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卖旧货,增值税这样算!新规下再也不蒙圈了

先搞明白:啥是“旧货”?别和“自己用过的物品”搞混了

很多人以为“旧货”就是自己公司用过的旧设备,其实不对,税法上的“旧货”有严格定义——它特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比如专门做二手生意的人从别人那里收购来的旧电脑、旧机器、旧家具,然后转手卖出去,注意,这跟“企业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两码事,比如你的工厂原来自己生产用的一台车床,用了三年,现在卖掉,这叫“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的是另外一套规则;而你专门从别处收来的二手车床再卖,才叫“销售旧货”。

那一般纳税人卖旧货,到底按多少税率交税?根据最新的增值税政策(包括2026年生效的《增值税法》及其配套文件),一般纳税人销售旧货,既可以按简易计税办法,也可以选择一般计税,但绝大多数情况下企业都会选简易——因为简单、税负低。


核心政策:两种计税方式,傻子都会选

第一种:简易计税——3%征收率,但实际只交2%

这是最常用的办法,规定是这样的:一般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但减按2%征收,啥意思?比如你卖了一批旧货,含税总价103万元,按3%算,不含税收入是103÷1.03=100万,税额本来是3万,但国家说“别交3万了,你只交2万就行”,所以实际交的增值税就是100万×2%=2万,相当于打了六六折。

不过要注意:用这种办法,只能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开专用发票,也就是说,对方(购买方)不能拿这个普票去抵扣进项税,如果你客户非要专票,那你就得换第二种办法。

一般纳税人卖旧货,增值税这样算!新规下再也不蒙圈了 新增值税法对一般纳税人销售旧货的规定 第1张

第二种:放弃减税,按3%开专票

如果你愿意放弃2%的优惠,也可以选择按3%全额征收,并且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比如同样是103万的含税收入,你放弃减税,按3%开专票,不含税100万,税额3万,对方能抵扣3万,但你多交了1万的税(本来交2万,现在交3万),到底划不划算?得看你客户是什么角色,如果客户是一般纳税人,人家拿到专票能抵扣,可能愿意多付点钱来买你的货,那你放弃减税反而可能促成交易;如果客户是小规模或者个人,拿了专票也没用,那你就别犯傻,老老实实按2%开普票。

那么问题来了:新税法下,这两种方式都有吗? 答案是肯定的。《增值税法》正式实施后,延续了原有的简易计税政策框架,并且明确了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只要符合规定,所以大家不用慌,老政策基本平移过来了。


详细操作:账怎么做?申报表怎么填?一个例子讲明白

假设你是一家二手设备贸易公司(一般纳税人),从各地收购了一批旧机器,花了80万(含税,对方开的是普票或者收据,你没法抵扣),现在你把这些机器卖给一家工厂,含税价103万,你选择用简易计税方式。

第一步:计算不含税收入
103万 ÷(1+3%)= 100万(保留两位小数)

第二步:计算应纳税额
100万 × 2% = 2万

第三步:开票
你只能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在发票“税率”栏填写“3%”,金额100万,税额3万,但备注栏里要注明“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实际工作中税务系统会自动带出优惠,你按系统提示操作即可),注意:发票上显示的税额是3万,但你实际只交2万,差额1万是享受的减免,需要做相应的会计处理。

第四步: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103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万
贷: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3万
享受减税1万(3万-2万),计入“其他收益”或者“营业外收入”: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1万
贷:其他收益 1万
实际缴税时: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2万
贷:银行存款 2万

第五步:增值税申报表填写
现在电子税务局申报很简单,你需要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中,找到“3%征收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这一行,填写销售额100万,税额3万;然后在主表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里填写1万(或者系统自动带出),最后应纳税额就是2万,注意,要勾选“减按2%征收”的优惠代码。


容易踩的坑:这几点一定要注意

  1. 旧货 ≠ 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千万别混淆,你自己用过的旧设备(比如用了两年的货车)卖掉,如果是2009年之后购入且抵扣过进项税,一般纳税人必须按13%交税;如果没抵扣过,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按简易3%减按2%,但旧货(从外面收来的)则直接适用2%政策,不需要纠结是否抵扣过,你收购旧货时,对方给你开的普票或收据,你都不能抵扣进项,因为你是按简易计税。

  2. 放弃减税要慎重,且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如果你选择按3%开专票,那么从你第一次这样操作起,36个月内不得再改回2%,也就是说,你不能今天觉得客户要专票我就按3%,明天觉得客户不要了又改回2%,这是固定周期,所以你要想清楚自己未来的客户构成,如果大部分客户是一般纳税人且需要抵扣,那你就一直按3%开专票,虽然自己多交1%的税,但可能换来更高的售价。

  3.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旧货的政策不一样
    本文主要讲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旧货也是按3%减按2%征收,但他们还能享受现行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或减征政策(比如月销售额10万以下免税,或者减按1%征收等),具体要结合各地执行口径,这里就不展开了。

  4. 旧货的范围要搞清楚
    不是所有二手货都叫“旧货”,税法列举的旧货包括:旧汽车、旧摩托车、旧游艇、旧设备、旧家具、旧家电等,但古旧图书、文物等有特殊规定,比如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税。旧货经营者必须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且收购旧货要有相应的票据或记录,否则税务机关可能会认定为“自用”而按13%征税,很亏。

  5. 发票开具的备注要求
    开普票时,最好在备注栏注明“销售旧货,按简易计税3%减按2%征收增值税”,虽然税务系统可能已经关联了优惠代码,但多写一句更保险,一旦税务局稽查,看到备注就知道你适用了正确政策。


新《增值税法》带来的变化:更规范,也更明确了

2026年底通过的《增值税法》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虽然对旧货的税率和优惠政策没有根本性改变,但有几个细节值得注意:

  • 法律层级提升:以前这些政策分散在财政部、税务总局的各种公告里,现在直接写进了法律,企业可以更放心地使用,一般纳税人对旧货可以选择简易计税”这一规定,在《增值税法》实施条例里有明确依据。
  • 征管更透明:新法强调了纳税人有权选择简易计税,但需要备案或者留存资料,也就是说,你卖旧货想按2%交税,不需要税务机关审批,但需要保留好收购旧货的合同、付款凭证、入库单等,证明这些货物是你从外面收来的,而不是自用的。
  • 注意过渡期:如果你在2026年底之前已经按老政策申报了,2026年开始新法实施后,继续沿用原有处理方式即可,没有强制切换,但建议企业重新审视自己的旧货经营模式,特别是发票开具和备案资料,确保合规。

举个例子:真实场景帮你彻底搞懂

场景A:你是一般纳税人,专门回收二手复印机,卖给一家广告公司(也是一般纳税人)。
含税售价10.3万元,你选择简易计税:
不含税收入=10.3÷1.03=10万,应交增值税=10万×2%=0.2万元,开普票,对方不能抵扣。
广告公司觉得不划算,要求你开专票,你权衡后,决定放弃减税,按3%开专票:
不含税收入依然是10万,税金0.3万,你实际交税0.3万,对方能抵扣0.3万,你多交了0.1万税,但广告公司可能因此愿意继续合作。

场景B:你是一般纳税人,卖自己用过的一台旧电脑(购入时已抵扣13%)。
这台电脑不是“旧货”,而是“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且已经抵扣过进项,所以必须按13%销售,不能享受2%优惠,电脑原值1万,卖0.5万,不含税收入0.4425万,增值税0.0575万,两者政策完全不同,千万别弄混。

场景C:你是一般纳税人,从个人手里收了一批旧手机,没有发票,只有收据。
你收购时不能抵扣任何进项,卖出去时,按旧货简易计税2%,注意:虽然你收购没有发票,但只要你能提供收购记录、转账凭证、个人身份证明等,税务机关一般认可,但最好让个人去税务局代开一张“旧货收购发票”,或者你自己按规定开具“收购发票”(部分地区允许),否则万一税务局不认,可能会让你按13%补税。


老会计的私房话:省税小技巧

  1. 区分好“旧货”和“旧物”
    如果你公司偶尔处理一批报废的库存商品(比如过季的衣服),那不属于旧货,而是“一般货物”,按正常税率13%交税,除非你专门成立一个二手业务部门,建议在账务上单独核算,设置“旧货销售收入”科目,便于申报。

  2. 充分利用“放弃减税”的选择权
    如果你预计未来三年内客户基本都是需要专票的一般纳税人,那就果断放弃减税,按3%开专票,虽然自己多交1%的税,但客户能抵扣13%或6%?其实客户只能抵扣3%(因为专票税率是3%),但好歹减少了客户成本,你可以适当提高售价,比如本来含税10.3万,你给客户开专票后,可以谈谈到10.5万,客户算下来依然划算。

  3. 注意小规模纳税人的竞争
    如果你的竞争对手是小规模纳税人,他们可能能享受月销售额10万以下免税,或者3%减按1%征收(疫情期间政策延续),你作为一般纳税人,税负可能高于他们,这时你可以通过“放弃减税开专票”来提供抵扣优势,吸引那些一般纳税人客户。

  4. 多关注地方税务局的公告
    虽然全国政策统一,但有些地方税务局对“旧货”的认定口径略有不同,比如有的地方要求旧货经营者必须有“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否则不能享受优惠,建议跟你的专管员确认一下。


一张表记住核心点

项目
旧货定义 从外部收购的、进入二次流通的货物(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
一般纳税人税率 简易计税:3%减按2%(普票)或放弃减税:3%专票
发票类型 普票(2%优惠时)或专票(放弃优惠时)
购买方抵扣 普票不可抵扣;专票可抵扣3%
注意事项 放弃后36个月不能改回;需单独核算;保留收购凭证
新税法影响 法律地位提升,政策延续,征管更透明

听完这一通,是不是觉得卖旧货的增值税没那么可怕了?其实关键就三点:认准“旧货”身份、选好发票类型、算准申报数字,下次老张再遇到类似问题,直接把这篇文章甩给他,保证他看完就会做账,如果你还有疑问,自己用过的东西卖了到底怎么交税”“收购没发票怎么办”,欢迎留言,咱们接着聊。

一般纳税人卖旧货,增值税这样算!新规下再也不蒙圈了 新增值税法对一般纳税人销售旧货的规定 第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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