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征收是怎么回事?一文读懂政策依据与实操要点
你是不是常常听身边开公司的朋友说起“核定征收”这个词?好像它既能省点事,又能省点税,但具体怎么回事又有点云里雾里,别急,今天咱们就抛开那些让人头疼的专业术语,用大白话把“核定征收”的政策依据、来龙去脉和里里外外讲个明白。
它到底是个啥?
简单打个比方,正常情况下,你家每月水费是按实际用水量(水表读数)来算的,这叫“查账征收”,实打实,用了多少交多少,但假设你家水表坏了,或者水管老是漏,根本没法准确计量用水量,那自来水公司咋办?他们可能会根据你家的人口数、房子面积、或者附近类似住户的平均用水量,来“估算”一个数,让你按月交个固定水费,这个“估算收费”的过程,就有点像税收上的“核定征收”。
核定征收,本质上就是税务机关在纳税人(公司或个人)因为某种原因,无法准确计算自己的收入和利润时,依法采用一种合理的方法,来估算你的应纳税额,并据此征税的一种方式,它不是一个税收优惠,而是一种征收管理的手段。
那政策为啥要允许这么干呢?

核心就四个字:公平效率,国家税收得保证公平,同样赚钱的生意,你不能因为账乱就能少交税,这对老实记账申报的企业不公平,税收管理也得讲效率,如果部分纳税人账目实在不清,税务机关要花巨大成本去一笔笔核查,征管成本太高,也不现实,核定征收就是在“确保国家税款不流失”和“降低征管成本”之间找的一个平衡点。
最根本的政策“尚方宝剑”在哪?
它的最高层级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特别是其中的第三十五条,白纸黑字规定了,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比如一些规模很小的个体工商户。
-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这就是该建账不建账,直接“裸奔”。
- 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这就是不光不建账,还把“证据”毁了或藏起来。
- 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这是最常见的情况之一,账是有,但记得像天书,或者发票单据丢三落四,根本算不清利润。
- 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叫你报你不报,那就只能我来帮你“定”了。
- 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比如明明门店生意火爆,你却申报每月就挣几千块,这说不过去。
你看,法律赋予税务机关核定权,主要针对的是纳税人自身在财务管理、纳税申报上的“不作为”或“不规范”,导致税务机关无法据实征税的情况,这是一种“兜底”的征管手段。
针对不同的税种,还有更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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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主要看《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里面详细说了,哪些行业、哪些类型的企业可以(或更容易)被核定,比如一些会计制度不健全的餐饮、娱乐、小型加工企业等,核定方法主要就两种:核定应税所得率 和 核定应纳税额。
- 核定应税所得率:就是税务局根据行业特点,给你核定一个利润率(比如餐饮业15%),你用收入乘以这个率,就算出“应纳税所得额”,再乘以企业所得税税率(比如25%),就是该交的税,公式:应纳税额 = 收入总额 × 应税所得率 × 适用税率。
- 核定应纳税额:就是直接给你定一个固定金额,每月或每季度交那么多,这个通常针对规模更小、更不稳定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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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对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等,政策逻辑类似,也是因为账簿不全难以查账,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在部分地区,对某些特定行业(如律师、会计师等合伙制事务所)的合伙人,也可能存在核定征收的情况,但近年来越来越规范,趋向于查账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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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等其他税种:理论上,如果连收入都算不清,增值税也无法准确计算,也可能伴随核定,但实践中,增值税核定往往与所得税核定联动。
关键细节与常见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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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你想核定就能核定:很多老板误以为核定征收是个可以自由选择的“优惠政策”,错了!它是有前置条件的,就是你得符合《征管法》三十五条里说的那些情况,你去申请,税务机关还得审核你够不够格,现在政策收紧,对核定征收的管理越来越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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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不等于“定死”:核定征收的税额不是一成不变的,如果你的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比如收入暴增或锐减),或者你后来把账建好了、规范了,都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调整核定税额或恢复为查账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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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之后不是就高枕无忧了:核定征收不代表税务机关不再管你,你依然要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只是申报表填写方式不同),依然要接受税务检查,如果检查发现你实际利润远高于核定标准,你仍可能被要求补税,甚至面临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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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问题要特别注意:实行核定征收的企业,对外开具发票、接受发票的合规要求,和查账征收企业是一样的!该取得发票作为成本费用凭证的,还是要取得,虽然计算税款时可能不直接依据这些成本票,但它们是证明业务真实性的重要依据,如果长期“有开票无进票”,极易引发税务预警和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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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核定到查账是趋势:随着金税系统越发强大,大数据分析能力提升,国家鼓励和引导企业规范财务核算,对于规模做大、业务规范的企业,税务机关往往会要求其由核定征收转为查账征收,这是企业成长路上必经的“规范之痛”,也是税务健康化的表现。
给创业者和企业主的真心话
了解核定征收的政策依据,不是为了教大家如何去“钻空子”,而是为了:
- 认清定位:如果你的企业初创、规模小、业务简单,暂时无法规范建账,要明白核定征收可能是一种现实选择,但要知道其法律依据和潜在风险。
- 规划未来:要有清醒的认识,核定征收绝非长久之计,企业要想发展壮大,吸引投资、申请贷款、参与投标,规范的财务和税务记录是必不可少的“敲门砖”,要把规范财务、健全账簿作为企业成长的重要目标。
- 防范风险:不要听信所谓“通过核定征收可以无限节税”的误导,在业务真实、合规经营的前提下,利用好国家针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普惠性税收优惠(如增值税起征点、所得税减免等),才是长远、安全的正道。
核定征收是税收征管法赋予税务机关的一项管理工具,它的存在有其现实必要性和法律正当性,对于纳税人而言,理解它,是为了更好地遵守税法,规划经营,最终走向规范、健康的财务税务之路,在如今这个税务监管越来越透明、越来越智能的时代,诚实守信、合规经营,才是企业最能抗风险、最可持续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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