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收到税收返还,这笔钱到底算不算收入?会计和税务上应该这样处理!

各位老板、财务朋友们,大家好!今天咱们来聊一个实务中经常遇到,但又有点容易迷糊的问题:企业从政府部门拿到的税收返还,这笔“意外之财”在财务和税务上,到底属不属于“收入”?该怎么入账、怎么交税?今天咱就掰开了、揉碎了,用大白话把它讲清楚。

咱们得弄明白,什么是“税收返还”,它可不是天上掉馅饼,通常是指企业按照税法规定缴纳了各项税款(比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附加费等)之后,因为符合了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某些扶持、奖励、优惠政策,政府又从财政资金里,返还一部分税款给企业,常见的名目有“财政返还”、“税收奖励”、“先征后返”、“即征即退”等等。

核心问题来了:这笔返还的钱,算企业的“收入”吗?

答案是:它肯定是企业经济利益的一种流入,但具体到会计记账和税务计算上,情况比较复杂,不能一概而论,关键要看这笔返还的“实质”是什么,以及它对应的是原来缴纳的哪一笔税。

咱们分两个层面来说:一是会计准则层面(也就是做账),二是税法层面(也就是算税)。

会计准则层面:是“收入”还是“冲减费用”?

企业收到税收返还,这笔钱到底算不算收入?会计和税务上应该这样处理! 企业税收返还收入属于收入吗 第1张

做账得遵循《企业会计准则》,这里的关键在于判断政府返还的这笔钱,它的“性质”是什么,主要分三种情况:

与“日常活动”相关,属于“政府补助”。

这是最常见的情况,如果税收返还是因为企业完成了特定的经营目标(比如在当地投资、招用特定员工、从事高新技术研发等),或者纯粹是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给出的奖励,那它的实质就是一种“政府补助”。

  • 会计处理: 这时候,它属于企业的“收入”,但有个单独科目叫“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相关)或“营业外收入”(与日常活动无关),现在一般计入“其他收益”的居多。
  • 怎么记账? 不能简单粗暴地直接塞进“营业收入”,正确做法是,在收到返还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收益”,这样处理,不影响你原来已经入账的税金成本,而是单独作为一项收益列报。
  • 举个例子: 某公司因为将总部设在某经济开发区,开发区政府为鼓励入驻,出台政策,将企业当年缴纳增值税和地方留成部分(比如留成的40%)按一定比例(比如70%)奖励返还,这笔返还与企业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相关,但本身并非商品对价,所以计入“其他收益”。

实质是对已缴纳税款的补偿或退还,应“冲减原税金成本”。

如果税收返还是直接基于你已缴纳的某项税款金额,按政策计算退回的,目的是减轻企业的特定税负,那它的实质更像是“退税”或“成本费用的减少”。

  • 会计处理: 这时候,它不属于新的“收入”,而应该冲减你当初缴纳该项税款时计入的“费用”或“成本”。
  • 怎么记账?
    • 如果是增值税的返还/退税(如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因为增值税是价外税,本来就不计入企业成本费用,所以返还时直接计入“其他收益”。
    • 如果是企业所得税的返还(比较少见,但某些地方历史上存在过),因为企业所得税费用是记在“所得税费用”科目里的,那么收到返还时,就应该冲减当期的“所得税费用”。
    • 如果是计入成本费用的税种返还(如某些情况下的消费税、房产税等),理论上应冲减对应的“税金及附加”等科目。
  • 举个例子: 一家福利企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用于安置残疾人员,本月实际缴纳增值税10万元,按规定可申请退还9万元,这9万元就是因为其承担了特殊社会职能而获得的税收补偿,应计入“其他收益”。

属于“代收代付”或“垫付款”的返还。

这种情况相对特殊,企业为员工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这笔钱本身就不是企业的成本,而是代税务局收的,所以税务局返还的手续费,对企业来说就是一笔实实在在的“收入”。

  • 会计处理: 通常计入“其他收益”。
  • 怎么记账? 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收益”。

小结一下会计层面: 税收返还在账务上不一定直接作为“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但绝大多数情况下,它会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费用的形式,最终增加企业的利润总额,所以从经济效果看,它确实是让企业“赚钱”了。


税法层面:需要并入收入交“企业所得税”吗?

这是老板和财务更关心的问题:钱到了公司账户,税务局会不会认为这也是收入,要再交一遍25%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原则是: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这听起来范围很广,但具体到税收返还,就需要区分情况:

原则:除了明确规定为“不征税收入”的财政性资金外,其他一律应计入当年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情况(绝大多数): 上面会计处理中提到的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的税收返还(政府补助性质),在税务上,一般都需要并入取得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是最常见的情况。

可能免缴企业所得税的情况(条件苛刻): 如果这笔税收返还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可以被认定为“不征税收入”:

  •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简单说,就是这笔钱是政府指定了明确用途的“专款”,而且你得单独记账、专款专用,政府返还一笔税款,明确要求你必须用于购买指定环保设备,这种情况下,这笔返还本身不征税,但对应的支出(买设备)所形成的费用或资产折旧,也不得在税前扣除。

在实际操作中,地方性的税收奖励、财政返还,很难完全符合上述“专款专用”的严格管理要求,因此绝大部分都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特殊的增值税退税: 对于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等,按规定退还给企业的税款,专门用于软件产品研发、扩大再生产或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在会计上计入“其他收益”,税务上仍需并入收入总额缴纳企业所得税,除非它符合上述“不征税收入”的三个条件并完成备案。

出口退税: 这是一个特例,出口退(免)税是退还你出口货物在国内已经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目的是使你的产品以不含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属于国际通行做法,这笔退款不计入企业收入,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因为它本质是退还你预先垫付的进项税,不是政府补贴。

实务操作中的关键细节与建议

  1. 首先要看红头文件: 收到任何一笔财政返还,第一件事就是仔细研究下发文件的政府部门、文件名称和具体条款,文件里关于资金“性质”和“用途”的描述,是决定你如何做账、如何交税的最根本依据,不确定时,务必咨询专业人士或主管税务机关。

  2. 会计科目要选对: 不要全部一股脑扔进“营业外收入”,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判断是计入“其他收益”、“冲减费用”,还是其他科目,这会影响你的财务报表结构,让报表使用者更清晰地了解利润来源。

  3. 企业所得税申报要准确: 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对于已计入损益的税收返还收入,要准确填写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相应行次(如A101010《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的“政府补助利得”栏),如果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则需填写A105040《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明细表》进行调减处理。

  4. 注意时间性差异: 政府补助性质的返还,在会计上可能采用“总额法”一次确认收益,也可能按权责发生制分期确认,但税法上,一般以实际收到资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这可能会产生暂时性税会差异,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5. 地方政策的特殊性: 各地为了发展经济,出台的财政返还政策名目繁多,力度不一,企业在享受红利的同时,务必关注政策的稳定性、合规性以及后续的税务处理口径,一些力度过大的“返还”可能存在一定的政策风险。

回到最初的问题:企业税收返还收入属于收入吗?

  • 从广义的经济利益流入看,它属于收入。
  • 从会计记账角度看,它通常确认为“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费用,是利润的组成部分。
  • 从税务角度看,除非是满足严格条件的“不征税收入”,否则它必须并入企业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各位老板和财务朋友,当公司收到一笔税收返还时,千万别简单地认为是税后净得,可以随意支配,一定要“先定性,后处理”:先搞清楚这笔钱的法律性质和用途要求,然后进行正确的账务处理和税务申报,该入账的入账,该交税的交税,这样才能确保企业既享受了政策红利,又防范了税务风险,让企业的财务管理更加规范、健康。

希望今天的分享能帮到大家,在实际工作中如果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多与专业会计师或税务师沟通,确保合规无误。

企业收到税收返还,这笔钱到底算不算收入?会计和税务上应该这样处理! 企业税收返还收入属于收入吗 第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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