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退税到账别慌张!会计手把手教你做税收返还分录,清晰又合规!
各位财务朋友,大家好!最近是不是有公司收到了税务局退回来的一笔钱?看着银行账户上多出的款项,心里既高兴又有点犯嘀咕:这钱该怎么入账呢?咱们就专门来聊聊这个让人既爱又“愁”的税务返还,该怎么把它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记在账本上。
咱得弄清楚,税务局给咱“打钱”,不一定都是退税,我们常说的“税收返还”在会计和税务上,主要分为两大类情况,做分录的思路可是有区别的,千万不能混为一谈!
第一类:真退税——退的是咱多交或者该退的税款
这种情况最常见,说白了,就是之前咱们交给税务局的钱,交多了,或者符合优惠政策该退一部分回来,核心特点是:它不增加公司的利润总额,只是公司资产(银行存款)和负债(应交税费)之间的一个调整,常见的比如:
- 增值税留抵退税:这是近几年的大热点,公司进项税额一直大于销项税额,形成了留抵税额,国家为了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允许把这部分“沉淀”的进项税额提前退回来。
- 增值税即征即退:比如软件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等,销售产品时正常计算并缴纳了增值税,但事后因为符合特定政策,税务局按程序把部分或全部已缴税款退回来。
- 多交税款的退回:比如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发现上一年预缴的税款超过了实际应缴数额,申请退回差额部分。
- 出口退税: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还其在国内生产、流通环节已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对于这类“真退税”,会计分录的核心原则是“冲减原科目,谁的孩子谁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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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留抵退税的分录: 收到退税款时,这笔钱是冲减你账上挂着的“进项税额”,实质是减少了你的“应交税费”负债。
借:银行存款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或更规范的贷: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如果之前有此专项科目) 有的企业也会简化处理为:借:银行存款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这笔退款相当于减少了未来需要缴纳的税款义务) 关键是,它绝对不会去记“营业外收入”,否则就虚增利润了。 -
增值税即征即退、多缴退回的分录: 这类退税,通常是在实际缴纳后发生的返还,当我们收到钱时,直接冲减当初缴纳该项税费所对应的成本费用科目,或者确认为相关收入的“补贴”。
- 如果是直接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退税(如即征即退),且属于国家明确的补助性质:
借:银行存款贷:其他收益(这是现在新会计准则下最常用的科目,能更清晰地反映这项收益的性质) 在以前,或者一些企业仍可能记入“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更合适。 - 如果是单纯的汇算清缴多缴退税(如企业所得税):
这纯粹是纠错,直接冲减当年的“所得税费用”。
借:银行存款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需相应冲减多提的所得税费用(如果是在当年退回):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贷:所得税费用如果退的是以前年度的,则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最终转入留存收益(盈余公积、利润分配)。
- 如果是直接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退税(如即征即退),且属于国家明确的补助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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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的分录: 出口退税的核算相对独立,企业计算应退税额时:
借: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实际收到退税款时: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它也不影响利润表。
第二类:税收返还(财政返还)——实质是政府补助
这种情况在地方招商引资中比较常见,为了吸引企业落户,地方政府可能会承诺,将企业缴纳的税收(地方留成部分)按一定比例,以“产业发展扶持资金”、“财政奖励”等名义返还给企业,注意!这种返还,本质上是一种政府补助,而不是对多缴税款的退还。
它的核心特点是:会增加公司的利润总额,因为企业已经全额、合规地履行了纳税义务,支付的税款已确认为费用或减少了资产,后来收到的这笔“返还”,是额外的利益流入。
对于这类“财政返还”,会计分录的核心原则是“确认为收益”。
收到这笔钱时,要根据补助的性质和用途来判断:
- 如果文件明确是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者与日常活动密切相关的:
借:银行存款贷:其他收益(首选) 或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旧准则或部分企业仍用) - 如果文件明确是用于购买固定资产、开展研发等未来项目的: 先计入“递延收益”,然后随着相关资产折旧或费用发生,再分期转入“其他收益”。
这里有个至关重要的细节! 在实践操作中,财务人员一定要仔细阅读税务局或财政局下发的《退税(费)款通知书》或《资金拨付文件》,文件上通常会写明退税(费)缘由,增值税留抵退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扶持企业发展资金”等,这个“缘由”就是你选择正确会计科目的最直接依据,千万别不看文件,一律做成“营业外收入”,那很可能就错了。
让我们再通过两个情景来加深理解:
软件公司收到增值税即征即退款。
小王是一家软件公司的会计,本月收到税务局一笔10万元的退税款,文件注明是“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小王的分录这样做:
借:银行存款 100,000
贷:其他收益——即征即退增值税 100,000
(说明:这笔钱增加了公司当期利润,但因为与软件销售这个日常活动直接相关,所以计入“其他收益”比“营业外收入”更能反映业务实质。)
制造企业收到招商引资财政奖励。
老李的工厂落户在某工业园区,根据协议,地方财政将上年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30%,即50万元,以“产业扶持资金”名义拨付到公司账户,老李的分录:
借:银行存款 500,000
贷:其他收益——政府补助 500,000
(说明:企业去年的增值税已正常缴纳,费用已发生,这笔返还属于事后奖励,是额外的收益,故确认为当期收益。)
划几个重点,帮大家理清思路:
- 看实质,看文件! 先别急着做账,搞清楚退回来的是什么钱,是“退税”还是“奖励”?文件标题和内容是唯一标准。
- “真退税”不增利,调资产或负债。 留抵退税、多缴退税主要是调资产负债表科目,不动或减少利润表科目。
- “财政返还”是补助,通常要增利。 它是对已完税后的额外奖励,属于利得,要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
- 注意时效和科目。 退回以前年度的税款,涉及“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与日常活动相关的补助,优先用“其他收益”科目。
- 税务申报别忘记。 对于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的财政返还,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它属于应税收入,要并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税(除非文件明确为不征税收入,但条件苛刻),而真正的“退税”本身不产生新的税负。
会计工作,细节决定成败,处理税务返还这样的业务,正是考验我们财务人员对业务实质理解深度和细心程度的时候,希望今天这番梳理,能像给你的账本擦亮了眼镜一样,让这些“回头钱”的来龙去脉,变得一目了然,下次再看到银行到账的退税时,就能从容不迫地做出正确、漂亮的分录了!
如果还有不清楚的,欢迎随时交流,咱们一起把账理得清清楚楚,让老板放心,让公司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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