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四川省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政策深度解读

政策出台背景与战略意义
在国家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大背景下,四川省税务局于2025年8月正式发布《关于优化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服务的实施意见》,这是继国家税务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之后,首个省级税务机关针对个体工商户推出的专项改革方案,新政聚焦"放管服"改革要求,通过优化核定征收方式,切实减轻个体工商户税收负担,助力实体经济发展,数据显示,四川省现有登记个体工商户超600万户,新政预计惠及90%以上适用核定征收的经营者。核定征收政策的核心调整要点
(1)应税所得率动态调整机制:建立行业利润波动监测系统,对餐饮服务、居民服务等15个重点行业实行季度动态调整,例如餐饮行业基准应税所得率由10%降至8%,直播电商等新兴业态首次明确适用6%的优惠税率。(2)起征点分级管理制度:将月销售额分为三档管理:
- 3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 3-10万元:按0.8%简易征收率计征
- 10万元以上:可选择查账征收或核定征收
(3)数字化申报系统升级:全面推行"智能核定"平台,整合电子税务局、支付宝小程序等申报渠道,实现"数据自动归集+税款自动计算+风险实时提醒"的全流程服务。
适用对象与条件限制
新政策明确四类适用主体:① 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规定行业的经营者
② 年度开票额不超过500万元
③ 未建立完整会计账簿或虽建账但成本费用核算不准确
④ 未享受其他特殊税收优惠
特别限制条款:
- 连锁经营门店需合并计算经营收入
- 存在虚开发票等税收违法记录的经营者三年内不得申请核定征收
- 跨市州经营的需在主要经营地税务机关备案
实务操作指南与办理流程
(1)资格申请"三步法":第一步:登录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核定征收申请"模块
第二步:上传营业执照副本、经营场所证明、近6个月银行流水
第三步:签署《税收核定承诺书》→等待系统自动审核(3个工作日内)
(2)税款计算示例:某餐饮个体户季度销售额28万元
核定应纳税所得额=280,000×8%=22,4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22,400×5%=1,120元
(3)申报方式创新:
- 推行"按季预缴+年度清算"模式
- 开通银行账户自动扣款服务
- 试行"信用积分"制度,A级纳税人可享受延期缴纳优惠
税收风险防控要点
(1)发票管理"三要三不要"原则:要确保业务真实性、要留存完整交易凭证、要及时作废红冲发票
不要代开发票、不要超额开具发票、不要使用非税控设备开票
(2)常见稽查风险点:
- 同一经营者在多地重复申请核定征收
- 季度销售额波动超过30%未及时申报调整
- 关联企业间异常资金往来
(3)风险应对策略:
建议建立简易收支台账,每月核对银行流水与申报数据,定期参加税务机关组织的政策培训会。
典型行业应用案例分析
案例1:社区便利店(零售业)张老板月均销售额9万元,选择核定征收后:
增值税及附加:90,000×0.8%=720元/月
个人所得税:90,000×3%×5%=135元/月
合计税负率0.95%,较原政策下降40%
案例2:网红直播工作室(新兴业态)
李主播年收入180万元,经税务机关核定适用6%应税所得率:
年应纳税所得额=1,800,000×6%=108,0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108,000×20%-10,500=11,100元
实际税负率仅0.62%
政策展望与优化建议
随着金税四期系统的全面上线,预计未来将呈现三大趋势:① 智能化核定:运用大数据分析自动确定征收方式
② 动态化调整:建立季度行业利润率监测机制
③ 差别化管理:对诚信纳税人扩大优惠幅度
给经营者的三点建议:
- 定期参加税务部门组织的政策宣讲会
- 聘请专业财税顾问进行年度税务健康检查
- 及时升级财务管理系统,做好业务数据留痕
(本文政策解读基于四川省税务局2025年8月发布的官方文件,具体执行以主管税务机关核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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