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征收,税务局给你定价的征税方式,到底啥意思?
不是偷税漏税!税务局帮你“算账”的征税方式,老板们必看!**
“核定征收”这个词,不少开公司、做个体户的老板们可能都听过,但具体啥意思?为啥税务局要给我“核定”?是不是我哪里做得不好被盯上了?今天咱们就来掰开了揉碎了,用最接地气的话,把这个听起来有点“高大上”的财税术语讲明白!
简单粗暴版:核定征收是啥?
想象一下,你开了个小店,卖煎饼果子,按理说,你应该每天记账:今天卖了多少个煎饼?用了多少面粉、鸡蛋、葱花?赚了多少钱?然后月底算总账,按赚的钱(利润)去交税,这个自己记账、算利润、再报税交税的过程,就是最常见的查账征收。
问题来了:
- 你太忙了:起早贪黑摊煎饼,根本没空也没精力去记那么详细的账,今天鸡蛋用了几个?葱花消耗多少?算不清啊!
- 你刚起步:小店刚开张,账本都没弄利索,收入成本乱七八糟。
- 你的成本太模糊:比如你开的是个设计工作室,主要成本是脑力和时间,这东西怎么量化记账?买了几杯咖啡提神也算成本?
- 税务局发现你的账“有问题”:比如账本记得太乱、成本票找不到了、收入和申报的对不上号,明显不真实、不合理。

这时候,税务局可能就会出手了:行了,你也别费劲自己算了,我们根据掌握的情况(比如你店面的位置、规模、行业平均水平、周边类似店铺的情况等等),给你“估摸”一个数,作为你交税的依据,这个税务局“估摸”着给你定个交税标准或金额的过程,就是核定征收!
说白了:核定征收,就是在纳税人因为各种原因,无法准确计算自己的真实利润(应纳税所得额)时,由税务机关依法采用合理的方法,核定其应纳税额或者应税所得率的一种征税方式。 核心在于“核” 和 “定”——税务机关来核查、来确定。
哪些情况下,税务局会“出手”核定?
不是税务局想核就核,得有法可依,常见的情形包括:
- 账本不全,根本没法看: 这就是前面说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比如一些规模很小的个体户),或者,依法应设但没设账簿的(该记账你不记,那只能我来“估”了)。
- 账本是有,但等于没有: 虽然设置了账簿,但账目混乱,收入凭证、成本凭证残缺不全,像一团乱麻,税务局的专业人员都理不清,根本没法查账。
- 该报税时不报,催了也不理: 发生了纳税义务(比如该开发票确认收入了),但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税务局责令你限期申报,结果你在限期内还是不报,那没办法,只能核定。
- 申报明显不合理,骗鬼呢? 纳税人进行了纳税申报,但是申报的计税依据(比如收入、成本)明显偏低,又没有正当理由,比如你一个开在市中心黄金地段、天天排长队的网红奶茶店,申报说每月只赚2000块?这明显说不过去嘛!税务局就有权核定。
税务局怎么“核”?常用三板斧!
税务局“估摸”也不是瞎估,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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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左邻右舍”——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
- 怎么操作? 税务局掌握着大量的行业数据,比如你是开快餐店的,税务局会看同一条街上、规模跟你差不多(比如都是50平米左右)、卖类似产品(盖饭、面条)的其他几家店,他们大概的营业额、利润水平是多少,然后参考这个“平均值”或者“中位数”来给你定。
- 优点: 相对公平,有参照物。
- 缺点: “同类”很难绝对相同,你的店可能位置稍差一点,或者厨师手艺特别好/差,但核定只能取大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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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合理利润倒推——按照营业收入或者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
- 怎么操作? 如果你能提供一些基本的成本数据(比如每月房租、水电煤、主要原材料的大致消耗),税务局可能会根据你的成本,加上这个行业通常的合理利润率,来倒推计算出你的收入和利润,比如你开个小超市,每月房租5000,水电1000,人工(自己算)3000,进货成本波动大但能提供大概数,税务局知道这类小超市平均毛利率假设是20%,那就可以用 (固定成本 + 估算的进货成本) / (1 - 毛利率) 来推算你的收入,进而核定利润和税额。
- 优点: 考虑了你的实际成本,相对更贴近你的经营。
- 缺点: “合理”利润率的界定有时会有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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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 怎么操作? 这招常用于制造业或者生产加工行业,比如你开个小作坊生产面包,税务局可能会去了解你生产一个面包大概需要多少面粉、糖、油、电,然后根据你每月实际耗用的这些原材料、燃料、动力的数量,结合单位产品的消耗定额,推算出你大概生产了多少面包,再根据面包的售价,估算出你的收入,或者直接根据单位产品的能耗、物耗标准来核定。
- 优点: 对生产流程相对标准化的企业比较有效。
- 缺点: 对非生产型企业(如纯服务、贸易)不太适用;消耗定额的准确性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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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合理方法: 如果上面几种都不太适用,税务机关还可以采用其他符合规定的、合理的方法来核定,核心是方法合理,有依据。
核定征收的具体形式:定额?定率?定所得率?
核定征收最终落到企业/个体户头上,主要有三种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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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定额征收(简称“双定”征收):
- 啥意思? 这是最常见于个体户和小微企业的一种。税务局直接给你核定一个固定周期(通常是一个季度或半年)的应纳税经营额和附征率(或直接核定一个应纳税额)。
- 举个栗子🌰: 老王在小区门口开了个早点摊,主要卖豆浆油条,税务局经过调查(观察客流、参考同行),核定老王每月的经营额为30000元,个人所得税附征率1.5%(假设),那么老王每月固定要交的税就是:30000 * 1.5% = 450元,下个月不管老王实际卖了多少,只要核定期没到,没被重新核定或取消,他就按450元交。
- 特点: 简单!省事! 纳税人几乎不用记账(但最好有简单流水),按固定金额或固定公式算好交钱就行。非常“包月套餐”的感觉。 常见于规模小、业务简单的早餐店、小卖部、修理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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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
- 啥意思? 税务局不直接定你的税额,而是核定你的利润率(应税所得率),你需要如实申报你的收入(开票+不开票的都要算),然后按税务局核定的这个利润率,计算出你的利润(应纳税所得额),再乘以适用的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率,算出该交的税。
-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 = 收入总额 × 核定应税所得率 × 适用税率
- 举个栗子🌰: 小李开了个设计工作室(个人独资企业),税务局根据设计行业的普遍情况,核定他的应税所得率是10%,假设小李2025年总收入(开票+不开票)是100万元。
- 他的应纳税所得额(利润)= 100万 × 10% = 10万元。
- 然后他需要按个人独资企业经营所得,对这10万元利润,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 特点: 收入是关键! 你需要准确申报收入总额(这是重点监管环节),利润由税务局定的比例算出来,税负会随着收入的增减而变化,常见于账务核算可能不够规范,但收入相对容易监控的咨询、设计、技术服务、居间、部分商贸企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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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应纳税额征收:
- 啥意思? 这是最直接的一种,税务局经过核查,直接给你核定一个应缴纳的税款金额,这个金额可能是固定的(类似定额),也可能是根据某个指标(如经营面积、设备数量)计算出来的,但最终告诉你一个确定的数字。
- 举个栗子🌰: 某游戏厅,税务局根据其机器台数、场地大小、经营时间等因素,直接核定其每月应纳增值税5000元,个人所得税3000元,那么该游戏厅每月固定缴纳这8000元即可(具体税种和金额仅为示例)。
- 特点: 最直接,最省心(对纳税人而言)。 但相对不如前两种常见,通常是在前两种方法难以适用时采用。
重要提醒:关于核定征收的N个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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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征收 ≠ 偷税漏税! 这是最大的误解!核定征收是《税收征收管理法》赋予税务机关的一种合法的、必要的征管手段,目的是在纳税人无法准确核算的情况下,保障国家税收不流失,也简化了部分纳税人的申报负担,只要你是按税务局核定的结果如实申报缴纳,就是合法的,如果为了核定征收而故意不记账、隐匿收入,那就是另一回事了,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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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征收是“被动的”,不是你想选就能选! 很多老板听说核定征收税负可能低(尤其在早期或规模小时),就琢磨“能不能申请核定征收”?核定征收是税务机关根据你的实际情况(主要是账簿核算情况)依职权做出的决定,不是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的优惠,除非你的情况符合上述法定核定条件(如依法可不设账、账确实混乱等),否则税务机关会要求你采用查账征收,近年来,税务机关对核定征收的管理日趋规范和严格,想“主动”申请越来越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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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征收了,不代表可以完全不记账、不报税! 这是另一个大坑!很多个体户老板以为核定了就万事大吉,发票乱开,收款进个人卡,账本完全不弄,这是极其错误和危险的!
- 核定依据可能变化: 税务局会根据举报、巡查、行业变化等情况,重新调查核定,如果发现你实际经营额远超核定数,轻则补税+滞纳金,重则可能被认定为偷税!
- 核定只是主要税种: 核定征收通常针对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或企业所得税等主要税种,你可能还有其他的纳税义务,比如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员工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等,这些都需要正常申报缴纳。
- 核定也要按时申报: 即使核定了定额或定率,纳税人通常也需要在规定的征期内(如每月或每季度)进行纳税申报(可能是简易申报),确认并缴纳税款。不申报就是逾期,要罚款!
- 基础凭证要留好: 虽然不需要像查账征收那样做复杂的成本核算,但证明你收入、支出的基础凭证(如进货单、销售记录、银行流水、房租水电发票等) 还是要妥善保管备查,税务局检查时,你需要能大致说明你的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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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征收的企业,通常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这是非常重要的限制!因为专票需要非常规范的进销项核算和抵扣链条,核定征收企业(尤其是定额和定率)通常只能申请领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果客户非要专票怎么办?只能去税务局申请代开,并且代开时通常需要按开票金额即时缴纳税款(增值税及附加),这笔税款与你核定征收的税款是分开计算的。代开专票交的税,不能抵扣你核定要交的税! 对于需要大量对外开具专票的企业,核定征收可能反而麻烦且税负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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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一定标准,会被要求转为查账征收! 核定征收不是“永久保护伞”,当你的经营规模扩大,达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或相关税法规定的建账标准时(比如注册资本、销售额、雇佣人数等达到一定规模),税务机关会强制要求你建立规范的账簿,并转为查账征收,你核定征收的个体户,年销售额连续12个月超过500万,就达到了一般纳税人标准,必须建账健全核算,一般就不能再核定了,这是企业成长路上必经的“合规升级”。
理解核定征收,关键在“核”与“定”
核定征收,核心在于当纳税人自己“算不清账”或“账不可信”时,由税务机关基于法定权限和合理方法,来“核查”情况,“确定”一个相对公平的纳税标准或金额,它既是一种征管手段(保障税收),也是一种简化措施(减轻部分纳税人负担)。
对老板们的建议:
- 能规范,尽量规范: 只要条件允许,尽量建立规范的财务账目,采用查账征收,这是企业规范经营、长远发展的基础,也更能准确反映经营成果,利于融资贷款等,核定征收可能短期“省事”或感觉税少,但长远看限制多(如开专票难),且政策在收紧。
- 若被核定,务必合规:
- 清楚自己被核定的是什么(定额?定率?定税额?)和核定的金额/比率是多少。
- 按时!足额! 申报缴纳核定的税款。
- 妥善保管经营相关的原始凭证。
- 如实申报收入(尤其定率征收),不要隐匿。
- 了解开票限制(特别是专票问题)。
- 关注政策变化: 税收政策,特别是针对核定征收的管理规定,时有调整,要留意税务局的通知。
- 规模大了,主动升级: 当业务发展达到建账标准,应主动向税务机关申请转为查账征收,避免被动处罚。
理解“核定征收”是什么、为什么、以及它的规则和限制,对于广大经营者,尤其是中小企业和个体户老板来说,至关重要,它不是洪水猛兽,也不是避税天堂,而是税法框架下的一种特定征管方式,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才能更好地履行纳税义务,安心经营,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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