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账算不清,税怎么交?一文给你讲透!
你的税,税务局帮你“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全攻略,老板和自由职业者必看!**
老张在小区门口开了十几年包子铺,生意红火,每天现金进账不少,但每次到报税季他就头疼:”我这小本买卖,包子面粉钱、铺面租金、水电费杂七杂八的,发票也没收全,账本记得跟天书似的,自己都算不清赚了多少钱,税务局让我按查账征收报税,这不是难为我吗?“
别急,老张!税务局早就考虑到这种情况了,专门有个办法叫“核定征收”,就是专门解决像老张这样“账算不清”或者“没能力建账”的纳税人交税难题的,咱就掰开了揉碎了,把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这点事儿,用大白话给你讲明白!
啥是核定征收?税务局为啥要“帮你算”?
简单说,核定征收就是当税务局觉得你:
- 账本建得不合格:比如账目混乱,成本费用凭证残缺不全,税务局根本没法查清楚你真实赚了多少钱。
- 压根没建账本:很多个体工商户、个人工作室、自由职业者,规模小、业务简单,确实没能力或者觉得没必要请会计做账。
- 该申报不申报:税务局让你申报纳税资料,你逾期不报或者干脆不报。
- 申报明显不合理:你倒是申报了,但申报的收入或成本费用明显偏低,又拿不出合理理由。

出现以上这些情况,税务局就不能按你提供的账来征税了(这叫“查账征收”),那税也不能不收啊?税务局就会根据掌握的行业信息、你的经营规模、地段、甚至耗用的水电量等因素,动用“自由裁量权”,给你“核定”一个应纳税额或者一个征收率,这就是核定征收——税务局“帮你算税”。
核定征收怎么“核”?方法其实挺灵活!
税务局“帮你算”税,可不是拍脑袋乱定的,主要有以下几种常见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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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定额征收(双定征收):
- 适用对象:规模特别小、收入超级稳定、基本没啥成本波动的个体户(比如小区里固定摊位卖水果的老李、街角修鞋的王师傅)。
- 怎么核:税务局考察你的经营情况(地段、面积、设备、大概客流),直接给你定好一个季度(或一个月)的应纳税额。
- 举个栗子🌰:税务局考察后,给修鞋王师傅核定的季度应纳税额是900元,那么王师傅每个季度,不管实际修鞋赚了800块还是1200块,都只需要按900块的应纳税所得额去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税率后面讲),省心到极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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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
- 适用对象:账务混乱但经营有一定规模、收入成本能大致估算的纳税人(比如老张的包子铺、街边的中型餐馆、小型设计工作室)。
- 怎么核:税务局不直接定税额,而是核定一个利润率(应税所得率),用你的收入总额乘以这个核定率,就算出你的“应纳税所得额”,然后再按对应的税率计算个税。
- 核心公式: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总额 × 核定应税所得率
- 举个栗子🌰:老张的包子铺,税务局核定的应税所得率是10%,如果老张某月开票+收现金总共收入5万元,那么他的应纳税所得额就是 50,000 × 10% = 5,000元,再用这5,000元去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计算税款。
- 关键点:这个核定率是分行业的! 餐饮业、娱乐业、批发零售业、服务业... 税务局都有指导区间,比如餐饮可能核8%-15%,咨询服务业可能核15%-25%甚至更高,不同地方也可能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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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应纳税额征收:
- 适用对象:前两种方法都搞不定的情况,比如收入成本实在难以查实,或者用所得率征收还是算不清。
- 怎么核:税务局直接参考同类区域、同行业、同规模的纳税人经营和纳税情况,或者结合能耗、物耗、场地面积、雇员人数等因素,直接核定一个应缴纳的税款金额,这个更偏向于综合评估。
核定征收下的个人所得税怎么算?
重点来了!无论采用上述哪种核定方法,最终算个税时,都离不开个人所得税的税率表(主要指经营所得)。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适用于核定征收)
| 级数 |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元)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元) | | :------- | :--------------------- | :-------- | :--------------- | | 1 | 不超过 30,000 | 5 | 0 | | 2 | 超过 30,000 至 90,000 | 10 | 1,500 | | 3 | 超过 90,000 至 300,000 | 20 | 10,500 | | 4 | 超过 300,000 至 500,000| 30 | 40,500 | | 5 | 超过 500,000 | 35 | 65,500 |
(注:此表为5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于查账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计算全年税款;定期定额/核定应纳税额通常直接给出税额。)
怎么套用?
- 定期定额征收:税务局直接告诉你季度交多少税(比如900元/季),按这个交就行,不用自己算。
- 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
-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总额 × 核定应税所得率
- 根据应纳税所得额,对照上表找到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 计算税款 = 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注意: 这个税率表是按年设计的,如果你核的是月或季度所得额,需要换算成年所得额找税率,或者直接使用换算后的月/季度税率表(原理一样)。
- 核定应纳税额征收:税务局直接核定税款金额,按通知缴纳。
举个详细栗子🌰: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计算 小美开了家服装店(个体工商户),被税务局核定应税所得率为8%,2025年1月,她的店铺总收入(开票+现金)为80,000元。
- 1月应纳税所得额 = 80,000 × 8% = 6,400元
- 换算成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假设后续月份稳定):6,400 × 12 = 76,800元
- 对照税率表:76,800元落在第二级(超过30,000至90,000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1,500元。
- 全年应纳税额 = 76,800 × 10% - 1,500 = 7,680 - 1,500 = 6,180元
- 1月应预缴税款 ≈ 6,180 / 12 ≈ 515元 (实际操作中,通常是按季度预缴,或根据累计所得计算预缴)
核定征收是“福利”还是“坑”?优缺点大起底!
优点:
- 大大简化! 省去了规范建账、保存海量凭证、精确核算成本的巨大麻烦,尤其适合小微经营者和自由职业者。
- 降低门槛! 让不具备专业财务能力的人也能相对规范地履行纳税义务。
- 税负可能相对稳定! 特别是定期定额,收入波动大时,有时能起到“削峰填谷”的作用(收入暴增时也可能占点“便宜”,但风险后面讲)。
- 申报便捷! 很多地方对核定征收户(尤其是双定户)的申报要求简化很多。
缺点与风险:
- 税负可能更高! 这是最关键的!核定率通常是税务局基于行业平均利润水平定的,有一定“就高不就低”的倾向,如果你的实际利润率低于核定率,那你就亏了,交的税比实际应缴的多!比如你实际利润只有5%,税务局核了10%,你就得多交税。
- “开票额度”紧箍咒! 核定征收户(尤其双定户)往往会被限制每月或每季的开票金额上限(比如每月最多开10万),超过这个额度?要么申请调高定额(可能引税务局重新核查),要么被要求转为查账征收!生意好反而可能成了“甜蜜的负担”。
- 虚开发票风险! 有些核定征收户,特别是核定率较高的,可能会动歪脑筋:“反正税是按收入核的,我成本高低不影响税,不如多开点发票给别人‘帮忙’赚点手续费?” 这是绝对的高压线! 虚开发票是严重违法行为,轻则罚款,重则刑事责任!
- 无法享受部分税收优惠! 一些针对小微企业或特定行业的税收优惠,可能要求必须是查账征收才能享受,核定征收户可能被排除在外。
- 难以反映真实经营! 核定征收的数字无法准确体现你的盈利能力和经营状况,对需要贷款、融资或吸引投资可能不利。
核定征收 vs 查账征收:我该怎么选?能换吗?
- 查账征收: 要求高,要规范建账,凭真实合法的凭证记录收入和成本费用。优点:税负更精准反映实际利润(赚得多交得多,赚得少交得少甚至不交),能充分享受税收优惠,经营数据清晰。缺点:财务合规成本高(请会计或自己花大量时间),对小规模纳税人是个负担。
- 核定征收: 如前述,简化但可能税负不精准且有开票限制。
能换吗?当然能!但主动权不完全在你手里:
- 核定想转查账: 如果你觉得自己有能力了,可以主动向税务局申请,说明你已建立规范的账簿,能准确核算,申请改为查账征收,税务局会审核你的账务能力。
- 查账被转核定: 如果你账做得太差或者不申报,税务局会主动出手,强制给你核定征收。
- 达到标准必须查账: 国家规定,达到一定经营规模(比如注册资金、销售额、从业人员等标准)的个体工商户,是必须设置账簿、进行查账征收的,想核定?不行!
核定征收户必须注意的“生存法则”
- 死死守住开票红线! 务必清楚税务局给你核定的开票限额是多少,千万别超!超了麻烦很大,需要更多额度,提前申请调整核定。
- 真实业务是底线! 发票必须基于真实发生的业务开具,为了那点“开票费”去虚开,绝对是饮鸩止渴,后果不堪设想。
- “核定”不是“免税”! 该交的税一分不能少,按核定结果按时足额缴纳,别以为核定就是税局不管了。
- 收入申报要合规! 即使核定征收,也要按实际经营情况(特别是收入)进行申报,虽然税局核定了,但如果你实际收入远超核定基础,被查到依然有补税、罚款风险,比如双定户,如果某季度实际收入暴涨几倍,虽然税按定额交,但最好主动向税局说明情况。
- 关注政策变化! 税收政策、核定率标准、开票要求都可能调整,保持关注(比如关注税务公众号、网站通知)。
- 保留必要凭证! 虽然不像查账征收要求那么严,但基本的进货凭证、房租水电费等大额支出凭证还是要保留好,万一税务局核查也能说得清成本大概情况。
真实场景小剧场
自由插画师小林,主要接网络平台私单,收入不稳定,现金结算多,没建账,税务局根据其行业和自述收入情况,核定应税所得率15%,某月她接了个大项目,收入5万。
- 应纳税所得额 = 50,000 × 15% = 7,500元
- 换算年所得额 90,000元,适用税率10%,速扣1,500元
- 当月预缴个税 ≈ (90,000 × 10% - 1,500) / 12 ≈ 625元 小林觉得核15%有点高,自己实际成本(电脑折旧、软件订阅、学习费用)占比不低,她决定学习记账,争取明年申请查账征收。
“老王水果店”(定期定额户),核定月销售额8万,季度税额1,200元,春节前生意火爆,一个月实际卖了15万,他开票只开了核定额度内的8万,剩下7万是现金。
- 风险点: 实际收入远超核定基础,虽然这个季度税还是按1,200交,但如果被税务局通过其他途径(比如客流观察、银行流水抽查)发现实际收入高很多,老王可能需要补缴税款甚至被罚款,稳妥做法是主动向管理员报告情况。
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是国家为了税收征管效率和覆盖小微纳税人而设计的重要制度,它像一把双刃剑,用好了是简化经营的“助力器”,用不好可能成为税负加重或踩红线的“隐形坑”。
作为纳税人,关键是理解其运作逻辑、适用条件和潜在风险,如果你目前正采用核定征收,务必清晰知晓自己的核定方式(定额?定率?)、核定标准(额度、比率)以及开票限制,严守法律底线,真实申报,随着业务发展和能力提升,积极评估是否需要以及何时能够转向更精准的查账征收模式。
税收的本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无论是核定还是查账,依法诚信纳税,既是公民义务,也是为社会的和谐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搞清楚规则,明明白白交税,才能让咱们的经营之路走得更稳、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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