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需要缴税吗?企业会计必看的税务处理指南
你每个月辛辛苦苦帮员工计算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像个尽职尽责的"税务搬运工",到了第二年,税务局突然给你发了一笔"辛苦费",金额是你上年实缴个税总额的2%!这就是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这笔意外之财,是不是可以高高兴兴揣兜里不用管税务问题了?很遗憾,答案没那么简单!这笔返还的手续费,大部分情况下是需要缴税的! 今天咱们就掰开了揉碎了讲清楚,企业拿到这笔钱该怎么处理税务问题,避免踩坑。
这笔"辛苦费"到底是什么?怎么算出来的?
先搞明白这笔钱的来龙去脉,后面处理税务问题才不会晕头转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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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 简单说,这是国家对你公司履行法定代扣代缴义务所支付的一种服务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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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依据: 返还金额 = 你公司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实际成功解缴入国库的个人所得税税款总额 × 2%,举个实际例子:
- 假设A公司在2023年全年,累计代扣代缴并成功缴纳给国库的员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总额是100万元。
- 在2024年申请后,税务局应返还给A公司的手续费金额就是:100万 × 2% = 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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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流程: 这笔钱不是自动到账的!你需要主动申请,通常在每年3月31日截止前(具体时间看当年税务局通知),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到办税服务厅提交申请,错过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申请时需要提供规定的资料,比如申请表、银行账户信息等。
拿到手的钱,三大税种怎么处理?这才是重点!

钱到账了,别急着高兴,税务问题接踵而至,主要涉及三个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处理不当,小心被"秋后算账"。
(一)增值税:争议最大,执行最复杂
这是最让人头疼、各地执行口径差异最大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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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争议点: 税务局支付给我的这2%手续费,算不算我提供了"经纪代理服务"而取得的收入?如果是,那就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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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文件怎么说?
- 国家税务总局在12366纳税服务平台(2017年)有过答复,明确表示:"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应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税目缴纳增值税。"
- 这个口径是目前全国层面最具指导性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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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执行:五花八门!
- 必须缴纳增值税的地区(主流观点): 如北京、上海、广东(深圳除外)、江苏、浙江、山东等大部分省市,这些地方明确要求企业按照"经纪代理服务"6%(一般纳税人)或3%(小规模纳税人,目前有优惠可能是1%)缴纳增值税。
- 暂不缴纳/不征收增值税的地区(少数): 最典型的是深圳市,深圳市税务局曾明确表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是法定义务,不属于经营活动,取得的手续费返还不征收增值税,但要注意,深圳的做法不代表全国,甚至广东省内其他地方(如广州)都要求缴纳。
- 模糊地带: 还有一些地方没有非常明确的公开文件,实际执行可能参照总局口径或当地默认做法。最稳妥的方式是直接咨询你的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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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建议:
- 别抱侥幸心理! 除非你所在地区(如深圳)有明文规定不征,否则强烈建议按照总局口径,缴纳增值税,这是目前风险最小的选择。
- 及时沟通确认: 申请返还前或到账后,主动打个电话或跑一趟税务局,问清楚本地具体执行要求,千万别凭感觉或道听途说。
- 开票问题: 税务局支付这笔手续费时,不会给你开增值税发票,你公司如果缴纳了增值税,在申报时直接按"未开票收入"申报即可。
(二)企业所得税:最清晰,必须缴!
相比增值税的混乱,企业所得税的处理就清晰明了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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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原则: 这笔手续费返还,对你公司来说,就是实实在在的一笔收入流入了公司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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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处理:
- 必须计入收入总额: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都算收入总额,手续费返还属于"其他收入"范畴。
- 正常缴纳企业所得税: 这笔收入需要并入你公司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按法定税率(一般是25%)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 不属于免税收入: 虽然这笔钱是税务局给的,但它不属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财政性资金免税收入(如符合条件的专项用途资金),因为它是对你公司提供代扣代缴服务的一种补偿,具有对价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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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务处理: 收到返还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益(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 营业外收入(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等)
,这个科目金额,最终会体现在利润表里,成为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之一。
(三)个人所得税:发给个人时才涉及
这笔钱是返还给公司的,公司是扣缴义务人,钱打到公司账上时,公司本身不用交个人所得税。
请注意这个关键转折!
- 如果你公司把这笔钱拿出来,用于奖励或发放给具体负责办理代扣代缴工作的办税人员(比如财务部的小张、小李):
- 这笔发给个人的钱,性质就变了!它变成了个人因任职受雇取得的与任职受雇有关的所得。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相关规定,只有"储蓄机构"从事代扣代缴储蓄存款利息税取得的手续费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企业代扣代缴个税取得手续费用于奖励办税人员的情况,不在免税范围内!
- 公司必须将发放给办税人员的这部分手续费奖励,并入其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 这是非常容易被忽视的风险点!很多公司觉得这是税务局给的"奖励",直接发给个人没事,结果被查到就要补税罚款。
企业最容易踩的坑:这些误区千万要避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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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给的钱,肯定免税!"
- 真相: 大错特错!除了前面说的深圳等极少数地区在增值税上有特殊规定外,企业所得税是铁定要交的,增值税在大部分地区也要交,发给个人更要代扣个税!没有任何政策说这笔钱整体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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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还=退税,不用管税务。"
- 真相: 手续费返还是支付给你的服务报酬,和你之前代缴的个税是两码事,之前代缴的个税是员工的税负,已经从员工工资里扣了,这笔2%是额外给你的"跑腿费",性质完全不同,需要单独进行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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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不多,懒得申报缴税,查不到。"
- 真相: 金税系统比你想象的强大!税务局支付这笔钱是有记录的,如果系统比对发现你公司收到了这笔钱,但在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申报表里没体现,或者给员工发了奖励没扣个税,风险预警就可能跳出来,一旦被查实,补税、滞纳金、罚款一个都跑不了,还会影响纳税信用等级,为了这点钱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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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都一样,按朋友公司的做法就行。"
- 真相: 最大的坑!尤其是增值税,地域差异非常明显!深圳不要增值税,你公司在上海也敢不交?分分钟被请去"喝茶"。务必以你公司主管税务机关的口径为准!
给企业的实操建议:安全合规拿到"辛苦费"
- 及时申请别错过: 每年初关注税务局通知(官网、电子税务局、税企微信群),务必在截止日期前(通常是3月31日)完成手续费返还申请。
- 账务处理要清晰:
- 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益 / 营业外收入
- 缴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贷:银行存款
(一般纳税人按6%计提销项税;小规模纳税人按征收率计算缴纳)
- 收到时:
- 税务申报要准确:
- 增值税: 按主管局要求(通常按"经纪代理服务"6%或征收率),在所属期申报表"未开票收入"栏次填报销售额和销项税额(或应纳税额)。
- 企业所得税: 年度汇算清缴时,将该笔收入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其他收益",正常申报纳税。
- 个人所得税(如发放给个人): 将发放给办税人员的金额,与其当月工资合并,通过"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申报并代扣代缴个税。
- 内部管理要规范:
- 明确手续费返还资金的使用规则(是用于提升办税能力、购买相关服务,还是奖励个人?)。
- 如果决定奖励给办税人员: 务必通过正规的"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并足额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保留好内部发放审批记录和个税计算依据。
- 政策咨询要勤快: 各地政策或有微调,特别是增值税处理,最靠谱的方式就是直接问你的税收管理员或拨打12366咨询当地税务局,把问题描述清楚:"我们公司申请到了个税手续费返还,请问在咱们XX市/区,需要缴纳增值税吗?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怎么处理?" 得到明确答复后按章执行。
- 留存资料要完整: 保存好手续费返还的申请材料、银行入账凭证、税务申报表(体现该笔收入及缴税情况)、如奖励个人则需保留发放记录和个税扣缴凭证等,这些都是应对税务检查的重要依据。
写在最后:别让"小钱"惹来"大麻烦"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对很多企业来说,金额可能不大(2%的比例确实不高),但涉及的税务处理并不简单,特别是增值税的地域差异和发给员工时的个税扣缴问题,极易成为风险点。
核心要点再强调一遍:
- 企业所得税: 必须并入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 增值税: 绝大多数地区需要按"经纪代理服务"缴纳(6%或征收率),深圳等极少数地区除外(务必确认当地政策!)。
- 个人所得税: 发给员工个人时,必须并入其当月工资薪金代扣代缴个税。
千万别因为觉得钱少或者怕麻烦,就忽略了它的税务处理,税务合规无小事,曾经有企业因未将这笔收入申报企业所得税,加上其他问题,在税务稽查中被要求补税并处以罚款,金额远超其取得的手续费本身,可谓得不偿失。
拿到这笔"辛苦费"时,务必先冷静下来,对照本文梳理的要点,结合你公司所在地的具体政策,把该交的税算清楚、申报好,只有合规,这笔"辛苦费"才能真正安心落袋,成为对你公司财务工作规范性的小小嘉奖,当你的同行还在为税务风险提心吊胆时,这份踏实感,才是财务人真正的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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