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商品卖家必看,无票采购的货,销售收入怎么报税?手把手教你合规操作
老张,你是个在闲鱼、转转上卖二手手机的个体户,或者干脆就是自己倒腾二手衣物、旧家电的,你从回收站、个人手里或者二手市场进货,对方给你开不了发票,甚至连张收据都写得歪歪扭扭,可你转头把东西卖出去,客户要发票吗?大概率不要,但你收到的钱——那可是实实在在的销售收入,税务局怎么看这笔钱?没发票的采购成本,到底能不能扣?今天咱就掰开了、揉碎了,把这事说明白。
先搞清楚自己是什么“身份”
卖二手货,税务上分两种人,一种是“个人”——就是你不办营业执照,偶尔卖卖自己的旧东西,或者靠兴趣搞点小生意,这种月销售额如果不高,很多地方是免税的,但要注意,税务局可没说“不办执照就不管你”,另一种是“个体工商户”或者“公司”,也就是办了执照,长期干这一行的,这两种身份,报税路子完全不一样。
如果你是个人,在电商平台卖二手货,平台通常会按“零星小额”帮你代扣个税吗?不一定,很多平台只管抽成,不管报税,你得自己每年做个“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把卖货收入填进去,但问题是——没发票的成本怎么填?别急,后面有招。
如果你是工商户或公司,那就得正规做账、报增值税和所得税,增值税分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大部分二手卖家都是小规模,因为销售额不大,而且你进项票拿不到,当一般纳税人反而亏——13%的销项税,一分钱进项抵扣都没有,税负能压死你,老老实实当小规模,按3%征收率(现在减按1%,政策到2027年底),月销售额10万以下还全免。
无票采购,成本到底能不能抵?
这是核心问题,很多二手卖家心里打鼓:我进货没发票,税务局认不认这笔成本?如果不认,我卖100块,全当成利润,那得交20%的个税(经营所得)或者25%的企业所得税,这不是要命吗?

别怕,政策其实有活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如果无法取得发票,可以用“内部凭证”来确认成本,比如你从个人手里买手机,写个收据,上面写清楚商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收款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再签个字、按个手印,这就是有效凭证,当然了,收据不能自己乱写,得有交易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快递单作为佐证。
更省事的办法是:去税务局申请“代开收购发票”,你拿着你和卖货个人的身份证、交易合同、付款凭证,去当地税务局,他们可以帮你开一张“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废旧物资收购发票”?注意:二手旧货不完全是农产品,但很多地方税务局有灵活处理,特别是对于废旧物资回收行业,政策相对宽松,你直接去大厅问:“我收了个人的旧手机,没有发票,我想代开一张收购凭证,咋办?”多数税务人员会指导你填写《代开发票申请表》,按“收购业务”开票,税点是零,因为个人销售自用物品不交增值税,这张收购发票就是你的合法成本凭证。
如果你实在嫌麻烦,或者个人卖家不配合提供身份证,那还有一个“核定征收”的路子,很多地方税务局对二手商品行业的个体户,直接按“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利润,你所在的城市规定,二手商品经营行业的核定征收率是应税所得率5%,也就是你收入100万,税务局认定你的利润只有5万,你按经营所得5级超额累进税率交个税,算下来可能只有几千块,这比你自己做账还划算,但核定征收有两个前提:一是你的账确实不健全,二是要主动向税务局申请认定,一般刚开业的个体户,税务局会默认核定;如果你想自己算成本,那就得建账,把收据都留好。
销售收入怎么报?一步一步来
假设你是个体工商户,季度销售额30万,其中20万是没发票进的货,卖出去收了30万,咱们看看具体填表。
第一步:增值税申报。
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30万,超过了30万免税额度(现行政策小规模月销售额10万以下免,季度30万以下也免,但30万整?注意:是“月销售额10万”,季度30万正好在线上?政策原文: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可以享受,但超过1元都不行,所以如果季度30万整,可以免,如果是30.01万,那全额按1%交税,你这个30万整,免增值税,申报时,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填写“免税销售额”栏次,对应“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填30万,注意:如果你开的都是普通发票(即使没发票,无票收入也要申报),填在“未达起征点销售额”或者“其他免税销售额”里。
第二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申报。
每月或每季度,你需要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或APP,进入“经营所得申报”,个体工商户的申报表是《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收入填30万,成本费用怎么填?你有收据、转账记录、收购证明等,加起来20万,那么利润就是10万,注意:收据必须注明收款人身份信息,如果你实在没有,税务局不认,那就只能按核定,如果你的账目齐全,税务局查账征收,那就把收据、付款记录、流水都整理好附在后面,然后系统会自动计算个税,经营所得适用5%-35%超额累进税率,10万利润对应税率大概是20%,速算扣除10500,应缴个税=10万20%-10500=9500元,这不少,但如果你能争取到核定征收,可能利润只有5%(30万5%=1.5万),个税只有几百块。
第三步:年度汇算清缴。
每年3月31日前,个体工商户要做经营所得年度汇算(B表),把全年收入和成本费用汇总,多退少补,这时候别忘了把每一笔无票采购的收据、转账凭证、聊天记录打印出来装订成册,以备税务局抽查。
电商平台的“账单”和“代扣”陷阱
现在很多二手卖家在闲鱼、转转、爱回收等平台卖货,平台会给你一个后台账单,显示你每月的销售额、服务费、提现金额,但注意:这些平台绝大多数不会主动替你报税,只有少数像淘宝、京东的商家版,才会从后台扣缴增值税和个税(比如开店的个体工商户或企业),个人卖家在闲鱼上卖货,平台直接打钱给你,没有任何税务处理。
那怎么办?你每年报个税综合所得时,要把这些收入填进去,但在“个税综合所得”里,卖二手货属于“经营所得”还是“劳务报酬”?如果你没有执照、没有稳定经营,税法上视为“偶然所得”或“财产转让所得”?这里容易混淆,为了避免风险,最稳妥的做法是:把电商平台上的所有销售收入,无论有无发票,都如实申报为“经营所得”,你可以去当地税务局办理一个“临时税务登记”,这样你就算是个体工商户,可以享受月销售额10万以内的免税政策,如果不办,税务局可能按“劳务报酬”扣缴20%的个税,且没有成本扣除,那就亏大了。
常见“坑”和“补救技巧”
坑一:用微信收钱不申报。
很多二手卖家喜欢用个人微信、支付宝收钱,觉得税务局查不到,别天真了,金税四期上线后,个人账户大额交易(单笔或累计超过5万)会被银行和税务系统监控,你要是每个月收个十几万,迟早被预警,到时候税务局问你:“这些钱是哪来的?”你说卖二手货,那好,你申报了吗?轻则补税加滞纳金,重则罚款。
坑二:进价低报、售价高报,但成本凭证不全。
你卖了100万,成本80万,但收据乱写,税务局不认,按核定征收利润率30%,那你利润变30万,多交很多税,所以收据必须规范:写上收款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住址,最好能附上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打上“仅供收购凭证使用”字样),甚至你可以主动去税务局申请“委托代征”,让税务局帮你开收购发票,虽然多跑一趟,但以后查账时省心。
坑三:卖了翻新机、改装机,需要额外资质。
如果你是卖二手手机,翻新后当“充新机”卖,那已经涉及电子产品经营,需要3C认证等,税务上也要注意:翻新工序造成商品增值高,成本核算更复杂,建议找专业会计帮忙做账。
补救技巧:
如果你过去几年一直没报税,或者成本凭证丢失,现在想补报,怎么办?主动去税务局找专管员说明情况,申请“核定征收”或“自查补报”,对于小额的、时间远的,很多税务局会酌情处理,只补税不罚款,千万别等稽查上门再行动。
一个真实案例(化名)
小李在深圳华强北做二手手机生意,没有执照,用个人微信收款,2026年全年收款120万,进货成本约90万,全是个人当面交易,只写了一些手写收据,2026年初,他被税务局约谈,因为个人微信流水异常,小李慌了,赶紧找会计帮忙补救,会计帮他整理了过去一年的收据,发现大部分没有身份证号,税务局不认可,税务局按“销售废旧物资”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8%,利润9.6万,补个税1.5万,外加滞纳金2000元,小李后悔当初没去税务局做登记,否则每月10万免税,增值税全免,个税也能更低。
后来小李办了营业执照,每次收购手机,不管对方愿不愿意,都让对方写个规范收据,并拍照留底,他现在每月销售额8万左右,增值税全免,个税按核定,一年只交几千块,他说:“早知道这样,当初就该正规点。”
总结几点实用建议
- 能办执照尽量办——哪怕是个体户,好处多多:月销售额10万以内免增值税,还能申请核定征收,综合税负极低。
- 无票采购,收据一定要规范——收据上写清楚品名、数量、金额、双方姓名、身份证号、电话、付款方式,最好有转账截图。
- 利用“收购发票”——去税务局代开,哪怕只开几万块,也能帮你确立成本证据。
- 电商平台收入别藏——如实申报,别用个人微信收大额货款,小心被金税四期盯上。
- 季度销售额关注30万线——小规模尽量控制在30万以内,否则全额交1%增值税(目前政策)。
- 实在不会,找代理记账——月费几百块,帮你搞定申报和凭证整理,比自己瞎搞省心得多。
二手商品买卖,利润就在一买一卖之间,税负如果处理不好,能吃掉你大半利润,反过来,如果你操作得当,不仅合法,还能享受很多优惠政策,别怕麻烦,花点时间把账理清楚,才能在二手这行稳稳当当地赚钱,税务局不会因为你卖二手货就网开一面,但也不会因为你没票就无理征税——关键看你有没有把规矩做在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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