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返还免缴税?地方返还的企业所得税真相大起底!
身为企业的财务负责人或老板,当看到地方政府承诺将地方留存的税收按比例返还时,那种欣喜感不言而喻——这简直是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但紧接着,一个现实问题浮上心头:这笔“天上掉下来的馅饼”,税务局年底会不会把它算作企业收入,再征收一道企业所得税? 咱们就掰开揉碎了讲清楚这个关键问题。
什么是地方税收返还?钱从哪来?
地方税收返还不是“白给”的钱,它有个明确的来源,我国大部分税收是中央和地方共享的,比如企业交的增值税,中央拿50%,地方(省、市、县)共享50%;企业所得税,中央拿走60%,地方分享剩下的40%。地方政府为了吸引投资、鼓励特定产业发展或扶持企业,会拿出自己分得的那部分“地方留存”税收,按事先约定的比例或条件,返还一部分给符合要求的企业,这钱本质上是地方财政对企业的一种补贴或奖励,常见名称包括“产业发展扶持资金”、“投资奖励”、“税收贡献奖励”等。
企业所得税法怎么看待这笔“返还”?
核心来了:这笔返还的钱,会不会被税务局视为企业的收入,要求再交25%的企业所得税?答案是:不一定!关键看这笔钱的性质和用途!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特别是财税[2008]151号文和财税[2011]70号文这两个重磅文件,对企业从政府取得的财政性资金(税收返还在性质上就属于财政性资金)是否征税,有明确的规定:
可能不用交税(作为“不征税收入”) 如果这笔税收返还同时满足以下3个硬性条件,企业就可以把它列为“不征税收入”,不用交企业所得税:
- 有“红头文件”依据: 企业能提供政府或财政部门出具的正式文件,明确规定这笔资金的专项用途(比如文件写明:返还资金只能用于购买环保设备、投入研发、扩大再生产等具体项目)。
- 有“紧箍咒”管着: 政府对这笔资金有专门的、严格的管理办法(比如要求专款专用、专户存储、定期报告使用情况、接受监督检查等)。
- 企业“分锅吃饭”: 企业自己得把这笔钱和其他收入分开记账,支出也单独核算,清清楚楚。

大概率要交税(作为“应税收入”) 如果地方给你的税收返还不符合上面那3个条件,那坏消息是:
- 它会被视为政府给你的“补贴”或“奖励”,性质上属于“营业外收入”。
-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这笔钱需要全额计入企业当年的收入总额。
- 企业需要按适用的税率(通常是25%)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举个栗子更明白:
- 栗子A(可能免税): 某高科技企业入驻开发区,协议规定:地方政府将企业缴纳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专项用于企业购买研发设备,政府出台了《研发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企业专款专用、定期提交设备采购清单和发票备查,企业单独设立了账户管理这笔钱,这种情况下,返还的资金有很大机会被认定为不征税收入。
- 栗子B(肯定要税): 某企业因为年度纳税额高,地方政府为表彰其贡献,无条件给予一笔相当于其当年缴纳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30%的“纳税大户奖励”,资金直接打到企业账户,没有任何指定用途限制,这笔钱毫无疑问要计入企业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拿到税收返还,必须注意的雷区!
1. **别被“返还”二字迷惑!** 不要想当然认为只要是政府返还的税就不用再交税,关键在于**返还协议/文件中是否限定了专项用途**以及后续管理要求。 2. **文件!文件!文件!** 务必索要并妥善保管政府或财政部门下发的**正式文件原件**,口头承诺在税务稽查时基本无效,文件里关于资金用途和管理要求的描述是决定是否免税的生命线。 3. **会计处理要精准!** * 如果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收到钱时计入“递延收益”(负债类科目),实际发生符合规定的支出时,再转入“营业外收入”(但因为是“不征税”的,所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这笔营业外收入**不用交税**)。 * 如果不符合条件,收到时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乖乖计算交税。 * **记账混乱是引发税务风险的重灾区!** 4. **“单独核算”不是空话!** 符合条件的返还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独立建账、清晰核算支出**,钱花到哪里去了?买设备了还是发工资了?发票、合同、验收报告都得备齐,税务局查账时,说不清楚用途就等着调增补税吧。 5. **60个月内花完是死线!** 即使符合不征税条件,如果资金拨付后**超过60个月(5年)** 还没用完,或者还没花出去,那么剩余未使用的部分,在满60个月的那个纳税年度,**必须一次性计入应税收入,补缴企业所得税!** (财税[2011]70号文规定) 6. **主动沟通,及时备案!** 如果企业判断该返还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建议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在申报表中(A105000表、A105040表)如实填报,并将相关政府文件作为留存备查资料,遇到拿不准的情况,务必提前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专业财税顾问。别让到手的“红包”变成税务“炸弹”
地方税收返还是地方政府支持企业发展的实招,但这笔钱是否要再缴企业所得税,答案不是简单的“是”或“否”。- 看“紧箍咒”: 有没有限定专项用途的政府文件?有没有严格的管理办法?
- 看“分锅术”: 企业有没有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 看“时间表”: 钱在5年内花完了吗?
符合“专项用途+严格管理+单独核算”,可能免税;反之,大概率要税!
给企业的真心建议:
- 签协议时擦亮眼: 和政府谈判返还政策时,争取在协议中明确写入资金的专项用途(哪怕用途宽泛一点,也比没有强),并了解清楚后续管理要求。
- 拿到文件当宝贝: 红头文件是护身符,务必保管好。
- 内部管理要跟上: 财务部门必须建立清晰的台账,专款专用,保留完整凭证,这是应对税务检查最有力的武器。
- 别当“税务半仙”: 政策复杂且各地执行可能有细微差异,遇到重大或模棱两可的情况,花点咨询费找专业的税务师或会计师把把关,绝对比事后补税+滞纳金划算得多!
地方税收返还是真金白银的利好,但税务合规的弦一刻也不能松,吃透政策、规范操作,才能让这份政策红利稳稳落袋,真正助力企业发展,而不是在日后埋下补税罚款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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