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垫增值税款还能要回来吗?一个建筑老板的意外胜诉实录

老张握着法院判决书的手有点抖——他居然打赢了!对方是合作多年的老客户,却因为128万代垫税款和他对簿公堂,更让他后怕的是,差点就因为一句"税费由我方承担"白白损失这笔钱,今天咱们就通过这个真实改编的案例,说说代垫税款那些坑与路。

案例背景:保温工程引发的百万纠纷

2025年3月,老张的建材公司(乙方)与某地产公司(甲方)签订外墙保温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总价896万元,在结算阶段,甲方财务突然提出:"根据税法规定,你们需要开具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税费由你方承担。"

老张心里一算:896万÷1.09×9%≈74万!正准备争辩时,甲方项目经理私下暗示:"先垫上,下个项目的价格给你补回来。"考虑到长期合作,老张咬牙出具《承诺函》:"本次工程产生的所有税费由我公司承担"。

但故事还没完,次月甲方支付工程款时,直接从896万中扣除了74万增值税,又扣了54万企业所得税(按应税所得率核定)!理由是"帮你代缴税务",老张顿时傻眼——说好的只是增值税呢?

争议焦点:代垫税款到底该不该还?

甲方观点

  1. 白纸黑字写着"所有税费由乙方承担"
  2. 扣除的税款已实际缴纳至税务机关
  3. 企业所得税是工程款的必要税负
代垫增值税款还能要回来吗?一个建筑老板的意外胜诉实录 要求返还代垫的增值税案例分析情况 第1张

老张观点

  1. "税费由乙方承担"指的是纳税义务,不等于同意甲方直接扣款
  2. 企业所得税与本次工程无关(公司有大量进项抵扣)
  3. 甲方未经同意扣款属于违约

逆转关键:法官关注的三个核心细节

经过三轮庭审,法院最终支持了老张的诉求,判决甲方返还128万代扣税款,关键证据链是这样的:

第一锤:承诺函的法律性质 法官发现承诺函写的是"税费由我公司承担",但并未授权甲方直接扣款,这就像你说"这顿饭我请客",但朋友直接从你钱包掏钱——请客意愿≠掏钱授权。

第二锤:企业所得税的定性 最致命的是甲方无法证明54万企业所得税与本案工程的关联性:

  • 老张公司当月有大量进项发票可抵扣
  • 企业所得税按季度预缴,不能对应单笔业务
  • 甲方提供的"完税证明"显示的是整体缴税记录

法官当庭质问:"你怎么证明扣的54万就是这笔业务产生的税?"甲方代理律师顿时语塞。

第三锤:税负转嫁的合法性 虽然税法规定增值税纳税人是销售方,但允许双方约定税负承担,不过这种约定需要明确具体:

  • 税种范围(增值税/所得税/印花税?)
  • 计算方式(按发票金额/按实际税负?)
  • 支付方式(乙方自行缴纳/甲方代扣?)

而本案合同仅模糊写着"所有税费",属于约定不明。

深水区:代垫税款的法律边界

这个案例背后藏着几个重要法律原理:

代垫与代扣的本质区别

  • 代垫:先帮对方支付,后追偿(合法)
  • 代扣:未经同意直接扣款(可能侵权) 就像你帮室友代付外卖钱后要钱,和直接从他钱包拿钱,完全是两个性质。

税费承担约定的有效性 最高人民法院判例表明:约定税费由非纳税人承担不违反税法规定(因为税法管的是纳税义务人,不管实际承担人),但必须满足:

  • 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 意思表示真实
  • 约定具体明确

企业所得税的特殊性 这是个极易踩坑的点!企业所得税不是流转税,它具有:

  • 年度综合性(按全年利润计算)
  • 抵扣复杂性(涉及成本费用扣除)
  • 期间性(按季度预缴年度汇算) 根本无法精确对应到单笔业务,因此实践中几乎无法主张单笔业务的企业所得税代垫。

实战指南:如何避免代垫税款纠纷

如果你是被代垫方(老张角色)

  1. 合同明确划分税种:写清"本合同所称税费仅指增值税及其附加,不含企业所得税等其他税种"
  2. 拒绝兜底条款:划掉"所有税费""一切税负"等模糊表述
  3. 保留支付凭证:通过公司账户支付税款,留存电子回单
  4. 及时对账争议:发现被扣款立即发书面异议函

如果你是代垫方(甲方角色)

  1. 签订代垫协议:单独签署《税款代垫协议》,约定计算公式和偿还期限
  2. 实现分账处理: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避免直接冲减收入
  3. 获取完税证明:向对方提供对应业务的完税凭证复印件
  4. 注意税前扣除:代垫税款不属于自己费用,不得税前扣除

血泪经验:三个必查风险点

  1. 发票备注栏陷阱:有些公司会在发票备注"税款已代垫",这可能被视为追认扣款行为
  2. 阴阳合同风险:施工合同写价税合计,补充协议又约定税前价,这种条款冲突最易引发纠纷
  3. 现金流杀伤:被代垫税款会导致多缴企业所得税(因为减少了收入确认),这个隐性损失常被忽视

老张的案例最后有个戏剧性结尾:二审判决后,甲方主动提出继续合作,但老张在合同补充协议里加了这样一段:"双方确认,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代对方垫付或扣缴税款,如需变更税负承担方式,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

看着这份堪称"教科书级别"的补充协议,老张苦笑着说:"这128万的学费,值了!"

所以各位老板,下次再碰到代垫税款的事,不妨把这份判决书找来看看(2025苏05民终7632号),商业合作可以讲情面,但税款问题必须讲条款——这不是计较,是对双方负责的专业态度。

代垫增值税款还能要回来吗?一个建筑老板的意外胜诉实录 要求返还代垫的增值税案例分析情况 第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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