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增值税返还如何入账?手把手教你做对账、防风险!
增值税返还对企业来说无疑是“真金白银”的利好,但钱到账了,账本上怎么记才能既清晰又合规?这可不是小事!记错了科目,不仅账目混乱,还可能引来税务风险,今天就和大家掰开了揉碎了,讲讲企业增值税返还的各种情形及其正确的入账姿势,帮你把钱管明白!
先搞明白:你的增值税返还是哪种类型?
增值税返还可不是只有一种形式,不同类型,会计处理大不同!常见的主要有这几种:
- 即征即退: 这是最“爽快”的一种!企业在申报缴纳当期增值税时,税务系统直接根据优惠政策计算出应退税额,在缴税环节就少缴了这部分税款,相当于你本来要交100块,政策规定能退30块,那你实际只交了70块,常见于软件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等特定行业。
- 先征后退: 顾名思义,企业先全额缴纳增值税,然后后期再按政策申请退还符合条件的那部分税款,需要走申请、审核流程,钱不是马上到账,比如一些特定的文化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达到比例的企业等。
- 出口退税: 这是专门针对出口货物、服务的退税,企业出口货物或服务后,凭相关单证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其在生产或购进环节已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这是外贸企业常见的操作。
- 其他财政性返还/补贴: 有时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扶持产业等,会根据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或其中一定比例),以财政奖励、扶持资金等形式返还给企业,这种返还通常需要满足特定条件(如投资额、产值、就业等),资金来源于地方财政,而非直接从当期税款中抵扣。
关键第一步: 拿到返还的钱或者看到少缴税款的通知时,务必先弄清楚这笔钱属于以上哪种性质! 查看相关的政策文件、退税通知书、财政补贴文件等,这是正确入账的前提,搞不清类型就记账,很容易出错!
核心来了:不同类型增值税返还的账务处理详解
弄清楚了类型,我们就可以“对症下药”做分录了,记住核心原则:要真实反映经济业务的实质。
即征即退增值税
- 实质: 这本质上是一项税收优惠,直接减少了企业当期的税金负担,它和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直接相关。
- 会计处理:
- 企业在计算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时,根据政策计算出的即征即退税额,直接抵减了当期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或“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体现在申报表上就是你实际缴纳的税款变少了。
- 在账面上,为了清晰地反映这项优惠带来的收益,需要在确认当期增值税费用的同时,将即征即退的金额冲减当期的“税金及附加”科目。
- 会计分录示例:
- 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时:
借:应收账款 / 银行存款 等 (客户支付的总价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等 (不含税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按税率计算的销项税) - 确认增值税进项税额(可抵扣)时:
借:原材料 / 库存商品 / 管理费用 等 (采购成本或费用)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取得的进项税票税额)
贷:应付账款 / 银行存款 等 (支付的总价款) - 月末结转未交增值税(假设销项>进项):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 次月申报缴纳增值税(计算包含即征即退优惠):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实际需要缴纳的金额,已扣除即退额)
贷:银行存款 (实际支付的金额) - 关键一步:确认即征即退收益(通常在申报缴纳当月做):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或 其他应收款——即征即退增值税 (实务中有使用,更推荐下面做法)
更推荐直接冲减当期税金及附加: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金额=即征即退税额)
贷:税金及附加——减免增值税 (金额=即征即退税额)- 解释: 通过借记“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最终会减少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体现在申报表上),同时贷记“税金及附加”,意味着当期计入损益的税费负担减少了,利润相应增加,这最准确地反映了即征即退优惠直接减轻企业税负、增加利润的经济实质。
- 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时:
先征后退增值税
- 实质: 企业先全额承担了税负,后期符合条件后获得返还,在收到退税款之前,企业已经全额支付了税款。
- 会计处理:
- 缴纳当期增值税时: 按正常流程全额缴纳,该怎么做分录就怎么做。
- 符合条件,申请退税时: 企业有理由预期能够获得这笔退款,符合资产的定义(预期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在申请后、收到钱之前,通常需要在账上确认一项应收债权。
- 实际收到退税款时: 冲减之前确认的应收债权,同时确认收益(冲减税金及附加)。
- 会计分录示例:
- 企业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时(全额缴纳):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全额)
贷:银行存款 (全额) - 符合退税条件,向税务局提交申请时(确认应收债权):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增值税退税款 (应退金额)
贷:税金及附加——增值税退税 (应退金额) 或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如果退的是以前年度的税款)- 解释: 借记“其他应收款”,表明企业有一笔确定能收回的退税款(资产增加),贷记“税金及附加”,意味着当期(或调整以前年度)的税费负担被冲减(收益增加)。如果退的是以前年度的税款,应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并调整期初留存收益。
- 实际收到税务机关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实退金额)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增值税退税款 (实退金额)
- 企业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时(全额缴纳):
出口退税
- 实质: 这是国家鼓励出口的一项特殊政策,退还的是出口货物在国内生产、流通环节已负担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目的是让出口商品以不含税成本参与国际竞争,它不是收入性质的补贴,而是对已支付进项税金的补偿。
- 会计处理:
- 核心在于出口退税不计入企业损益(不增加利润),而是冲减出口货物的成本(因为当初采购时支付的进项税包含在采购成本里,现在退回来了,自然要降低成本)。
- 使用专门的“应收出口退税款”科目核算。
- 会计分录示例:
- 采购用于出口的商品时:
借:库存商品——出口商品 (不含税采购成本)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采购时支付的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 / 银行存款 等 (支付的总价款) - 商品出口,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不考虑其他因素):
借:应收账款——外汇账款 等 (出口应收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收入 (FOB价等,通常为0%税率或免税) 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商品
贷:库存商品——出口商品 - 计算并申报出口退税(计算应退税额):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 (按退税率计算的应退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商品 (征退税率之差,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采购时支付的进项税总额)- 解释: 这一步是关键!将采购时支付的进项税总额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按退税率计算)确认应收出口退税款(资产);另一部分(征退税率之差)确认为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计入出口商品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同时贷记“进项税额转出”,将这部分进项税转出(因为用于出口免税或零税率,对应的进项税不能在国内抵扣)。
- 实际收到出口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
- 采购用于出口的商品时:
地方财政给予的增值税相关返还/奖励(财政性资金)
- 实质: 这笔钱不是税收优惠的直接体现,而是地方政府基于其财政资金,对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或相关经济指标)给予的奖励或扶持,它更接近于政府补助的性质。
- 会计处理:
- 需要判断该补助是否与企业的日常活动相关。
- 与企业日常活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相关的政府补助: 通常计入“其他收益”科目(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营业外收入”科目(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 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处理更复杂一些,可能先计入递延收益,在资产使用寿命内分期摊销计入损益。
- 会计分录示例(最常见:与日常活动相关的货币性补助):
- 实际收到财政返还/奖励款项时:
企业会计准则: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益——政府补助 (与日常活动相关)
或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与日常活动无关) 小企业会计准则: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 关键点: 这类返还不能冲减“税金及附加”!因为它本质上是政府的一项补助收入,而不是税收优惠的直接抵减。
- 实际收到财政返还/奖励款项时:
入账处理中的关键注意事项与风险提示
做账不是记完分录就万事大吉了,这些要点和坑一定要小心:
- 凭证为王! 无论是税务局的退税审批单、银行回单,还是地方政府的财政扶持资金文件,都是你做账的核心依据!必须妥善保管,做到每一笔入账都有据可查,没有合法凭证,账做得再漂亮也是空中楼阁。
- 精准区分类型是生命线! 本文反复强调这点,因为它太重要了!把即征即退当成财政补贴计入“其他收益”,或者把财政奖励当成出口退税冲成本,都是原则性错误,直接影响利润的真实性和税务合规性。
- 科目使用要规范严谨:
- “其他应收款” 用于核算已申请、待收回的先征后退税款和出口退税款。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主要用于即征即退、直接减免等直接在增值税链条中体现的优惠。
- “税金及附加” 用于核算计入当期损益的税费负担,只有真正属于税收优惠性质的返还(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才能冲减它。
- “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 专门用于核算政府补助性质的财政返还。
- “主营业务成本” 只在出口退税处理中,用于核算征退税率之差部分。
- 时效性很重要: 特别是先征后退和出口退税,确认应收款的时点(通常是正式提交合格申请时)和实际收款可能有时间差,要按权责发生制及时入账,别等钱到账了才想起来记。
- 企业所得税处理别忽视! 增值税返还在会计上如何处理,直接影响利润总额,进而影响企业所得税!好消息是:
- 即征即退、先征后退: 冲减“税金及附加”后增加了会计利润,这部分通常属于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除非政策明确规定免税)。
- 出口退税: 冲减成本或确认应收款,不影响当期损益,所以通常不涉及企业所得税。
- 财政性返还/补贴: 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属于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除非符合不征税收入或免税收入的严格条件),企业在汇算清缴时务必准确调整。
- 警惕资金流风险:
- 专户专用? 有些地方政策可能要求返还资金用于特定用途(如研发、技改),如果有限制,企业要建立台账,确保资金合规使用,避免被追回的风险。
- 公私分明! 退税款、补贴款必须打入企业公户!严禁打入老板或财务个人账户,这是税务稽查的大忌,极易引发关联交易、挪用资金甚至偷税的嫌疑。
- 持续关注政策变化: 税收优惠政策、财政补贴政策经常调整,企业财务人员要保持学习,及时了解最新政策口径和会计处理规定,确保账务处理的持续合规性,去年能这么记,今年可能就不行了!
- 重大金额或复杂情况,务必咨询专业财税顾问! 如果涉及金额巨大、政策理解模糊不清、或者返还类型复杂交织,不要自己硬扛,花点咨询费请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把关,能有效规避重大的税务和财务风险,这钱花得值!
真实案例剖析:账做错了有多麻烦?
案例: 某软件开发企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财务人员为了“省事”,把收到的即征即退税款直接计入了“营业外收入”,当年企业利润不错,老板也没太在意。
问题爆发:
- 利润虚高: “营业外收入”和冲减“税金及附加”对利润总额的影响是一样的?错!虽然最终利润总额相同,但扭曲了利润结构,即征即退本应体现在“税金及附加”减少,更真实反映其税收优惠降低经营成本的属性,计入“营业外收入”则显得像“天上掉的馅饼”,不利于管理层分析真实的经营业绩。
- 税务风险(潜在): 税务局检查时,质疑该企业将本应冲减税费的优惠款项计入了收入科目,虽然当期企业所得税总额可能没少缴(因为都计入应税所得额了),但反映出企业财务核算不规范、对政策理解有偏差,容易让稽查人员对企业整个账务处理的可靠性产生怀疑,可能引发更深入的检查,如果未来涉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需要研发费用占比等指标时,不规范的核算可能导致数据不符合要求。
- 后续调整麻烦: 在年度审计时,审计师要求企业进行差错更正,将“营业外收入”中的即征即退款调整至冲减“税金及附加”,这不仅需要做复杂的调整分录,还需要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该前期差错更正,影响企业财务报告的形象。
教训: 看似简单的科目放错地方,背后反映的是对业务实质理解的偏差,不仅影响内部管理决策的准确性,更可能埋下税务风险的种子,后续更正也耗费精力。严格按照经济实质选择正确的会计科目,是专业财务的基本功。
增值税返还这笔“意外之财”,要想稳稳当当地落袋为安,并清晰体现在账本上,关键在于“对号入座”——精准判断返还类型,严格按照其经济实质选择正确的会计科目和处理方法,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是税收优惠,核心在冲减“税金及附加”;出口退税是成本补偿,重在调整成本;而地方财政返还则属于政府补助,该进“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就得进,凭证齐全、科目规范、关注时效、吃透政策,是做好这项工作的四大支柱。
账务处理无小事,尤其是涉及真金白银的税收返还,一个分录做错,轻则影响财务数据的准确性,让管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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