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返聘人员的工资用交个税吗?退休人员VS离职员工算法大不同!
“王会计,我们把老李总工返聘回来了,这工资怎么报税啊?跟普通员工一样吗?听说退休金不用交税,那返聘工资呢?” 张经理一脸困惑地问我。
公司返聘人员,无论是经验丰富的老专家,还是熟悉业务的离职老员工,都是宝贵的资源。但他们的“工资”交不交个税?怎么交?算法差别可不小! 搞错了,不仅员工有意见,税务风险更是不容忽视。
核心关键:返聘收入是“工资薪金”还是“劳务报酬”?
别被“工资”两个字骗了! 税务上区分这两类收入,直接决定了怎么交税:
- 工资薪金所得: 简单说,就是你跟公司有明确的、持续的“上班”关系,公司管着你(要打卡、有规章制度约束)、给你发工资(有固定周期)、给你交社保(返聘人员情况特殊,后面细说)。这钱要按“工资薪金所得”交税。
- 劳务报酬所得: 这更像是“做项目”、“接单子”,你按约定完成某个具体任务,公司按结果付费,时间相对自由,不用天天坐班,公司也不把你当正式员工管。这钱要按“劳务报酬所得”交税。
返聘人员属于哪种?得分情况!
退休人员返聘:多数是“劳务报酬”,但有例外!
老王60岁从A公司光荣退休,每月领8000元养老金,现在被B公司返聘做技术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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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遍情况: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税
- 为什么? 老王已经退休,他领的是养老金(免税),返聘时,他跟新公司(或原公司)通常不再建立正式的劳动合同关系(法律上存在争议,但税务实践主流如此)。
- 怎么算税?
- 预扣预缴(每次发钱时): 公司每次给老王发顾问费。
- 单次收入 ≤ 800元:不交税!
- 单次收入 > 800元:
- 先打个折:收入额 = 收入 × (1 - 20%) (这就是所谓的“减除费用”)。
- 再按这个打折后的“收入额”,对照下面的税率表找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 算税:预扣税额 = 收入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年度汇算清缴(次年3月1日-6月30日): 老王自己(或委托别人)要把全年所有的劳务报酬(加上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加起来,扣除20%的费用后,和工资薪金(如果有)、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合并成“综合所得”,再减去一年6万(2025年标准)的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三险一金个人部分)、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房贷等)后,按综合所得税率表(3%-45%)算全年总税。多退少补!
- 预扣预缴(每次发钱时): 公司每次给老王发顾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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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例外: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税
- 高级专家延长退休期间: 老王如果是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或者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并且是在办理了延长退休手续期间(不是退休后) 从原单位获得的返聘收入。这笔钱免税!
- 关键点: 必须是“延长退休期间” + “原单位”返聘,如果退休了再被返聘,或者被其他公司聘用,就不适用免税了。
非退休人员返聘(离职后再回来):多数是“工资薪金”
小李3年前从C公司离职去创业,现在创业不太顺利,又被C公司请回来担任部门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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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遍情况: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税
- 为什么? 小李这次回来,通常是与公司重新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建立了标准的劳动关系,他需要打卡上班,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按月领工资,公司也会(或应该)为他重新缴纳社保公积金(可能涉及补缴)。这完全符合“工资薪金所得”的定义。
- 怎么算税?
- 预扣预缴(每月发工资时): 公司发工资时,按“累计预扣法”计算并代扣个税。
- 公式有点复杂,但核心是:*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累计收入(当月+之前月份)- 累计免税收入 - 累计减除费用(5000元/月 月数) - 累计专项扣除(三险一金个人部分)-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 累计其他扣除**
- 然后用这个“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去查综合所得税率表,找到对应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 年度汇算清缴: 和小李自己其他综合所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合并,按年算总账,多退少补。
- 预扣预缴(每月发工资时): 公司发工资时,按“累计预扣法”计算并代扣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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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也可能按“劳务报酬”
- 如果小李只是回来做一个特定的、短期的项目(比如帮公司搭建一个新系统,预计3个月完成),公司和他签的是劳务协议或项目合同,他不用坐班,按项目进度或成果拿钱,公司也不管他的考勤社保。这种情况就可能被认定为“劳务报酬所得”,按前面老王那种方式计税。
关键细节 & 易错点:别踩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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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什么合同是关键证据!
- 签了《劳动合同》:极大可能认定为“工资薪金”。
- 签了《劳务协议》、《顾问协议》、《项目合作合同》:则更倾向“劳务报酬”。
- 口头约定?风险极高! 发生争议时,税务局会根据实际工作性质、管理方式、报酬支付方式等综合判断,白纸黑字写清楚最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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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公积金交不交?
- 退休返聘人员: 已经领取养老金,无法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但工伤保险非常重要!建议公司购买商业保险或按地方规定处理,医疗和公积金看地方政策和双方约定(非强制)。
- 非退休返聘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的): 必须依法缴纳社保公积金! 这是法定义务,不能省,不交社保是重大风险点,也侧面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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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申报操作不同
- 按“工资薪金”申报: 公司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里,选择“正常工资薪金所得” 进行申报。
- 按“劳务报酬”申报: 公司在扣缴端里,选择“劳务报酬(一般劳务、其他非连续劳务)” 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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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问题
- 劳务报酬: 个人(或通过税务局代开)需要向公司提供发票(通常是增值税普通发票),作为公司支付的合法凭证,公司凭票入账。
- 工资薪金: 不需要个人开发票! 公司以工资表、银行发放记录、个税申报记录作为入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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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员工到手收入的影响
- 预扣阶段: 同样一笔钱(比如5000元),劳务报酬预扣的税通常远高于工资薪金(因为工资薪金有5000元/月的基本减除)。
- 年度汇算后: 如果全年只有这一笔劳务报酬,且总收入不高,年度汇算时很可能退税,但员工在平时拿到手的钱会少(因为被预扣了更多税),体验不好。
真实案例:算一算就明白了
案例1:退休返聘(劳务报酬)
- 陈工(已退休)被D公司聘为技术顾问,签劳务协议,某月获得顾问费6000元。
- 预扣预缴计算:
- 收入额 = 6000 × (1 - 20%) = 4800元
- 查劳务报酬税率表:4800元在第二级(超过2000至5000元的部分),税率20%,速算扣除数0? (注:劳务报酬预扣税率表与综合所得税率表不同,且计算收入额后直接对应) 更正:根据现行预扣率表,收入额4800元在第二级(2000-50000元),预扣率20%,速算扣除数0。
- 预扣税额 = 4800 × 20% - 0 = 960元
- 陈工当月实际到手 = 6000 - 960 = 5040元
- 年度汇算(假设陈工全年仅此一笔收入):
- 劳务报酬收入 = 6000元
- 减除费用 = 6000 × 20% = 1200元
- 应纳税所得额 = (6000 - 1200) - 60000(基本减除费用) = -55200元 < 0
- 全年应纳税额 = 0元
- 预缴的960元可以全部退回!
案例2:非退休返聘(工资薪金)
- 孙经理(非退休,离职后返聘)与E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月工资15000元,个人社保公积金月扣1500元,可享受子女教育1000元、住房贷款利息1000元专项附加扣除。
- 第一个月预扣预缴计算(假设无其他累计):
- 累计收入 = 15000元
- 累计减除费用 = 5000元
- 累计专项扣除 = 1500元
-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 1000 + 1000 = 2000元
- 累计应纳税所得额 = 15000 - 5000 - 1500 - 2000 = 6500元
- 查综合税率表:6500元在第一级(≤36000元),税率3%,速算扣除数0。
- 本期应预扣税额 = 6500 × 3% - 0 = 195元
- 孙经理当月实际到手 = 15000 - 1500(社保公积金)- 195 = 13305元
- 年度汇算(假设全年收入稳定且扣除不变):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 (15000 × 12) - 60000 - (1500×12) - (2000×12) = 180000 - 60000 - 18000 - 24000 = 78000元
- 全年应纳税额 = 78000 × 10% - 2520 = 5280元 (税率表第二级)
- 全年已预扣税额 ≈ 195 × 12 = 2340元 (实际每月累计额会变,此处简化)
- 年度需补税 ≈ 5280 - 2340 = 2940元
案例3:高级专家延长退休期间(工资薪金且免税)
- 赵院士(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在A大学办理了延长退休至65岁手续,延长期间,A大学继续发放其工资20000元/月。
- 税务处理: 这笔20000元/月的工资,属于“工资薪金所得”,但依法享受免税待遇,A大学在发放时无需代扣个税,赵院士在年度汇算时也无需计入综合所得。
给公司和返聘人员的实用建议
- 明确关系,签对合同: 返聘前务必谈清楚是长期雇佣还是短期项目合作?据此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这是税务定性的基石! 别图省事只做口头约定。
- 提前沟通个税影响: 特别是退休返聘按劳务报酬计税时,预扣税较高,公司HR或财务应提前告知返聘人员“当月到手大概是多少,年底汇算可能退多少”,避免因到手工资少而产生误会。
- 社保合规处理:
- 退休返聘:务必沟通好工伤风险解决方案(如购买商业保险),医疗、公积金按需协商。
- 非退休返聘(劳动关系):必须依法缴纳社保公积金! 这是红线。
- 准确申报别混淆: 财务人员在个税扣缴系统里,务必根据合同性质选择正确的所得项目(“正常工资薪金” or “劳务报酬”)申报,报错了性质,后续更正很麻烦。
- 留存必要凭证: 合同、付款凭证、发票(劳务报酬需要)、个税申报记录、社保缴纳记录(如适用)都要保存好,备查。
- 关注年度汇算: 提醒返聘人员(特别是按劳务报酬预扣的),次年记得做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该退的税要退回来。
- 政策动态: 税收政策时有调整(如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税率级距等),建议定期关注官方发布。
总结一下核心点:
- 退休人员返聘: 通常签劳务协议 → 按劳务报酬计税 (800元起征点,打8折再算税) → 平时扣税多,年底汇算可能退 → 高级专家延长退休期间原单位工资免税!
- 非退休人员返聘(离职后再回来): 通常签劳动合同 → 按工资薪金计税 (每月5000元起征点+专项附加扣除) → 适用“累计预扣法”。
- 合同类型是税务认定的关键!
- 社保处理大不同: 退休返聘重点解决工伤风险;非退休返聘必须依法交社保!
返聘人员是宝藏,但他们的“工资”怎么交税,学问不小,分不清“劳务报酬”和“工资薪金”,不仅会让员工困惑“为什么我税扣这么多”,更可能给公司埋下税务风险,下次遇到返聘需求,拿出这份指南对照着来,签好合同、算清个税、合规处理,才能让“老将出马”无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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