补救之路四步走:红字发票流程详解
既然不能直接作废,那这条合规的“后悔药”路径怎么走?别急,跟着下面这四步,一步步操作:
第一步:确认问题,明确责任方
- 关键问题: 到底是谁的原因导致需要开红字?是销售方开错了(比如金额、税率、货物名称、税号等)?还是购买方退货了?或者发生了销售折让?
- 购买方责任(如退货): 通常由购买方发起申请。
- 销售方责任(如开错票): 销售方或购买方发起申请都可以,但实务中通常由发现错误且掌握完整信息的一方(常是销售方)主动发起更顺畅。
- 确认抵扣状态: 必须100%确定购买方已经勾选确认抵扣了这张发票,这是选择此流程的前提!如果对方还没抵扣,处理方式完全不同(通常是销售方直接开具红字,无需信息表或需上传说明)。
重要提醒: 双方财务务必先沟通好,明确原因、责任方和由谁发起流程,避免后续扯皮。
第二步:填开《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这是整个流程的核心文件!相当于向税务局打报告:“尊敬的税务局,我(们)因为XX原因,需要冲销XX发票,请您批准”。
在哪里填?
都是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也就是原来的勾选平台)或者电子税务局的相关模块操作,具体入口可能略有差异,但功能一致。
谁来填?
- 由购买方申请的情况(常见于购买方责任如退货,或销售方开错但购买方主动申请):
- 购买方登录自己的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 找到“红字信息表”模块(可能叫“红字发票管理”->“红字信息表填开”)。
- 选择“购买方申请”。
- 根据提示,选择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原因(如:开票有误、销货退回、销售折让等,选最贴切的)。
- 输入需要冲销的原蓝字发票信息(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系统会自动带出已抵扣信息。
- 核对信息无误后,提交,系统会生成一张带有唯一编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通常以
.xml
文件形式存在,或生成一个信息表编号)。 - 系统会自动校验通过(因为购买方已抵扣,信息匹配),生成正式的信息表编号(一串16或20位的数字)。
- 由销售方申请的情况(常见于销售方开错且主动发起):
- 销售方登录自己的开票系统(如金税盘/税控盘/税务UKey + 开票软件)或电子税务局。
- 在开票软件中找到“红字信息表”填开功能(路径如:发票管理 -> 红字发票管理 -> 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信息表填开)。
- 选择“销售方申请”,并输入原因。
- 输入需要冲销的原蓝字发票信息(代码、号码、开票日期)。
- 关键点来了: 因为购买方已经抵扣,销售方在填开时,必须提供购买方出具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的书面材料或电子信息吗?不! 销售方在申请时,系统会弹出提示:“该发票已抵扣,是否继续?”,选择继续。但此时系统不会自动校验通过!
- 销售方填写提交后,生成的《信息表》状态是“待审核”,销售方需要将这份信息表(通常是打印出来加盖公章,或导出电子版)正式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线上通过电子税务局或线下大厅),税务局审核确认情况属实(比如确实开错了)后,才会人工审核通过,赋予信息表编号。
填表细节要点:
- 原因选择务必准确: 这是税务局判断合理性的重要依据。
- 原发票信息反复核对: 代码、号码、日期一个都不能错!错了信息表就关联不上原票。
- 金额税额: 通常是冲销整张发票(全额红冲),所以金额税额会自动带出负数(等于原票的正数),如果是部分红冲(如部分退货折让),需要手动修改为负数金额税额。部分红冲需谨慎且原因合理,税务局审核可能更严格。
第三步:信息表上传与审核
- 购买方申请的情况: 信息表在购买方平台填开提交后,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因为抵扣状态匹配),瞬间生成有效的信息表编号,购买方需要立即下载或记录下这个编号,并第一时间通知销售方!
- 销售方申请的情况: 信息表提交后状态为“待审核”,销售方需按主管税务局要求(线上传电子版、或线下交纸质盖章版),等待税务局人工审核,审核时间看各地税务局效率,快则当天,慢则几个工作日。务必主动跟进状态! 审核通过后,销售方才能在开票系统中下载到带编号的有效信息表。
重要!信息表编号是关键! 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必须依赖这个由购买方平台生成或税务局审核通过后赋予的唯一编号! 没这个编号,红字发票开不出来!
第四步:销售方开具红字(负数)发票
拿到有效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编号后,重担回到销售方身上:
- 登录开票系统: 销售方在自己的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中操作。
- 找到红字发票开具入口: 通常在“发票管理” -> “发票填开” -> “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界面,点击上方工具栏的“红字”按钮,选择“导入网络下载红字发票信息表”或“直接开具”。
- 输入信息表编号: 系统会要求输入那个关键的16位或20位信息表编号,输入后,系统会自动联网下载该信息表的内容。
- 自动生成红字发票: 系统会根据信息表内容,自动填充一张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张票:
- 票面颜色可能是红色的(纸质票)或电子票有显著红字标识。
- 金额和税额是负数(-XX元)! 这是核心!负数表示冲减。
- 备注栏会自动注明对应的原蓝字发票代码和号码以及信息表编号。
- 其他信息(购买方、销售方、货物名称等)与原蓝字发票一致(除非是部分红冲且货物有变化)。
- 核对打印/开具: 仔细核对票面所有信息,特别是负数金额税额、原发票代码号码、信息表编号,确认无误后,点击开具(电子票直接生成,纸质票需用空白发票打印)。
- 交付购买方: 将开具好的红字发票(纸质版或电子版)交给购买方。购买方不需要再认证这张红字发票!
第五步:购买方账务与税务处理
销售方开了红票,购买方也不能闲着:
- 账务处理: 根据红字发票的负数金额和税额,以及红冲的原因(退货?折让?开错?),在当期做冲减(或反向)分录,原认证抵扣时是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现在拿到红票,就要借: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负数)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负数)
或者根据退货做库存冲减等。 - 税务处理 - 进项税额转出: 最关键一步! 购买方必须在申报抵扣红字发票当期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将这部分被红冲的税额,填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的第20栏“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注明的进项税额”,这表示将原先抵扣的这部分税额“吐出来”,转增当期的应纳税额。不做转出就是偷税! 系统会比对信息表和申报数据,漏掉会被预警!
操作避坑指南:最容易出错的雷区!
这个流程看似清晰,但新手财务踩坑是家常便饭,千万注意:
- 雷区1:搞错申请方。 明明是销售方开错了票,购买方却稀里糊涂自己去平台申请了信息表,虽然理论上也可以,但容易造成沟通混乱,责任不清。谁犯错谁主动,或者双方明确约定好谁发起!
- 雷区2:信息表填错原发票信息。 代码、号码、日期输错一位数,整个信息表就废了,关联不上原票,提交前务必瞪大眼睛核对三遍!
- 雷区3:销售方申请后干等,不跟进税务局审核。 销售方申请的信息表不是提交就完事了!状态是“待审核”,必须主动联系或按税务局要求提交材料催办,傻等可能耽误一个月!
- 雷区4:购买方拿到红字发票后不做进项转出! 这是最严重的税务风险!你之前抵扣的税,现在票冲红了,相当于抵扣权失效了,必须当期在申报表上转出补税!不转出等于占国家便宜,轻则补税罚款加滞纳金,重则可能影响纳税信用等级甚至被稽查。财务务必在申报时重点检查这一栏!
- 雷区5:时间拖延。 发现问题要尽早处理,虽然理论上没有超期就不能开红字的规定(不像认证抵扣有360天限制),但拖延会导致:
- 账务处理跨期,更混乱。
- 增加与购买方沟通协调的难度。
- 万一涉及季度或年度结算、审计,会很被动。
- 税务局可能会质疑:为什么隔这么久才来冲红?是不是有猫腻?
- 雷区6:部分红冲操作不当。 部分红冲(比如只冲一部分金额)比全额红冲更复杂,要求理由充分合理(如部分退货),且在填信息表和开红票时,需要手动修改金额、数量,并确保货物名称、规格型号与被红冲的部分对应清晰,操作不慎容易出错,税务局审核也更严格。新手建议优先考虑全额红冲,简单安全。
灵魂拷问:常见疑难杂症怎么办?
Q1:发票是上个月开的,购买方这个月才抵扣,我发现开错了,能直接作废吗?
A:绝对不能! 只要购买方在综合服务平台对该发票进行了“勾选”(无论是否已申报抵扣),该发票即视为“已用于抵扣”,就必须走红字流程,勾选操作是分水岭!
Q2:购买方说已经抵扣了,但我(销售方)在开票系统点“红字信息表”填开时,输入发票代码号码后,系统提示“蓝字发票不是当月或上月开具的,不能开具信息表”?
A:别慌!这个提示是针对“销售方开具且购买方未抵扣”的情况的! 既然你确定购买方已抵扣,就无视这个提示,选择“销售方申请”,继续往下操作,系统后面会问“该发票已抵扣,是否继续?”,你选“是”就行,然后按前面说的,提交税务局审核。
Q3:跨年的发票还能开红字吗?
A:可以! 增值税红字发票的开具,没有年度限制,即使是几年前开的发票,只要确实符合开红字的情形(开错、退货、折让),且能准确提供原票信息,都可以按规定流程开具红字发票,但跨年发票的账务处理(涉及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会更复杂一些,需按会计准则处理。
Q4:开了红字发票,还需要把原来的蓝字发票(发票联、抵扣联)收回来吗?
A:不需要! 红字发票流程的核心是信息表编号和负数发票的开具、传递以及购买方的进项转出,原蓝字发票作为历史凭证,由购买方和销售方各自妥善保管在账册中即可,无需收回销毁,红字发票会与之对应。
Q5:电子专票已经抵扣了,红冲流程一样吗?
A:核心流程完全一样! 都是先填信息表(购买方或销售方申请),审核通过获得编号,销售方开具红字电子专票,区别在于:
- 全流程在线化、无纸化。
- 信息传递(信息表编号、红字电子票)通过平台或邮件等方式,更快捷。
- 红字电子专票会注明对应信息,交付更方便。
补救虽可行,预防是关键!
处理已经抵扣发票的错误,就像给飞驰的汽车换轮胎——流程复杂、要求精准、容错率低,还伴随着税务风险。 虽然红字发票流程是官方给的“后悔药”,但“是药三分毒”:
- 增加工作量: 填表、沟通、等待审核、开红票、调账、申报转出... 一套组合拳下来,费时费力。
- 占用资金成本: 购买方需要做进项转出

专业税筹师定制税务筹划方案!
复制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